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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自己怎么交社保

发布时间: 2022-02-24 17:25:37

Ⅰ 上海自由职业怎么给自己办社保

上海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
上海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问题和医疗问题如何解决?上海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有哪些要求?下面是中国社保网网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上海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向上海社保局咨询!
自由职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费用和基数
按照本市规定,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可申请按自由职业者同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3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4%。2012年度自由职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599元,如本人收入高于缴费基数的,也可按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不得超过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即12993元。
自由职业者老了以后有什么保障?
按照自由职业缴费的人员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到达退休年龄后,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医疗保险方面,以自由职业者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帐户将于社保部门认定正常按月缴费(不包括补缴)的次月15日开通。在享受城保待遇期间,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就医时可持社(医)保卡和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结算当场享受相应医保待遇,无需事后报销。相关医保待遇视参加工作时间和出生年月而定,与缴费主体无关,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后可与同种情况由单位缴费参保人员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
上海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如何办理?
根据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本人实名制结算账户银行卡折复印件、劳动手册首页和有本人工作经历的页面复印件等材料,并携带好原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上海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常见问题
1、哪些自由职业者可以缴纳社保?
拥有本市城镇户口或者本人为外地人但配偶拥有上海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注:外来配偶的定义应该是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城镇户籍的外省市户籍配偶。
2、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具体要求?
一、本市城镇户籍自由职业者参加城保的办事告知
自由职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2.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3.劳动手册首页和有本人工作经历的页面复印件或《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办理相关事务证明》。
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参加城保的办事告知
由本市居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2.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户主信息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4.本市颁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二、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采用在指定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缴费的形式,并约定扣款时间,按月足额进行缴纳。
三、自由职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公布的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四、自由职业者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保机构按本人缴纳基数的11%为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记入缴费年限,并核发《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其本人1992年底前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作为确定退休条件和计算养老金的依据。自由职业者缴费期间视作就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并由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记入本人的《劳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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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上海自己交社保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如果有单位可以让单位办理,如果没有单位,可以挂靠单位,都没有的话,需要个人自己去就近社保局进行咨询,填表来自己缴纳,具体分为以下两类: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Ⅲ 上海个人缴纳社保流程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上海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8%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2%1%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1%——
生育保险1%——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上海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上海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上海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上海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上海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上海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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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上海个人缴纳社保怎么交

第一种:个人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保

如果你有企业单位,你的企业单位就有义务帮助我们员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二种:通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社保

这个主要针对本地户籍的一些没有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办理社保的方式,个人可以到社保局进行社保缴纳,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个人无法缴纳。

如果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之外,还想要购买其他险种以及住房公积金,你就一定要找第三方社保代缴公司进行代缴了,通过把你的劳务关系挂靠到社保代理公司的方法,实现社保代缴。

第三种:找第三方社保代缴机构进行社保代缴

一般来说刚刚从企业离职,又没有找到新工作,不想个人社保中断就会使用这种方法,具体缴纳流程:

1、个人与第三方社保代理机构签订代缴社保协议;

2、个人确定缴纳社保基数、缴纳社保标准;

3、个人提供相关参保资料,比如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号等;

4、个人将社保费用和服务费用一并打给第三方社保代缴机构,机构收到相关款项之后,帮助个人缴纳社保。

Ⅳ 上海自己交社保怎么交

法律分析:1、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上海如何自己交社保

自己交社保的方法: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
一、申报。
已参保个人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等资料,到个人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新参保人员持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个人初次参保缴费通知单、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情况表,到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新参保人员要带三张一寸近照。
二、核定征缴计划。缴费申报窗口审核材料,作出个人征缴计划。
三、打印发票。缴费个人到发票打印窗口按本人姓名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
四、交款。缴费个人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到指定银行窗口交款,领取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
五、基金结算。参保个人交款后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到基金结算窗口盖。
六、基金记账。基金结算窗口将到位基金及时入帐。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Ⅶ 在上海社保自己怎么交

您好!如果个人想在上海参保,但你是外地户口,按政策不能在上海参保。怎么办?可以采取变通办法,进入某个为职工正常参保缴费的单位,只要缴费一次,哪怕一个月都可以,这样就在上海取得了社保号,然后辞职以个人名义即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即可。当然总的来说还是跟单位一起缴划算,并且个人只能交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
交社保一般是在你所在的工作地或是常用居住地交!从你的情况来说,在哪工作就在哪交先!到时你在哪儿退休的话,就可以在这之前把以前的社保转移到一起,享受退休所在地的待遇!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Ⅷ 上海自己缴纳社保怎么交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