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社保在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必备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3、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4、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2、【补充材料】5、申请门诊大病费用报销的需提供:用药方案或治疗计划,需加盖医院公章;6、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完成审核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二、普通医疗住院费用报销1、【必备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3、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或者出院小结;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2、【补充材料】6、使用单价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者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供材料条形码复印件或者医院出具的确认为国产或者进口材料的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7、申请意外伤害情形报销的,需同时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意外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同时需要提供入院记录;8、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完成审核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备注:参保人应该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三、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参保人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当地深圳医保异地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以上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华律网。
B. 外地医保在深圳住院怎么报销医药费
必须自己先垫付就医费用,出院时在就医单位索要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然后,带齐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清单、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进行报销。不需要,且医保卡也不可以自己充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拓展资料:
一.深圳医保异地门诊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个人账户内有余额的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
2、报销时在门诊医疗费用发生之日的12个月内
报销材料:
1、参保人居民身份证
2、原始收费收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参保人银行账户(通常默认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需提供)
5、临床诊断证明、检查和化验报告单等材料(需要时提供)
二.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
1)取号 申请人在区或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大厅咨询导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2)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
3.审核 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给予受理。如符合受理要求,受理后出具盖章备案登记表。
4.审批 1个工作日内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的业务进行审核;
5.办结 审核相应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给予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即业务办结。
6.送达 备案业务办理结果即时推送至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三.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直接登录或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跳转进入我市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医疗保险-本市参保人常住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的菜单选项,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系统审核 系统审核备案信息;
4、即时审批 系统进行后台校验并上传备案信息至国家、省平台;
5、即时办结 备案信息无误且成功上传的业务系统即时(秒批)办结;
6、送达 备案业务办理结果即时推送至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C.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1.
在深圳是办理医保备案,一般可直接前往当地医保机构办理,或在线上办理也是可以的;
2.
准备好相关材料,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准备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准备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或者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等;
3.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进行报销,工作人员会审核资料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4.
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报销,一般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或者邮寄《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给参保人。
D. 深圳社保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还要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 深圳社保在外地就医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深圳医保,在异地就医时,是可以直接刷医保卡的。但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前,要先完成这3个步骤:备案-选择定点-持卡就医。
法律依据:《关于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正式启动的通知》四、受理对象及内容 目前10个试点城市的39个商业保险受理网点,主要是为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提供异地收取报销材料服务,业务受理对象及内容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状态正常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少儿)、三档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包括自行就医、转诊、常住内地登记等住院类型。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等类型。
1、门诊普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参保人。
2、门诊年度超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就诊前连续参保满12个月,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3、门诊特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4、门诊大病报销:办理深圳市大病门诊登记,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少儿)、三档参保人。
F. 深圳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条件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对象深圳市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4类就医人群住院费用可以直接异地报销。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范围(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参保状态正常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少儿)、三档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包括自行就医、转诊、常住内地登记等住院类型。(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等类型。1、门诊普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参保人。2、门诊年度超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就诊前连续参保满12个月,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3、门诊特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4、门诊大病报销:办理深圳市大病门诊登记,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少儿)、三档参保人。备注:本业务暂不包括生育保险(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实行定额报销,企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所需材料【必备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财政部门印制或税务部门印制)(收原件);3、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4、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深圳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及招行)(验原件,收复印件);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参保人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当地深圳医保异地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G. 深圳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一、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预申请后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材料:前台业务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报销必备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收件回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报销必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前台业务员告知申请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3、承办,4、审核,5、审批,6、办结,7、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