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居住证号码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网上查询方法:网络里搜索“ 上海 市 居住证 管理系统--国内人才积分查询”,进入以后属于岁伏蔽姓名乎州、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厅隐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② 您好,我想请问下上海居住证编号是身份证号码吗不是的话怎么查询呢
一、上海居住证编号怎么查询
1、登陆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www.962222.net/;
2、找到居住证件查询框,选择居住证件查正物模询;
3、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
二、居住登记办理
1、举缓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蚂扰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③ 上海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方法有哪些
很多外地人在上海工作并常住的,都选择办理居住证,因为这样可以享受跟本地居民一样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在购房和学区规划方面格外显着。那么,上海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上海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
当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人资料后,申请人可以直接到“http://www.962222.net/index.htm”网站进行查询,方法比较简单,首次登陆的时候需要注册新的账号吗,后期直接输入账号宴侍码密码即可。该网站中除了可以查询到居住证的审核状态之外,还可以在网页中查到持卡人身份信息、证件申请日期、证件的有效期以及制卡的网点名称、地址和电话。
2、电话查询
打电话查询是比较方便的一种,尤其是对手机和电脑使用比较生疏的申请人,可以在办证的时候,留下网点的联系电话,然后在有需要谈汪的时候致电咨询。如果实在不知道电话,也可以在网上查找,只需要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XXX网晌哪点电话”即可。
3、微信查询
微信是现在大家常用的联系方式,选择这个方式查询居住证办理进度会更方便。首先,申请人在添加联系人的时候,要选择公众号,然后输入“上海本地宝”搜索并关注,最后在聊天对话框中输入“居住证”,即可查询证件有效期、办理进度以及网店的上班时间等项目。
编辑总结:查询居住证办理进度的方法有三种,各有各的好处,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以及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上关于上海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④ 上海居住证号码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
1、打开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 2、点击“网上办事”->“个人办事”。 3、点击“个人账户查询”。 4、点击“在线受理”,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在社保中心预留的密码,若未在社保中心预留过密码,则不能在网上进行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孙仔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滚凯物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大液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⑤ 上海居住证怎么查询
上海居住证查询流程如下:
1,登陆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2,找到居住证件查询框,选择居住证件查询;
3,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可查询到信息。
上海如何办理居住证
1、社区高兆模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4、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5、对经猜燃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受理与补齐)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第十一条(信息比对)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第十二条(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第十三条(信息变更)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办理签注)《居住证》每年签戚缓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