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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位如何申报填写

发布时间: 2022-08-09 19:32:49

⑴ 深圳小学学位申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政策,进一步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我市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相关政策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
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精神,严格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各区统筹协调能力,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
要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做好学位预测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经验,认真做好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资格验核和学位安排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做
好错峰报名和网络维护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联网审核
验证,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就读与免费资格验核工作。对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要及时报告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建
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和招生网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

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规范招生程序,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各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报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实行网上招生报名制度。对于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家长,各区可安排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五、全面推行积分入学办法

在全市义务教育就读资格验核的基础上,各区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要
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设置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
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积分实施细则要报区政府或新区管委会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做到三公开,
即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积分项目可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纳税年限、计划生育情况
等。积分入学细则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和编班行为

各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学校实行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七、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八、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并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源分流工作。2014年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方案。

(二)7月7日前,市局直属学校小学与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验证入学工作。

(二)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三)各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本区积分入学细则,要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宣传,注重运用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宣传,
同时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宣传。要组织召开幼儿园、小学家长会议,积极主动宣传,要联系社区工作站协助宣传,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宣传工作。

(四)7月1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小学一年级招生及新生报到注册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的初步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9月
15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脑,并提交给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下旬,市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10月底前,市、区教育部门对
执行“1+5”文件和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进行总结。

附件:1.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2.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3.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3日

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三)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传准备(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
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
的主要信息。

(二) 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三)学位申请(4月15日至4月20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1日至5月25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应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5月28日至6月10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六)检查核准(6月10日至6月15日)。

6月15日前,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七)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6日至22日)。

6月16日至22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基础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责任编辑:博尔思 教 育

⑵ 龙岗小学学位申请填报要求

法律分析: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深圳户籍不作要求。具体可分三种情形:

1、若第一志愿填写公办学校,则须提供该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2、若第一志愿填写民办学校,且在民办志愿之后还有其他公办志愿,则须提供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3、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一)《房屋租赁凭证》是义务教育就近安排学位的依据

《房屋租赁凭证》是教育部门义务教育就近安排学位的依据。从2003年开始,我市义务教育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我市实施就近入学的依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要求,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或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以上证明材料家长无须提供纸质材料,各区教育部门运用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验材料。以租房资料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位的人员,需核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这也是全国各大城市的主要做法,也是我市坚持“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的基本管理原则,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关于《房屋租赁凭证》和《房屋租赁信息》

目前我市各个行政区根据实际情况,群众可根据租住的房屋产权情况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两者办理条件、流程均一致,区别在于租赁的房产是否具备产权证明。而宝安区由于区情情况,并未执行办理《房屋租赁信息》,即无论有无产权证明的房产,均可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三)关于居住信息登记代替租赁证件的问题

目前全市《房屋租赁信息》停办,个别区探索采取人口登记信息和实际居住情况代替《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由于全市各区都在执行学位房锁定,实质上,不管采用租赁证件或者人口登记信息,使用学位都需要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家长面对的并非“证件难办”的问题,而是房屋产权人是否愿意给租户使用学位的问题。

⑶ 小孩在深圳上公立小学,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怎样申请学位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①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含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和保险清单),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⑷ 在深圳怎么样申请学位

年满六周岁或是深圳市户籍儿童。
年满六周岁(2021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2022年的顺延一年)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⑸ 2015年深圳学位申请流程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三)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传准备(3月中旬起)。

3月中旬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3月30日至4月12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三)学位申请(4月13日至4月19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0日至5月25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应主动与公安、社保、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5月25日至6月15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六)检查核准(6月15日至6月20日)

6月20日前,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七)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6月22日至28日)

6月22日至28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基础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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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我想过完春节后让我女儿来读一年级,请问如何申请横岗六约小学的学位需要什么证件加急!!!!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户口本;

② 儿童出生证;

③ 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

申请入学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①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② 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 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 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 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具体安排

(1)宣传准备(3月16日至3月23日)。

3月16日起,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及有招生任务的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区教育局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龙岗区201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等宣传手册。有招生任务的学校需面向社会公示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主要信息。

(2)网上预报名(3月24日至4月9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区教育局招生网站(网址:http://lgjjk.sz.e.cn),网上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即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家长在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该表一式两份,作为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

3月27日上午8:30至11:30,全区公办学校统一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并开放电脑室,指导有需要的家长进行网上预报名。

(3)学校划定受理学位申请的生源类型(4月10至4月16日)。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网上预报名的人数按生源类型顺序划定受理学位申请的生源类型,超过招生计划未能受理的生源类型,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配到邻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各学校要将划定受理的生源类型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在招生公示栏中予以公布,家长也可以预报名方式网上查询学位申请的学校,同时全区将统一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4)学位申请(4月17日至4月19日)。

适龄儿童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原件提交给学校核验,学校在确认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信息与所提交的原件信息一致后,收取学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在家长签名确认的小一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

学校要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信息修改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精心组织,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具体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不按提出学位申请的时间对适龄儿童进行排序。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5)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4月20日至5月25日)。

各街道教育办要在区教育局的统一协调下积极主动地与公安、劳动保障、工商、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工作。

审核结果反馈学校后,由学校向家长公布。审核合格名单须在学校公告栏中公示。审核不合格的由学校通知家长。

(6)学位安排(5月26日至6月4日)。

我区学位类型分以下六类:

学位类型1:龙岗户籍、自有房

学位类型2: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学位类型3:龙岗区户籍、租房

学位类型4: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

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自有房

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租房

按学位类型从1、2、…6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学位录满为止。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学校可根据其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时间,按购房先后顺序,租房户则按租房先后顺序(租房时间以租赁合同的落款日期为准)排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可以优先安排就读。其余符合就读条件而又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提请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统一分流到招生地段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或由分流学生自主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学校根据上述办法确定新生拟录名单,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街道学校报街道教育办,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

(7)检查核准(6月5日至6月13日)。

6月13日前,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检查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并核准各学校拟录新生名单,统筹做好辖区学校的学位调配和生源分流工作。

(8)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4日至20日)。

6月14日至20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街道教育办与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

(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龙岗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他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入学不需提交儿童出生证,其余材料与小学一年级一致。

3、重点工作日程安排

(1) 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和《龙岗区2010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对需改派学位的学生各小学发放《龙岗区2010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改派学位申请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

(2) 4月19日—5月6日,小学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 5月7日前,各街道教育办将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并自行联系交换跨街道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4) 5月7日—5月13日,学校划定受理学位申请的生源类型,具体做法与小学一致。

(5)5月14日—5月16日,学生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申请学校初验,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各有初一招生任务的学校要精心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具体做法参照小一招生的做法。

(6) 5月17日—6月17日,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

(7) 6月24日—6月27日,学校制定学位安排方案,提出拟录取名单。

(8) 6月28日—6月30日,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街道教办(原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教办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审查。

(9) 7月1日—7月9日,经街道教办和区教育局核查并备案后确定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录取名单由学校公示。《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由小学代发。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的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

四、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各街道教育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招生网址,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本着服务群众,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如有违纪现象,教育局纪委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一)各街道教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及时预测新生入学需求情况,制订好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提前准备,狠抓落实,让群众明白申报要求和办事程序。

(二)各街道教办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龙岗区教育局2010-2011学年度招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关维稳工作应急预案。要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个别特殊情况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三)各街道教育办要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组织人员对口指导辖区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定和招生计划,严肃处理民办学校乱办学、乱招生行为。

(四)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坚决制止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学位挂钩的现象。

(五)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港澳台、华侨侨眷、外籍人员子女的学位安排工作。学校在学位申请阶段根据该类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其做好网上预报名工作。台湾籍学生及华侨侨眷在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其身份后按深圳户籍生处理,港澳及外籍人员子女由学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自行决定受理。

(七)按照《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八)7月7日前,各街道教办、区直属学校将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的初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9月13日前,教育局将开展学校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检查。

附件:

1、《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2、《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要信息表》

3、《龙岗区教育局2010—2011学年度招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龙岗区201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5、《龙岗区2010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6、《龙岗区2010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改派学位申请表》

7、《龙岗区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划分表》

⑺ 2015年深圳福田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福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

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福田区小一学位报名流程

请家长先看深圳福田区小一学位报名的流程:

1、家长先在所在区的教育网上预报名——2、网上预报名结束后,家长可对第二、第三志愿填报——3、到学校初验报名信息——4、教育部门对材料审核和审验结果反馈——5、教育部门和学校将统筹学位——6、各小学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通过网站查询——7、家长带孩子去学校报到,注意,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该校学位!

1.网上预报名(2014年参考时间:3月28日-4月13日)

(1)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cn),点击中小学招生栏目后,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具体参见《福田区2014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家长可登录“福田教育网”查询电子地图)。

请家长按照儿童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的公办小学,对未按照儿童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小学的申请,学校在初验时会以非本校地段申请进行否决。

(3)多种报名信息是送往儿童居住地所对应的街道办审验的,因此家长务必准确定位儿童居住地段对应的街道办并正确录入报名信息。否则,将由于跨街道投送报名信息而被认为查无此证。

(4)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若因报名录入的信息错漏,导致相关证件不合格,将无法获得所申报的学位。

(5)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地段小学在此期间将开放电脑室,并有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6)网上预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教育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2.志愿填报(2014年参考时间:4月14日-4月18日)

今年网上申请学位时有三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家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学校初验报名信息(2014年参考时间:4月19日-4月27日)

(1)在此期间,学校将安排初验时间地点,分批次通知家长带领报名儿童,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小学(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初验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为避免过长时间的等待,请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再到校初验。

(2)初验时,家长提供“报名流水号”,学校核对家长提供的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是否一致。

(3)今年起,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家长再次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各项资料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后的积分为最终学位积分),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4)初验被否决的家长须在规定日期前,重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修改申请学校,再次到所申报小学递交材料,在初验结束时间后过时学校无法再受理初验。

(5)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区政务诚信库。

4.材料审核和审验结果反馈(2014年参考时间:4月28日-6月2日)

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验。材料审核期间,“网上预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材料审核结果,家长可通过网页或手机客户端自行登录查看相关审验结果。

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应于(时间未出)前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过时信息无法再修改。教育部门将修改后的信息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

审验工作全部结束,家长可通过网页或手机客户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审验结果是否符合福田区入学条件。

5.统筹学位(2014年参考时间:6月3日-6月17日)

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2014年参考时间:6月18日)

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通过网页或手机客户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7.新生报到(2014年参考时间:6月19日)

新生到校注册。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该校学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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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谁知道深圳小学学位怎么申请

深圳市小学学位申请的流程如下 :

一、宣传准备(4月上旬起)

主要为各区学位申请宣传 。

二、网上预报名(4月中旬)

登录各区招生网址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一定要记住下载学位申请表!

三、学位申请(4月下旬) 将材料提交到学校进行初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6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六、复核(6月下旬) 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七、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新生到学校报到。

(8)深圳学位如何申报填写扩展阅读

深圳市学位申请小学入学条件

如下为“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⑼ 2021年读小学怎么申请学位

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报名准备材料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社保参单(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预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三)港澳籍适龄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二)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台湾籍适龄儿童

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六)军人子女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军人子女,需带齐相关材料在5月20日前到奔康工业区A14栋一楼101室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陈海见,联系电话:0755-28333042)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居住信息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备注: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申请学位方法
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各学校招生地段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的“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在线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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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
家长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受理其申请。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的;

(5)其他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情况。

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具体顺序:

(一)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