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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什么级别

发布时间: 2022-05-28 00:28:36

❶ 中国银行行长属于什么级别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是中央委员,属于正部级。
除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之外,其他的银行的行长都是不属于公务员的编制,但一般也会享受相应的待遇。银行行长的级别跟所在的城市级别有着很大的关系,就比如各省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分银行行长是正厅级别的,再比如计划单列市青岛、厦门这些城市,这些银行的行长都是副厅级的。
省级的中国银行总行行长,应当是厅级(地市级),市一级的中国银行行长应当是正处级(县级),而县级中国银行行长应当是正科级(乡级)。
(1)央行上海总部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政级别的干部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
中国银行不属于公务员编制级别当中划分的范畴,但是一般来说会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行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也就是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从级别上来说是正部级(正省级)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中国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省部级正职

❷ 央行北京总部大还是上海总部大

中行在上海没有总部,只有分行。央行在上海有总部,但比不上北京的央行。
上海总部承担的主要职责有: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监测分析金融市场的发展,防范跨市场风险;密切跟踪金融市场,承办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定时报送各类动态研究报告;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承办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等。

❸ 央行的上海总部和上海分行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将适度分离,有关货币政策的制定等决策职能仍在北京总部,而有关市场运作、市场操作、业务拓展等执行职能将移师上海。

具体而言,成立后的人行上海总部将主要承担五大职能:一是组织实施央行供给市场操作,同时承办有关金融机构的再贴现业务;二是进行金融市场监管,防范跨市场风险,同时制定好市场发展规划,并管理国家黄金储备;三是进行金融信托分析研究,密切追踪金融市场,四是进行金融产品研发和交易,研究并引进金融产品的创新;五是进行区域金融合作和交流

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总部概况

一、设立央行上海总部的重要意义

人民银行设立上海总部,是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的一次自我完善,是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中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成立上海总部,主要是围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的建设来加强中央银行的调节职能和服务职能。目前上海已成为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国内地的主要集聚地。设有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拥有证券、商品期货和黄金三个交易所。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已成为一项国家战略。
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的决策和操作体系,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水平,有利于发挥贴近金融市场一线的优势,提高中央银行金融市场服务的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巩固目前上海作为国内重要金融中心的地位,并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央行上海总部的建设目标
上海总部的建设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平台、一个窗口、一个中心,即:尽快把上海总部建设成为总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究和开发业务的中心。
三、央行上海总部的主要职能
上海总部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
上海总部承担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负责对区域性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业务;承担国家部分外汇储备的经营和黄金储备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上海地区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的工作等。
上海总部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对现有上海分行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理,即继续履行大区行的职能,辖区包括浙江、福建的共二十个中心支行;此外还承担人民银行部分驻沪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协调,直接管理的单位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等,协调管理的单位是中国银联和上海黄金交易所。
四、央行上海总部的组织架构
央行上海总部领导包括:总部党委书记、主任苏宁,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马德伦,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新,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凌涛,总部党委委员郑杨。
上海总部内设11个部,包括:公开市场操作部、金融市场管理部、金融稳定部、调查统计研究部、国际部、金融服务一部、金融服务二部、外汇管理部8个业务部门,以及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3个支持服务部门。
上海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

❺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分别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它的行政级别是省部级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于2005年8月10日正式成立。央行上海总部的成立,是完善中央银行决策与操作体系、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上海总部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上海总部是央行的下设单位相当于地市级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❻ 央行上海总部和央行上海分行是一个单位吗

央行上海总部和央行上海分行不是一个单位

一、央行上海总部

央行上海总部是行政管理机构

成立上海总部,主要是围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的建设来加强中央银行的调节职能和服务职能。中央银行在内的金融组织形式顺从客观规律,围绕金融市场的发展开展各项业务,围绕金融中心的建设改进各种功能,并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等。
(二)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负责对区域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
(三)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
(四)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事务。
(五)承担上海地区的人民银行有关业务。
(六)根据管理权限,负责上海总部及辖区的人事、党建、内审、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在上海的人民银行有关机构的管理及相关机构的协助管理工作。
(八)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上海分行

上海分行是业务机构,办理上海市银行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建立后,根据总行“边接管、边建行”的方针,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外商银行在华特权,迅速建立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并在稳定物价、整顿金融秩序,支持工农业生产地恢复和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在沪外商银行特权。上海解放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关于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的规定,按照“依照系统,原封不动,从上到下,整套接收”的接管方针,对四类官僚资本金融机构进行接管;一是国民政府办的所谓国家银行,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等;二是官僚资本的省市银行,有上海市银行、江苏省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浙江省银行、台湾省银行等;三是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成员办的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如广东银行、山西裕华银行、亚东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公司等;四是官商合办的银行,如新华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四明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和中国国货银行等。除此以外,接管的其他官僚资本金融机构还有联合征信所、票据交换所和6家钞票印刷工厂、19家保险公司等。上海解放时,共有外资银行15家,其中英国4家(汇丰、麦加利、有利、沙逊);美国5家(花旗、大通、友邦、美国商业、美国运通);法国2家(东方汇理、中法工商);荷兰2家(荷兰、安达);比利时1家(华比);俄国1家(莫斯科国民银行,侨英的原俄国商人开办)。这些银行解放前依持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在中国发行货币、垄断国际汇兑、操纵金银外汇行市,形成业务经营上的垄断地位。解放后,人民政府取消了它们的一切特权,允许其在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未经核准的业务。由于外资银行的业务活动置于中国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之下,他们过去因特权而产生的巨额利润消失,因而多数外资银行相继申请歇业,到1954年,在上海继续经营的外资银行只剩下汇丰和麦加利2家。

(2)建立各级分支机构,形成上海分行的组织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接管官僚资本银行的同时,迅速建立各级分支机构。建行之初,分行只设业务、公库两个部,秘书、人事、会计3个室,至11月底,又增设合作储蓄部、信托部和公用事业部等3个部。在基层组织体系方面,至1949年底,市区设有22个办事处、127个服务处和44个收款处,办事处最初以数字顺序命名,1951年11月起改为以街道名称命名(全市共有街道办事处36个)。1952年“三反”运动以后,全市办事处由改按当时行政区设置,全市共有20个区办事处,作为分行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区内多项银行业务,其下还设有48个分理处。

(3)稳定物价,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海解放时,由于国民党政权时期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及国内外敌人的肆意破坏和捣乱,投机猖獗,金银外币仍然计价流通,市场物价极不稳定。面对这种情况,人民银行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稳定金融物价,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用人民币占领市场,严禁金银外币计价流通,严厉打击金融投机,开办折实储蓄,很快稳定了金融物价。二是贯彻执行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实施现金管理,大力开展储蓄,全面开展国内汇兑,迅速建立金库,很快实现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的中心工作目标。三是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活跃城乡物资交流,1952年上海当地银行放款总额比1949年底增加34.1倍,其中对公放款占全部放款的79.25%,在对公放款中国营贸易放款占69.30%,支持了国营商业掌握粮食、纱布等主要物资以保证人民基本生活品的供应。

源中行上海部官方

❼ 人行行政级别有哪些

人民银行政级别为总行--上海总部--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市中心支行--县支行。
各地人行机构还分不同的科室,例如: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金融稳定科、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反洗钱科)、支付结算科(营业室)、科技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内审科、人事科、征信管理科等。
拓展资料:
一、人行是什么?
(一)人行是“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是我们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人行从总行往下的各级机构依次是营管部、大区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县支行。
(二)人行的编制结构。总行、大区分行、营管部的领导干部一般属于公务员编制,通常是参加国考进入系统的。其余的参加人行统一招考进来的均是“行员”制,另外一部分各支行自己招录的为聘用制,即合同制编外人员。
(三)什么是行员制。类似于公务员,可以说是一辈子的铁饭碗,但是并非行政编,一般不能调到行政部门任职。网上说人行员工是事业编、是参公、是合同工,都不正确。通常行员也采用(参考)政府部门的行政级别,就是科员,副科,副处,等等。一般来说,新考进去的都是科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过后硕士以上转为副科,本科转为科员。
(四)发展前景。人行晋升渠道比较窄,一般只有内部晋升,但是行员一旦级别上晋升,待遇也会有较大的提升。人行行员一般不会以任何形式进入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任职,除非你是经济领域的真正的稀缺专业型人才,可能会被引进到党政机关。
二、行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总体上说,行员薪资待遇略高于同地区同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可能会低于同地区同级商业银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一半。地市中支的待遇比省会公务员可能还要高。而工作强度,通常比基层公务员要轻松一些。

❽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北京)、北京营管部和上海总部之间是什么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为派出机关。同时该法律也规定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制定者和服务的执行者。。

所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是央行,负责规则制定。
北京营业管理部,就是地区业务的管理和规定执行的监督部门。

理法上上海总部是非法的,因为缺乏法律来源,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国务院做出的这个决定是非法无效的,因此中央编制委员会在总理兼任主任的情况下违法做出了对上海总部编制的规定。

实际上,探索总部建设是人民银行体制度需要,也是法律与时俱进的需要。所以上海总部合法的流程是:国务院首先提出授予深圳人民银行体制创造的政策,深圳依据经济特区法和国务院法规政策,探索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总部,将相关经验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根据深圳报告以结合国情未来发展需要强调与中国人民银行法之不适应,请求全国人大修改该法律。全国人大同意国务院设立深圳总部和上海总部的决定并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国务院根据该法,同意央行设立设立深圳总部和上海总部的批准。中央编制委根据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批准深圳和上海为方面总部的意见,联合央行规范两总部的行政级别及机构编制。这才是规范的操作流程。

❾ 银行行长是什么级别

人民银行行长:省部级,中央委员
中国银行总行行长:副省部级 中央委员
其他国有 银行总行行长:副省部级

省行行长:厅局级
市行行长:处级
县行行长:科级

❿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是什么级别

是正部级,实职。央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单位,行长正部级。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拓展资料:

1、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它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权限,地位非常特殊。

2、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于1905年8月在北京开业,它是清末官商合办的银行,模仿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而建立。

3、1928年11月1日,法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责。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组,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全国设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的监督管理。

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着力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周小川认为,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物价形势基本稳定,说明稳锦币政策是合适的,效果是好的。在演讲中,周小川还判断称,在当前和未来较长一段时期,中国仍处在有利条件较多的战略机遇期,潜力巨大。从全球看,中国经济仍然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