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办理居住证要什么条件
在深圳办理居住证一共有3种条件,只需要满足其中一种条件,那么就可以在深圳办理居住证。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B. 在深圳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市新居住证办理条件:1、深圳市内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2、定应当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经济组织;(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C.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属于国内非深市户籍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深圳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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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深圳居住证办理要求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2、海外高层次人才;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五条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居住证服务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市经贸信息化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及相关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应用工作。市、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住房和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居住证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E.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保满一年,这样的话,外来人员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这里要注意,缴纳社保满一年应当是连续的,如果中间有中断,则应当满足两年内缴满十八个月的条件。
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F.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在特区或市区有合法稳定居所。不是深圳户籍的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的当天开始,直到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时间的,被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并且需要在特区有合法且稳定的职业。《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G. 2021年深圳办理居住证条件
2021年深圳办理居住证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2、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3、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法律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H. 2020年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是需要认证的,认证之后就可以直接申请,而且就算资质过期,也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五、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法律依据:《深圳居住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其次,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I. 深圳办居住证要什么条件符合才能办
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具体如下: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J. 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居住证: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三条 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保障权益、优化服务、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应当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列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五条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居住证服务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经贸信息化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及相关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应用工作。
市、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住房和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居住证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