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社保如何补缴社保
深圳补交社保有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两种方式。单位补缴的,应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个人补缴的,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⑵ 深圳社保扣款失败如何补缴
法律分析:单位网上自助办理补扣费流程登录深圳社保局官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后,选择“单位申报业务”,“保险费欠费补扣款”,显示“保险费欠费情况列表”。如企业有近三个月欠费,可点击下方“XX年X月—XX年X月保险费欠费补扣款办理”,按提示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⑶ 深圳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深圳补交社保有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两种方式。单位补缴的,应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个人补缴的,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⑷ 深圳社保公司如何补缴
深圳社保补缴指南[查看全文]
补缴条件
单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个人
只可补交养老保险,医疗、工伤险等无法补缴。
深户(非深户只能单位补缴)
补缴材料
单位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2、劳动合同及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账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
户口簿、身份证;
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
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
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
填写《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补缴流程
单位
1、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备齐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征收窗口办理
个人
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补缴地点
单位
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深圳各区社保分局地址、电话(全)
个人
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深圳各区社保分局地址、电话(全)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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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深圳社保断交怎么补缴
法律分析:深圳社保断缴后可以补缴近3个月,只能补缴养老保险,其他险种不支持补缴;社保若断缴需要补缴的话只能通过单位来补缴,个人无法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