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人才引进补贴
2016年11月28日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具有深圳户籍;(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第四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第五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第六条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第七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第八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第九条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第十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第十一条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第十三条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第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㈡ 深圳对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拓展资料: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㈢ 深圳人才政策
深圳人才政策如下: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
1、在国(境)外学习并且拿到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党,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党,年龄要在45岁以下;
2、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45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35岁以下;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5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45岁以下;
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在深圳买社保3年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
6、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受过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年龄在45岁以下;
7、深圳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年龄在45岁以下。
二、深圳人才补贴政策:
1、提高各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
2、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租房补贴由本科6000元、硕士9000元、博士12000元分别提高为本科1.5万元、硕士2.5万元、博士3万元;
3、选择创业,可享受初始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等一系列补贴福利。
三、深圳人才奖励政策:
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优惠政策;
2、深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资助;
3、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4、深圳市引才伯乐奖。
《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人才须具备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十一条 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核准及公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高层次专业人才人选并获颁证书。
(五)入库。经认定的人选进入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库。
㈣ 2021年深圳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是什么
一、深户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犯罪记
二、人才引进方式
(1)秒批入户:
1、应届毕业生引进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2年以内,没有工作和社保限制
2、留学人才引进
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
3、在职人才核准入户
1、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还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才可以哦
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8、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9、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0、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非秒批落户:
1、在职人才积分入户
1、年龄:45周岁以下
2、缴纳深圳市社会保险,并达到相关要求
3、身体健康,基本分满100分
2、纯积分入户
1、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未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4、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保,年限均已满5年。
(三)随迁入户:
1、夫妻随迁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不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子女随迁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
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①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②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父母随迁条件:
1、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注: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以上就是深圳2021年最新的入户条件汇总了,除在职积分通道关闭外,其他通道都是正常办理。
20年深圳落户人数突破90万+,现在落户政策处于多变时期,如果喜欢深圳考虑深户,趁着还符合条件,建议大家尽早办理哈。
㈤ 人才引进的条件有哪些
人才引进的条件以深圳为例:如下
一、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4、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关于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已存在调令信息的问题
根据我市户籍系统管理规定,同一申请人只能存在一条入户指标信息。如果申请人之前曾申办过我市人才引进并获批,人才引进系统将会有提示,申请人需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下列选项之一:
1、“曾申报人才引进取得调令但未办理入深户手续”,
2、“曾申报人才引进并入户深圳,之后户口迁出我市、或因学历晋升需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现再次申报人才引进”,并点击按钮“确认属实,同意作废之前信息并继续申报”后,方可继续申报。
以上内容参考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人才引进的条件是什么?
㈥ 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应届生入户深圳不需要工作、社保和体检,就可以任意落户深圳一个区 ;应届生入户深圳的前提,需要将报到证派遣或改派到深圳。深圳人才引进政策: 高学历+年轻人,入户门槛越低,入户福利越高 ;入户深圳即可申请人才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如果可以落户到有区补贴的区,还可以申请各区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坪山区补贴:本科20000,硕士30000;博士50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㈦ 深圳坪山区人才引进政策
正是以上多个因素的作用让深圳能在房价地价高企、空间逼仄的情况保持制造业能维持在高水平。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问题解决应届生租房困难,研究生以上可优先承租,研究生以上还享有优先购买服务人才住房权。
留学生落户:可以分为房产家庭户、公司集体户、代管户。
备注:2020年10月份之前,留学生落户深圳是可以不需要社保,直接人才市场。2020年10月份深圳留学生落户政策进一步收紧,整个深圳人才市场集体户取消。
留学生要想落户深圳,必须在深圳缴纳满一个月深圳社保记录,同时社保是处于在缴状态,就具有办理深圳户口的资格,然后办理深圳户口期间社保不断即可。甚至有些面试看户口簿也会大大加分。深圳可以直接提交到档,并决定。同样,深可以自己办理社保,申报可以办理社保。深层家庭也享有的社会保障福利,如报销比例、失业保障、高额养老金和儿童等。如果亲友家庭户所在区域和工作所在区域条件差不多,此时单位有集体户,优先考虑亲友家庭户;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优先考虑工作所在区公司注册地辖区代管户。
如果公司有集体户,没有亲友家庭户可以的话,那就只能落户到公司集体户。
本科生入户深圳可深圳市人才及租房学生生活补贴1.5万元;硕士生补贴2.5万元;博士生补贴3万元。以上补贴是各位落户深圳后且缴纳深圳社保的可直接通过申请,申请审批工作完成后由美国可以一次性转入申请人个人。
拓展资料:通过单位申报方式办理人才引进,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时2022年深圳坪山区引进人才办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深圳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及驻区市直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其他用人单位在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㈧ 深圳引进人才政策介绍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类型和奖励办法:
1、A类(300-600万元)为辖区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A类人才、有效候选院士
2、B类(200万元)为辖区的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B类人才
3、C类(160万元)为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领军人才、海外C类人才
4、D类(10万元)为辖区认定的成长型人才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
一、高层次人才业务(一)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等三项业务,下同)停止申报。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在我局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且业务状态为“待受理”,以及处于受理后审核审批环节的申报记录,按原规定办理。已提交的申请如由申报单位自行或申请撤回的,2021年9月1日零时后我局不再受理。(二)经审核退回申报单位补充材料的申报记录,申请单位应当自系统退回次日起60日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并在申报系统继续提交申请,我局按原规定予以办理。逾期未在申报系统提交补充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
二、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二)我局将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我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