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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 2022-05-19 05:54:38

1. 上海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包括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但是上海生育保险参保人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则需提供必备的资料及按标准规定办理相关流程。
报销标准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报销流程
【受理机构】:上海社保局及其分局
【咨询电话】:021-12333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生育医学证明》;
4、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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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法律分析: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上海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上海生育险怎么报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流程如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上海生育险报销所需哪些材料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中需要携带的材料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本人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如果您委托他人帮您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材料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十二周之内去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计生办会给个联系卡。 2、拿此联系卡去地段医院进行初次产检领孕产妇保健手册(俗称小卡)。 3、在16周内拿着小卡去你想生产的医院建大卡、产检。 4、生完宝宝后,到各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基金。 其中,产检是不能用医保卡的,但是生产时可以用医保卡。生育基金包括你产假时的工资即生育生活津贴(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交社保的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加3000块医疗补贴。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5. 上海市生育险报销流程

申领条件:首先,生育或流产之前你的夫人得在上海缴纳城保五险,并且当月处于缴费状态;其次,生育或流产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比如第二胎得有准生证明;第三,姓名不一致,可以提供当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二者为同一人;也可以不提供独生子女证,改成: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办理机构:到各区县社保中心申领,所需材料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应提供《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对于男方为军人的,应提供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⑤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应提供其账户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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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生育险如何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承办机构】:各地区社保机构
【办理事项】:生育保险报销
【咨询电话】:12333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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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各地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不一样的,如果想知道当地的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等内容,可登陆当地的社保中心查看相关政策。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与上海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上海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一般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需要提醒的是:外省市户籍妇女在外地生产或流产的,只要符合本市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且材料齐全,仍可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范围:1、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2、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3、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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