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怎么领取失业保险
很抱歉,目前非上海户籍失业人员还没有可以在上海本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如您在上海就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需要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可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并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即可在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需办理转移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本市就近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工作人员会指导您办理具体手续。也就是说,非上海户籍的失业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上海本地户口的话,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五)如果符合上述一至四项条件,可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劳动手册到户口所在(或者登记过居住地的)区(县)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为失业人员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可在本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希望以上答案会对你有些帮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㈡ 上海失业金领取有哪些流程
根据最新的政策,上海市居民和外省市居民都可以在上海领取失业金了。失业金的领取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一.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 指定银行的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原件。
三.领取流程
1、上海失业保险金一般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原因。
2、上海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
① 上海人社APP
登录上海人社APP,在首页选择“业务经办”→“失业保险服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领取标准
从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五.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㈢ 上海怎么申请失业保险金
在上海领失业保险的手续:
1.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2.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3.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上海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上海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上海失业金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上海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㈣ 上海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㈤ 上海人社失业金领取步骤
法律分析: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再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㈥ 上海外地户口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上海外地户口失业金领取条件有首先,申请人需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续劳动合同,公司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就职。其次,离职前需交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满足条件后,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就可以申领失业金了。
一、如何领取上海失业金?
上海户籍居民可以携材料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通过审核后,每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金即可;外地户籍在申领失业金待遇时,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地,转移同时会将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转移,具体转移手续,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就近的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办理;领取失业金期间,需要每隔三个月到就业促进中心盖一次章,如果不去盖章就会认为停止失业金申领了。如果失业金申领人在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并由单位缴纳了职工社保,那么也会自动停止发放失业金。
二、失业金领取后对社保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失业金领取后是不会对个人的社保造成什么不良影响,毕竟面临失业困境的时候,失业保险可以保障参保人在短期内没有工资收入时的一个基本生活。对于社保唯一的影响在于会影响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在失业状态下,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中断的,因此会导致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相对延长。要知道对于养老保险是规定了必须要缴满15年的,缴15年之后才可以在退休享受养老待遇,且在缴满15年之后,缴费时间越长,退休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㈦ 上海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难的;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八条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㈧ 上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详细办理手续和所需材料
失业金领取的流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2、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