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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旧改拆迁评估大概需要多久

发布时间: 2023-05-14 16:02:15

1. 拆迁评估报告到正式拆迁多久

法律分析:拆迁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戚中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高圆山公用等公共腔禅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 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什么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评估单可以下来如果有问题,找什么部门反映

大约需要10-20天左右
拓展资料:
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外业阶段,评估机构需要到现场逐户进行评估。
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这个里面比较难的,一个是入户评估,一个是动迁解释。这两个工作比较难。因为入户,首先老百姓对拆迁这个事是否认可。另外是动迁解释。
实际上评估公司并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简单地出几份报告就可以了。评估公司在这个拆迁工作中,要等到拆迁户全搬迁走了,工作才算完成。因为动迁现场中,有的是涉及到报告有一些问题,有一些是拆迁双方需要调整补偿价格,通过报告来体现这种调整,这其中比较复杂。再比如说,有一些违章建筑算不算的问题,如果不算的话,补偿价格比较低,老百姓不走。如果算的话,可能老百姓就能够接受这个价格。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违章建筑不应补偿。因此,在动迁中评估报告经常会做出一些适当调整,这也是评估机构必须面对的问题。
1、 拆迁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 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 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3. 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什么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评估单可以下来如果有问题,找什么部门反映

大约需要10-20天左右
拓展资料:
拆迁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塌晌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外业阶段,评估机构需要到现场逐户进行评估。
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这个里面比较难的,一个是入户评估,一个是动迁解释。这两个工作比较难。因为入户,首先老百姓对拆迁这个事是否认可。另外是动迁解释。
实际上评估公司并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简单地出几份报告就可以了。评估公司在谨戚这个拆迁工作中,要等到拆迁户全搬迁走了,工作才算完成。因为动迁现场中,有的是涉及到报告有一些问题,有一些是拆迁双方需要调整补偿价格,通过报告来体现这种调整,这其中比较复杂。再比如说,有一些违章建筑算不算的问题,如果不算的话,补偿价格比较低,老百姓不走。如果算的话,可能老百姓就能够接受这个价格。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违章建筑不应补偿。因此,在动迁中评估报告经常会做出一些适当调整,这也是评估机构必须面对的问题。
1、 拆迁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 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团埋的活动。
(2) 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4. 旧改立项到拆迁需多久时间

大约看旧改流程的进行,时间差不多在一年左右
旧改流程
那从老破小旧村到综合体大城,深圳城市更新有哪些流程,又有哪些机构部门参与其中呢?
主要可以分为六大步:
立项 →审批、公示 →确定开发商 →拿地 →建造 →交房
①需改造城中村所在的镇政府向区旧改办递交“旧改申请”;
②区旧改办同意之后做出审批之后递交给区政府批复,区政府批复便完成了“立项”;

③“立项”完成之后要核实旧改的范围,并核查范围内物业归属,编制初期的旧改规划设计;

④区旧改办根据街道的旧改方案进行一个评估、审查。在此基础上拟定一个更详细,更具体的规划交由区政府;

⑤区政府批复,并公示预案,区政府公示的预案内容包括旧改规划详细,拆迁补偿方案,安置回迁方案。还要征询公众意见,需要90%以上村民同意。至此,完成“审批、公示”;

⑥接下来就是招标,就是政府把项目放出去,各地产开发商来竞标;

⑦开发商竞标成功就要把旧改资金落实;

⑧资金到位了没有问题了区旧改办就可以和开发商签约,完成了“确定开发商”;

⑨开发商确认好了,国土局和旧改办签订《土地出让征用协议》,同时开发商拿到国土规划单位的《土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和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国土规划单位才给开发商签《房屋拆迁许可证》还有《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商才能开始报建。可以动工建设了,然后是交房。
对于开发商来说,每个更新项目都必须严格履行这些阶段。

但对于想要投资拆迁房的我们来说,我们在项目中是作为被拆迁的权利主体,真正需要参与的阶段其实就只有三个:前期意愿征集、拆迁补偿以及最后的回迁选房。

同时,我们在投资前,又需要研判项目内的拆迁房是不是具有投资价值,换言之,我们也需要对项目的列计划情况、规划情况以及实施主体确认情况等一些关键节点进行了解。

5. 房屋拆迁需要什么部门评估,评估多久

房屋拆迁评估是指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

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房屋拆迁的评估时间、评估单交付时间由被拆迁人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确定。

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有: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拦宽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双方瞎衡核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5)上海旧改拆迁评估大概需要多久扩展阅读

建住房〔2003〕234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内容:

评估房屋要求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第七条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第八条 受托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 拆迁当事人有义务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拆迁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

第十条 受托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允许查阅。

第十一条 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评估价值要求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磨掘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十二条 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公示期

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十四条 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

第十五条 拆迁估价人员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评估勘查记录

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因被拆迁人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拆迁人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拆迁人和估价机构以外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第十六条 拆迁估价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并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拆迁评估价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第十八条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估价报告

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第十九条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第二十条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第二十一条 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第二十二条 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第二十三条 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6. 拆迁评估报告一般多久出

拆迁评估俗称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他是征地拆迁中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一般来说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前,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我们的房屋面积,建造年限,装修费用等进行测量,估算。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1、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2、是签订评估合同。3、是外业入户评估。4、是内业结算。5、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送达报告。送到逗吵隐拆迁户手中。7、动迁解释。8、把报告归档。整个评估流程需要大约在10-20天左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碰贺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山厅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 拆迁评估报告一般多久出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是:

1、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是签订评估合同。

3、是外业入户评估。

4、是内业结算。

5、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7、动迁解颤枣释。

8、把报告归档。

需要大约在10-20天左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轿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茄帆拆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8. 房屋拆迁评估要多久


一般来说,房屋价值评估会在10天到20天左右给出结果,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看资产的大小。在收到价值评估结果后,被拆迁人如果对该结果有异议,应该在五天之内提出复合估价,或者是自行的委托其他机构来进行鉴定。当被拆迁人对房运嫌世屋价值评者亩估结果提出旁肢疑问时,房地产机构应该对被拆迁人给出更多的说明。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规定:“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被拆迁人对于估价结果如果有异议的,估价机构还应该做更详细的说明。”
2、第二十条还规定:“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5、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6、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所以,被拆迁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还可以申请专家进行鉴定。在此基础上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对此决定,被拆迁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9. 拆迁评估要多久


一般来说,房屋价值评估会在10天到20天左右给出结果,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看资产的大小。在收到价值评估结果后,被拆迁人如果对该结果有异议,应该在五天之内提出复合估价,或者是自行的委托其他机构来进行鉴定。当被拆迁人对房屋价值评估结果提出疑问时,房地产机构应该对被拆迁人给出更多的说明。
房子评估了多久会拆
这个不一定的,时间由政府部门决定。评估的流程首先是初次入户调查工作,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带领拆迁公司、评估公司、审计公司到您家对你家里的占地面积、房屋面积、房屋结构、装修及附属物、人口结构、家庭情况做详细调查。然后等待审批通过和人口公示以后便会给您发《致居民一封信》,里面会有相关拆迁或者征收政策。然后政府会要求户主去领取评估单,上面会有房屋面积、房屋价格、和装修及附属物价格。而且房子评估后不是一定要拆的,拆迁与否和拆迁时间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一定的补偿。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规定:“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被拆迁人对于估价结果如果有异议的,估价机构还应该做更详细的说明。”
2、第二十条还规定:“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5、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6、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运嫌世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者亩理。”所以,被拆迁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还可以申请专家进行鉴定。在此基础上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旁肢政府依法决定。对此决定,被拆迁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