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益短信】深圳市政府提醒: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于13时00分发布,学校停课,建议停工或推迟上班,预警
【深圳市暴雨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市气象台于11日13时00分将全市暴雨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表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预计强降雨还将持续3-6小时,全市进入暴雨紧急防御状态。
Ⅱ 深圳今年首个暴雨红色预警生效中,这波暴雨会带来哪些影响
不同的城市之间拥有不同的气候,而不同的气候也造就了各个城市之间拥有不同的风俗文化,这一些多姿多彩的文化也组成了不同的风景,我们可以到各个城市之间感受不一样的风俗文化,感受不同文化存在的意义。
其次暴雨的到来也会影响到城市排水系统的负担,排水系统在此刻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需要及时的把多余雨水排放出去,这样才能够减轻城市内部的内涝问题,排水系统肩负着如此重要的责任,而城市也在积极的改善排水系统不充分的问题,一旦下暴雨就显露出了某个地方排水系统还存在不完善,已经影响到了暴雨期间的排水问题,那么这一场暴雨也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内的排水系统通常,在这个过程中也积极的应对排水不通畅的地点,减少内涝问题带给城市的负担。
Ⅲ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06年5月9日颁布!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151号
《关于修改〈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四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本《决定》修订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重新发布施行。
市长许宗衡
二○○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修改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的决定
为贯彻执行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保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持续、统一,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决定对《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的内容
(一)删除第一条的“《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字样。
(二)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五条。
二、修改的内容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冰雹、雷电、干旱、火险等十一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气象灾害,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二)第四条修改为:“本市电视台、广播电台、12121气象专线等媒体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播发。任何单位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确保通过其公用通信网络传递的预警信号传递畅通。”
(三)第五条修改为:“市气象主管部门负责预警信号发布的管理工作,制定预警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预警和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市、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防御预案,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四)第八条修改为:“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防御措施:
注意了解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警惕热带气旋对当地的影响。
(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做好防风准备,并及时通知户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业人员;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托)的儿童;
2.进入防风状态,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
3.危险地带人员撤离,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4.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临时避险场所开放。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防御措施: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2.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建议全市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
2.有关部门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五)第九条修改为:“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
防御措施:
1.及时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工作人员;
2.有关部门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内涝、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
防御措施:
1.低洼、易受水浸地区注意做好防涝工作;
2.建议暂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作业。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
防御措施:
1.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托)的儿童;
2.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六)第十条修改为:“寒冷预警信号
寒冷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寒冷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降至10℃以下。
防御措施:
1.市民要注意添衣保暖,并留意市气象台发布的最新降温信息;
2.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临时避寒场所开放。
(二)寒冷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降至5℃以下。
防御措施:
1.及时通知户外工作人员采取防寒措施;
2.各职能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确需援助人员提供必要帮助。
(三)寒冷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防御措施:
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预防可能出现的霜冻、结冰等寒害。”
(七)第十一条修改为:“雷电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雷电影响。
防御措施:
1.建议停止户外易燃、易爆危险作业;
2.市民应尽量停留在安全地方。”
(八)第十二条修改为:“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指除台风以外的大风,主要是东北季风和西南季风系统等引起的大风或强对流系统引起的短时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做好防风准备,注意了解大风最新消息;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2.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
(三)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防御措施:
1.机场、码头、港口等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注意防风;
2.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四)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御措施: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课、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
2.有关部门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九)第十三条修改为:“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35℃以上。
防御措施:
避免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37℃以上。
防御措施:
建议12—15时停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40℃以上。
防御措施:
建议停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优先保障生活用电,临时避暑场所开放。”
(十)第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气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
(二)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向公众传播非市气象台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
(十一)第十六条修改为:“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同时废止。”
三、增加的内容
(一)增加一条为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及本市管辖的海域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规定。”
(二)增加一条为第十一条:“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浓雾影响,能见度降至500米以内。
防御措施:
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交通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浓雾影响,能见度降至200米以内。
防御措施:
1.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市民注意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2.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浓雾影响,能见度降至50米以内。
防御措施:
建议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三)增加一条为第十二条:“灰霾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严重灰霾天气影响。
防御措施:
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
2.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居民需适当防护。”
(四)增加一条为第十四条:“冰雹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冰雹影响。
防御措施:
1.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影响的室外物品;
2.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暂避。”
(五)增加一条为第十六条:“干旱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连续3个月累积雨量比历史同期少(汛期偏少30%,非汛期偏少50%)且旱情将持续。
防御措施:
1.市民应积极节水;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抗旱措施;
3.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六)增加一条为第十七条:“火险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未来24小时空气干燥,相对湿度≤50%,易发生火灾。
防御措施:
1.市民居家、外出注意防火;
2.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
根据修改情况,《规定》条文序号重新编排。
Ⅳ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2021)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管辖区域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市气象局(台)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是本市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共14类,包括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雷雨大风、强季风、冰雹、灰霾、森林火险、干旱、地质灾害、雷电、道路结冰。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含义及防御措施组成(见附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防御措施均包括本级别以及低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防御措施。第四条市气象局(台)负责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依法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加强气象灾害防灾预警和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第五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局(台)统一发布、更新和解除,但地质灾害预警信号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台)发布、更新和解除,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台)发布、更新和解除。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主体应当根据影响区域、程度等情况,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更新和解除精细化到具体的区、街道和近海海域,并及时向市、区应急指挥、灾害防御和救助机构通报。
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市气象局(台)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中文、英文双语形式发布。第六条本市广播、电视和有关通信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局(台)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十五分钟内向公众传播,并按照规定的频次传播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畅通、准确、及时。
本市广播、电视、有关通信运营企业、网络以及“深圳发布”“i深圳”等新媒体在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市气象局(台)发布的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完整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级别、预警内容和防御措施,并标明市气象局(台)的名称和发布时间。第七条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城管和综合执法、口岸、海事等部门应当参照本规定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根据本部门职能制定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拓宽传播渠道,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组织防御、疏散和救援。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编制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御,避免、减轻灾害风险以及造成的损失。第九条违反本规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隐瞒、谎报,或者因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或者未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组织防御、疏散和救援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气象局(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使用市气象局(台)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向公众发布或者传播虚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未按照要求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第十一条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为本规定附件,市气象局(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经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对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Ⅳ 深圳今年首个暴雨红色预警生效中,目前当地的情况如何
根据当地气象报道,截止到5月12号上午七点半,全市都在暴雨中,平均数量到达了100以上,部分地区出现积水现象,但总体来说还在控制范围。
有关部门在看到网友回复后,还关心互动,表示网友工作态度很好,但是如果有可能还是尽量避免外出,确实需要外出则要格外注意自身安全,三件套中的拖鞋应该要改成雨鞋,因为拖鞋在雨天行走容易滑倒,如地面状况不好,也容易受伤。此外雨伞要尽量避免暗色选择亮色,让人透过雨幕能快速识别出行人方位。此外雨天行走要采取慢行谨慎态度,避免在水位较高的地方行走,以免因为大雨冲刷,看不清路面,不小心踩进施工地,或者是深水坑,下水道等地方,造成伤害。
Ⅵ 气象部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警报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指气象灾害可能产生的灾害程度。我国预警级别分为四个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级别越高,气象灾害有可能产生的灾害越严重。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比如2021-07-21 08:25:00广东省深圳市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圳市气象台于07月21日08时22分发布深圳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请注意防御。(预警信息来源: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中国人民保险温馨提示:雨势相当强劲,鱼塘、农田提前排水减少经济损失。
防御指南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警报级别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气象站—广东省深圳市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Ⅶ 深圳暴雨红色预警需要停课吗
法律分析:需要,不过根据预警发布的不同时间,防御措施也不一样。
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根据学生的上学时间段,细分为:上学前、上学途中、上午在校时段及午休、下午上学途中和下午在校时段等5个时间区分,并制定相应的防御指引。
上学前
预警信号在6:30前发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日停课。
上学途中
预警信号在6:30-8:00发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日停课。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应留在家中。学校继续开放,同时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在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除情况允许或者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在校学生自行离校。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在校时段
预警信号在8:00-12:00发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上课。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午休、下午上课途中
预警信号在12:00-14:30发出,非寄宿制学校停课;寄宿制学校及幼儿园继续上课。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应留在家中。
学校继续开放,同时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在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除情况允许或者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在校学校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下午在校时段
预警信号在14:30后发出(在校时段)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上课。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Ⅷ 深圳停课停工停市停业倒底发生了什么
深圳市气象台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10:00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深圳最高部门提醒:深圳市已发布台风紧急动员令,全市实行停课停工停业停市,请市民和游客尽快到安全场所避险,并相互转告。
今天白天陆地最大平均风力7-8级,阵风10-11级,沿海和高地平均风10级左右,阵风13-14级,傍晚前后风力逐渐减弱。登陆后强降水持续,雨量可达80-150毫米,局部2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60毫米以上。
全市暴雨黄色信号生效中,将视降雨情况及时升级暴雨预警信号。
温馨提示:
1、“天鸽”近海加强、移动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将给我市带来大暴雨和12级阵风,请继续做好防台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来深游客务必在室内躲避!
2、深圳北站、罗湖火车站、深圳东站下午16点之前保持关闭,请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3、深圳地铁高架区段及车站将停运。
Ⅸ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的决定(2006)
一、删去的内容
(一)删除第一条的“《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字样。
(二)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五条。二、修改的内容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冰雹、雷电、干旱、火险等十一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气象灾害,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二)第四条修改为:“本市电视台、广播电台、12121气象专线等媒体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播发。任何单位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确保通过其公用通信网络传递的预警信号传递畅通。”
(三)第五条修改为:“市气象主管部门负责预警信号发布的管理工作,制定预警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预警和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市、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防御预案,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四)第八条修改为:“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防御措施:
注意了解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警惕热带气旋对当地的影响。
(2)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做好防风准备,并及时通知户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业人员;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3)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托)的儿童;
2.进入防风状态,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
3.危险地带人员撤离,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4.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临时避险场所开放。
(4)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防御措施: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2.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5)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建议全市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
2.有关部门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五)第九条修改为:“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
防御措施:
1.及时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工作人员;
2.有关部门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内涝、山体滑坡等灾害。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
防御措施:
1.低洼、易受水浸地区注意做好防涝工作;
2.建议暂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作业。
(3)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
防御措施:
1.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托)的儿童;
2.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六)第十条修改为:“寒冷预警信号
寒冷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寒冷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降至10℃以下。
防御措施:
1.市民要注意添衣保暖,并留意市气象台发布的最新降温信息;
2.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临时避寒场所开放。
(2)寒冷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降至5℃以下。
防御措施:
1.及时通知户外工作人员采取防寒措施;
2.各职能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确需援助人员提供必要帮助。
(3)寒冷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防御措施:
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预防可能出现的霜冻、结冰等寒害。”
(七)第十一条修改为:“雷电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雷电影响。
防御措施:
1.建议停止户外易燃、易爆危险作业;
2.市民应尽量停留在安全地方。”
(八)第十二条修改为:“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指除台风以外的大风,主要是东北季风和西南季风系统等引起的大风或强对流系统引起的短时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做好防风准备,注意了解大风最新消息;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2)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防御措施:
1.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2.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
(3)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防御措施:
1.机场、码头、港口等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注意防风;
2.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4)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
防御措施: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课、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
2.有关部门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九)第十三条修改为:“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35℃以上。
防御措施:
避免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
(2)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37℃以上。
防御措施:
建议12-15时停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3)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暖空气影响,最高气温升至40℃以上。
防御措施:
建议停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优先保障生活用电,临时避暑场所开放。”
(十)第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气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
(2)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向公众传播非市气象台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
(十一)第十六条修改为:“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同时废止。”
Ⅹ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由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和强雷电、大风、高温警告信号等组成。
预警信号是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号。第三条 预警信号由深圳市气象台(以下简称气象台)统一发布,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预警信号或同类信息。第四条 本市电视台、电台、121气象专线等传播媒体和通讯部门,应于收到由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15分钟内,向公众传播预警信号。
任何单位不得传播非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第五条 各种传播媒体应进行预警信号、减灾知识的宣传;各区、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编印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宣传手册。第六条 预警信号可按区、镇等行政区域分别发布。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预报系统和防御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本地的预警水平、播发质量和防御能力。第七条 本市各中小学校、港口码头、户外旅游景点等应当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根据抢险救灾的实际需要,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第八条 台风预警信号
(一)白色台风信号
图标:(略)
颜色:白色;
含义:热带气旋48小时内可能影响本市。
防御措施:
1.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掌握台风动态;
2.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的报道,或通过121气象专线了解台风动态。
(二)绿色台风信号
图标:(略)
颜色:绿色;
含义:热带气旋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可达6-7级。
防御措施:
1.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并通知户外、高空、港口码头及海上作业人员;
2.市民需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物品,确保安全。
(三)黄色台风信号
图标:(略)
颜色:黄色;
含义: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
防御措施:
1.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
2.停止户外、高空、港口码头、海上作业;船舶停止进港,已入港的船舶应离开码头,进入避风锚地避风;
3.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四)红色台风信号
图标:(略)
颜色:红色;
含义:热带气旋12
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
防御措施:
1.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2.市民应停留室内或安全场所避风。
(五)黑色台风信号。
图标:(略)
颜色:黑色;
含义:热带气旋12
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
防御措施:
除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外,全市停业。第九条 暴雨预警信号
(一)黄色暴雨信号图标:(略)
颜色:黄色;
含义:6小时内,本市将可能有暴雨。
防御措施:
1.有关部门、单位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工作人员;
2.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的报道,或通过121气象专线了解暴雨消息。
(二)红色暴雨信号
图标:(略)
颜色:红色;
含义: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低洼、易受浸地区注意做好防涝工作;
2.暂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作业。
(三)黑色暴雨信号
图标:(略)
颜色:黑色;
含义: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
2.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第十条 寒冷预警信号
(一)黄色寒冷信号
图标:(略)
颜色:黄色;
含义:受北方冷空气影响,本市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10℃以下。
防御措施:
1.市民注意及时添衣保暖;
2.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寒冷天气的准备。
(二)红色寒冷信号
图标:(略)
颜色:红色;
含义:受北方冷空气影响,本市最低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5℃以下。
防御措施:
1.各单位通知户外工作人员采取防寒措施。
2.民政部门应采取措施,为户外确需援助人员提供必要帮助。
(三)黑色寒冷信号
图标:(略)
颜色:黑色;
含义:受北方冷空气影响,本市最低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0℃以下。
防御措施:
紧急防御霜冻、冰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