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上办理深圳居住证
网上办理深圳居住证流程如下:
1、账号登陆-个人
个人在使用账号登陆平台后,个人登录后的平台页面分为“我的居住证”和“个人信息”两个模块内容。我的居住证:用户可以在这里进行办证资格查询、居住证的申请、签注申请、办证流程查询等操作;
2、居住证申领
用户在登录系统后,可以在【我的居住证】-【居住证管理】功能模块下进行居住证的申领,或者直接点击“办理居住证”下的【立即办理】快捷按钮进行居住证申请办理。
3、查询办证资格
用户在申请办理居住证之前,可以先进行办证资格的查询,查询自己是否符合领取居住证的条件。具体的查询操作如下:
1) 通过【居住证管理】-【办证资格查询】,资格查询页面;
2) 在的查询页面中,输入用户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办证条件,点击【查询】查询自己是否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条件。
4、个人申领
个人通过【办理居住证】按钮进行居住证的申领申请。
在点击【办理居住证】后,平台将弹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业务申请表》,表单中会根据用户自己的个人信息自动填充表单中的相关内容项,用户只需补充或修改为填写的内容项即可;
提交申请后,申请成功的,平台将弹出成功提醒,用户可进行回执打印和下载,申请完成;
(1)深圳怎么上网办理暂住证扩展阅读:
近期,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市公安局就其中与市民出入境相关的六项便利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一、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新政策: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商务、定居除外)。
(二)旧政策:目前,省内居民凭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和1年多次赴香港其他签注除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除外)。
(三)新旧政策对比:我市执行的原政策要求必须持有效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无需持有效《深圳特区居住证》即可在我市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
参考资料:网络-深圳市居住证
② 深圳居住证网上怎么续签
深圳居住证网上续签方式如下:
1、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办理入口,点击“个人业务”—“居住证办理”;
2、阅读办理须知;
3、选择“签注条件”;
4、根据自己当时办理居住证的条件,选择居住证续签的条件;
5、查看核验结果,如果核验成功就可以申请签注,有疑问的可以电话咨询“84465000”。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七条 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八条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
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第二十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③ 深圳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窗口办理深圳居住证,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1、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2、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九条申报义务人应当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下列居住登记信息: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二)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
(三)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服务处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
(四)入住、搬离现居住地的时间;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报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一条下列申报义务人应当即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一)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
(二)旅馆业单位;
(三)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
④ 怎么办理深圳暂住证
在深圳,居住证已经替代了原来的暂住证了。深州市居住证办理分为网络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
网络办理:
(一)个人申办居住证流程:
1、申请。
申领人应当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选择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
2、受理。
申请材料完备并通过系统初核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4、领取证件。
领取证件时,申领人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受理点应当核验申领人身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深圳经济特区与居住证业务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或者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发放证件。
(4)深圳怎么上网办理暂住证扩展阅读: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⑤ 暂住证网上办理
工具/原料:电脑、个人信息
1、打开网络,输入“山东民生警务平台”
⑥ 如何在网上预约办理居住证
1、打开浏览器,直接网络搜索: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进入官网。
⑦ 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
一、怎么办理深圳居住证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在深圳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海南市居住证。
三、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三)、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海南市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深圳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深圳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深圳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深圳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⑧ 深圳暂住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深圳暂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2、受理,受理点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后,出具受理回执;3、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进行审核;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为最终审批结果;5、办结。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