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指南 » 上海暂住证如何办十年
扩展阅读
杭州自媒体集中在哪个区 2025-06-30 07:32:47
天津水稻运秧机多少钱 2025-06-30 07:14:54
深圳湾为什么堵车 2025-06-30 07:13:28

上海暂住证如何办十年

发布时间: 2025-06-30 02:42:05

A. 居住证有效期一般情况下多久,过期怎么办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要重新补办。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1)上海暂住证如何办十年扩展阅读:

居住证的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

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B. 配偶上海户口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配偶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结婚满十年:双方必须已经结婚满十年,这一要求由上海户口一方的派出所执行。
  2. 拥有上海的落户地址:可以是配偶的自有房产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
  3. 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双方必须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或者曾经办理过暂住证,并且在一年以上的时间内持续持有。如果之前的居住证已经失效,只要能证明曾经持有过一年以上,仍然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以上是配偶申请上海户口的主要条件,申请前需确保所有条件都已满足。

C. 上海结婚十年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
2.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特殊情况需出具所有继承人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3.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
4.申请人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等,应注明:姓名,户口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单位,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等项目,下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在当地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如:离(退)休证,离(退)休审批表,就业失业或就业服务卡等无业凭证,与单位脱离关系的原始凭证及当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出具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及参加社会保险起止日期的证明”和历年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清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
6.申请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如:《独生子女证》,申领《独身子女证》的审批依据,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子女情况的证明
7.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如: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目前婚姻状况过的证明等)
8.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如:远暂住证,现居住证等)
9.申请人配偶的全户户籍资料,户口本复印件,若配偶,子女原由外省市来沪的需附上来沪落户的审批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D. 户口迁入上海有什么条件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