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不能送人活鸡
为什么不能送人活鸡
鸡的谐音是急,送人鸡就是焦急,不吉利,还有吉的说法,把自己的吉利送人,对自己不利
这几样东西为什么不能送
中国是礼仪之邦,讲究礼上往来,逢年过节、喜寿家宴人们都习惯送上自己的祝福,以表心意,但是礼不是随便送的,送礼的风水有很多讲究,这礼若送不好,犯了自己的忌讳或者破坏了自身的风水运势,那可就不是什么开心的事了。
不能送鞋:鞋是邪的谐音。因此,凡给人送鞋(不包括送给亲属的情形),就等于给人送了去邪气,很有可能不久就会与对方失去了联系或友谊。鞋子有走散和跑掉的意思,不管男生女生,在情侣之间送鞋子说明想分手,对你们的感情也是个不祥的预兆,所以还是不建议送鞋子。
不能送刀剑:有些朋友喜欢给别人送“桃花剑”,好让别人将烂桃花斩掉,结果,反而自己的桃花劫一大把;也有些朋友,看到亲朋好友搬家或者结婚等喜事,于是就买了一套厨房用的刀刀叉叉送给别人,奇怪的是,此后,自己反而运势一落千丈。记住:谨慎送刀剑。另外,别人送给你刀剑,你也要谨慎收纳。
不能送鱼缸:鱼缸类似“财神爷”也是不能随意送和随意接受的。更何况有些人命理忌讳养鱼,因此,鱼缸实在不能随意送往。摆放鱼缸首先要自己适合,然后跟鱼缸的形状、大笑、摆放的位置、高度、养鱼的多少、种类、数量、颜色等均有关。
不能送“财神”:有朋友开店或者开业,亲朋好友会给他送“财神爷”,其实,我们跟你说,从位理学叫的来看,要谨慎送财神爷,否则,很可能你的财运会遭到停滞不前;当然,接受一方也要注意,通常神佛是要自己亲自去寺庙请的,可不能随意请,也不能随意接受别人送的财“神爷”。否则,送方和接收方都会导致财运等问题。
㈡ 深圳活鸡管理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镇内的家禽经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禽经营,包括人工饲养、可供食用的鸡、鸭、鹅、肉鸽、鹌鹑等活禽的批发、零售、集中屠宰及其生鲜家禽产品的经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活禽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包括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市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禽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财政支持等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家禽经营市场进行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活禽集中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家禽经营的动物防疫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家禽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家禽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家禽等违法经营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饲养、经营家禽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林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禽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设活禽经营限制区,区内限制活禽交易。限制区的具体范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禽流感等疫情防控的需要,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
第五条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得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现有的活禽批发市场应当按照本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改造。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可以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规划设置1-3个活禽零售市场,规划设置的活禽零售市场应当符合本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
第六条鼓励活禽经营限制区外的活禽经营市场按照本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改造。
第二章活禽经营管理
第七条活禽经营市场的设置应当依据当地政府的经营市场规划,符合动物防疫等相关要求。
活禽经营市场的场地建设与设施配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科学合理分区。活禽经营区域应当与其他农产品经营区域分开,活禽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
第八条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
进入活禽经营市场交易的活禽,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第九条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保经营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符合有关标准;
(二)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
(三)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进货渠道、信用状况等,并指派专人每天对活禽经营情况进行巡查;
(四)设置活禽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向消费者公示活禽的检疫与产地等相关信息,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查验进场交易活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防止不合格的活禽进入市场;
(六)制止将未经宰杀的活禽带出零售市场或者将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在零售市场等情形;
(七)对活禽经营从业人员开展健康防护宣传,落实卫生管理要求和健康防护措施;
(八)指导和督促活禽经营者进行清洁消毒,实施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和休市制度;
(九)制定本市场的活禽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及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活禽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依法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员疫情监测、环境监测、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活禽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营经动物检疫合格的活禽,并在经营地点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从事活禽批发经营的,还应当记录销售的禽类及禽类产品名称、流向、时间、数量等内容;
(三)每天收市后对活禽存放、宰杀、销售摊位等场所和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并配合市场开办者实施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
(四)根据规定休市;
(五)不得经营病死禽只;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员疫情监测、环境监测、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活禽经营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健康防护知识教育,具备基本健康防护知识。
在进行活禽交易、运输和宰杀过程中,应当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不得在经营档口内食宿。
活禽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应当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不得相互交叉。
第十二条活禽批发市场内的经营者只能将活禽分销给活禽零售市场的经营者或者运至活禽屠宰厂(场)集中宰杀,其他采购者采购的活禽应当经过宰杀后方能带出市场。
活禽零售市场出售的活禽应当在市场内经过宰杀后方能带出市场。
活禽零售市场收市时,经营者对尚未售出的活禽应当予以宰杀处理,严格执行当日零存栏制度。
第十三条活禽经营市场应当实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以及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制度。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或者部分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临时性休市。临时性休市的具体区域和时间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在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应当清空存栏,对经营场所、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五条临时性休市期间,不得在活禽经营市场内外进行活禽交易,活禽经屠宰厂(场)集中屠宰后方可销售。
第三章生鲜家禽产品生产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活禽屠宰厂(场)的设置,应当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划,符合用地、环保和动物防疫等要求,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
第十七条活禽屠宰厂(场)应当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可追溯体系,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屠宰检疫相关工作,实施禽肉品质检验、消毒、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产品召回、溯源管理等制度。
活禽屠宰厂(场)出厂的生鲜家禽产品,应当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产品标识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第十八条活禽批发市场的代宰点应当按照有关建设标准设置,并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屠宰检疫相关工作。代宰的生鲜家禽产品应当附有批发市场名称、销售档口、联系电话等追溯标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活禽屠宰厂(场)与信誉好的家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建立稳定供应关系,从源头上保证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鼓励实行家禽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
第二十条生鲜家禽产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应当符合本省生鲜家禽产品加工经营卫生规范。
配送生鲜家禽产品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冷链专用车,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装卸工具以及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消毒。
第二十一条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场所和冷藏设备,确保生鲜家禽产品处于产品所必需的低温环境;
(二)采购符合要求的活禽屠宰厂(场)或者代宰点出厂的合格生鲜家禽产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
(三)所销售的生鲜家禽产品应当附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或者第十八条规定的标识;
(四)不得销售自宰、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
(五)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鲜家禽产品进入本地市场。
第四章安全风险防范
第二十三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集中屠宰的家禽实施检疫,指导和督促活禽经营市场、活禽屠宰厂(场)落实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家禽经营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巡查,指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
第二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活禽屠宰厂(场)开展从业人员疫情监测、环境监测等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辖区内活禽开展疫病监测。
卫生、畜牧兽医等部门应当建立疫情、疫病信息共享机制。一旦发现疫情或者疫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或者疫病扩散。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公安、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农业、林业、商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禽经营活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防范疫病风险。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
(二)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活禽经营者未落实清洁消毒措施的;
(二)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和活禽屠宰厂(场)未实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的。
第二十九条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八、九、十项规定,不履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义务或者不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活禽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不符合要求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活禽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五项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
活禽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六项规定,不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活禽屠宰厂(场)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万元的罚款。
活禽屠宰厂(场)和活禽批发市场的代宰点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家禽经营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5日起施行。
㈢ 深圳所有地区市场鸡档从2016年起还可以卖活鸡吗
2015年就开始不让卖活鸡了。
㈣ 朋友送给我一只活鸡,自己不会杀,深圳龙华区有能杀活鸡的地方吗。。。。急
到深圳的菜市场找找看,其实不妨自己动手体验过年啦:
网页链接
先把鸡的脖子处的毛拔掉一些,露出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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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鸡分割,如图把鸡头,鸡翅,鸡脚,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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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深圳市私杀活禽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9
㈥ 我车上卖活鸡!但那个地方禁止了卖活鸡!城管执法可以扣留我的东西吗可以扣车牌吗
当事人车上卖活鸡,但那个地方禁止了卖活鸡,城管执法不可以扣留当事人的东西,也不可以扣车牌,除非当事人违反城市管理条例违法摆摊设点。
违法经营是由工商管理部门执行,车牌是有交警部门执行,城管无权执行,但可以通知或者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禁售活禽四问
问:为什么要禁售活禽?
答:可有效减少人类感染H7N9风险
“有研究结果表示,活禽仍然是H7N9感染人类的直接源头。”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卫人委张丹副主任从疾病防控角度解读了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意义。张丹说,禽流感,特别是高致病禽流感是危害较大的疾病。目前流行的H7N9会通过活禽传播给人,危害较大,而关闭活禽市场的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人类感染发病。
张丹说,禽流感在我国的病死率达到36%左右,病死率相当高。今年以来,我国共有11个省份报告有157例,死亡57例,主要集中在广东,有69例,其中深圳13例。而广东省的69例,死亡达到25例。
有研究结果表明,活禽仍是H7N9感染人类的直接源头,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H7N9就会长期流行,并可能传播到其他地区。
实践证明,在H7N9禽流感流行的时候,关闭活禽市场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最近深圳采取关闭活禽市场的措施来看,关闭的前两天还发生过2例病例,关闭以后至今一个多月,目前还没发生新增病例,还是13例病例。
市经贸信息委现代农业和畜牧兽医处处长郑璇说,在限制活禽经营方面,北京、浙江、上海、杭州、福建等地做得较早,而且确实使禽流感得到有效的控制。为此,广东才从去年开始试点,在广州、深圳、佛山等禽流感发病率较高的地区设置活禽经营限制区。
张丹表示,进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是减少疾病污染很重要的环节,是很有必要的。
问:生鲜家禽生产和供应能力能跟上吗?
答:3家家禽屠宰场日均屠宰能力13万只
郑璇表示,目前我市已有3家家禽屠宰场,均是生鲜家禽供港企业,日均屠宰能力为13万只,目前实际屠宰量为5.5万只/日。市经贸信息委已委托华南农业大学编制深圳市家禽集中屠宰专项规划,在完成意见征求后将组织实施。
根据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部署,深圳市原有活禽批发市场可设置代宰点屠宰活禽,代宰点应当符合《活禽市场建设指南》有关建设标准,全市原有的4家家禽批发市场中,龙岗区布吉家禽批发市场代宰点已建成投产,日均屠宰能力为3万只,实际屠宰量1.5万只/日,其余3个家禽批发市场代宰点正在抓紧进行建设。因此,深圳生鲜家禽生产和供应能力完全能跟上,市民不必担心。
问:对家禽行业是否有补贴?
答:会对限制区内的家禽经营户进行补贴
郑璇告诉记者,深圳会对实行限制区的家禽经营户进行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改造和配置冷链设施;二是转营生鲜家禽开始几个月,经营会有些困难,会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家禽经营户转岗、转业的,也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于家禽屠宰、供应企业,凡是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市经贸信息委给予重点的扶持,主要是屠宰线改造、冷链设施的配置等方面。
问:民众难以接受生鲜鸡怎么办?
答:举行免费试吃,消除民众对生鲜鸡的偏见
广东人喜欢现宰现卖的活鸡,他们认为活鸡才够新鲜,生鲜鸡则感觉来路不明,不够新鲜,质量没有保障。那么,广大市民会不会因为政府一纸禁令就改变代代相传的习惯?
对此,市经贸信息委现代农业和畜牧兽医处处长郑璇表示,生鲜鸡并不是冰冻鸡,其口感跟活鸡并没有差别。3月底,市经贸信息委将在市民中心举行一次生鲜家禽和冰冻家禽产品的免费试吃对比活动,欢迎广大市民前来参与。举办免费试吃活动,也是希望借此消除市民对生鲜鸡的误解和偏见。
㈦ 为什么市场外不能贩卖活禽
活禽很容易感染瘟疫,是瘟疫的重要传播途径,所以要求屠宰后再投放到集贸市场,也是为了人们的安全考虑,这也是市场外不能贩卖活禽的主要原因
㈧ 怎样在深圳做活鸡的批发生意
不能卖活鸡的,只有办养鸡场别人来拿鸡,宰杀之后才能在市场上卖,还要办执照和有关手续。
㈨ 现在菜市场为什么不给卖活鸡活鸭
以前菜场卖活鸡活鸭,环境确实是脏乱差,市场管理完善改造后,不再卖活禽。
毕竟现在大众对于吃的要求愈来愈高,一旦出现了死鸡死鸭,容易导致人们对市场的不信任,而且监管部门现在的要求也在提升,毕竟菜市场乱哄哄的,容易出纠纷,空气新鲜了,买菜卖菜的人心里都舒服。还有就是不健康的鸡.鸭的处理问题,如果在菜市场,还不是辛苦环卫工人,还不如在屠宰场一起处理,来的省事。。
如果楼主想吃,建议去农村自己挑选健康的,在自己有条件养几天。如果不是很想吃,就是想解解馋,还是省事点买超市包装好的嘛。毕竟不卫生,还可以去理论容易点。
希望楼主采纳!!!!
㈩ 在菜市场内活鸡现杀买卖合理吗
非常合理啊,我现在的单位学信学院创始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在菜场内卖现杀的鸡的。领导有聊过这段经历,现买现杀,买鸡的人心理会放心很多,不会担心你的鸡是冰箱里面放了好几天,不新鲜的。这也是有它这种行为背后产生的道理的。人都希望吃的东西是健康,新鲜的,有营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