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指南 » 上海产假工资怎么算
扩展阅读
天津水域都什么鱼 2024-05-03 04:28:09

上海产假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 2022-01-17 20:11:20

Ⅰ 上海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假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Ⅱ 上海产假工资和生育金

在上海,领取生育补贴后在单位就不能享受产假工资了。
在我国,生育津贴原称就是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
在实际操作中,产妇可以选择是在单位领取产假工资(即产假期间仍全额享受单位发放的工资)还是领取社保的生育津贴。选择当然是以择高为原则。若在单位领取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应当将生育津贴全额上交单位。若在单位领取的工资少于生育津贴,则仅需要将单位发放的工资退还给单位即可。(考虑到工资需要缴纳税金,建议若单位工资少于生育津贴时,可要求单位停发工资而直接享受生育津贴)

Ⅲ 上海休产假怎么算工资

按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Ⅳ 上海产假工资

你好,她应该是晚育吧,否则怎么会请4个月呢!
她税前工资3500,交了社保四金,税等也剩下不多。
她产假期间公司不需要支付工资,但是4金还必须继续交,税也需要报,但只是数字为0而已。
公司不支付工资,并不代表她没有收入,这一部分社保会支付她的工资,这些他去社保领钱的时候社保会自动帮她计算该领多少,另外还有3000元的生育津贴也是去社保中心一起领的。
我当时就请了4个月假,公司还比较人性化每月还给我发1200,其实这个钱公司可以付也可以不付,要看公司的。最后我去社保中心还领了大概1.6w左右,当然包括3000的津贴。

Ⅳ 上海产假期间工资是怎样发放的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办法和各省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怀孕女职员享受国家规定产假期间,产假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目前我国产假工资公司一般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给员工,其主要目的就是保证生育女职员产假期间基本生活。但请注意一点,那就是在已实行生育津贴发放制度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基本工资,生育津贴具有产假工资性质,社保机构将生育津贴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同时为了确保生育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生育津贴比产假工资低的情况,我国部分地区规定,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例如广东省2015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拨打12333进行详细咨询。‍‍

Ⅵ 2019上海员工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上海员工?产假工资和全国的规定一致,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Ⅶ 上海地区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你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全额发放,发放标准按照你生孩子之前每月正常可以领取的工资标准,包括底薪、学历补贴、特殊津贴、岗位津贴;全勤奖按理也应该包括在内的。奖金如果是销售提成因为你产假期间没有销售业绩可以不发,但如果名为奖金,实际每月都固定发放的,则也应该包括在产假工资里。
法律依据: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本市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支付的解释口径》中指出:“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奖金等均计算入内。

Ⅷ 上海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对的,只有交纳了生育保险,才能够享受相关待遇。

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3、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Ⅸ 上海市最新产假 陪产假 计算及 工资计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产假期间没有工资,只有生育津贴。缴纳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义务,低水平缴纳社保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受害人却是劳动者,这就造成了对劳动者的极大不公,所以,根据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该补齐。所以,当你得到生育津贴后,如果差距较大,想要主张用人单位补齐差额,一定要在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否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将丧失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