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社保失业金能领多少
深圳社保失业保险金: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
(2022年失业金的标准是:2124元)
“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如继续执行。”
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拓展资料:
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追求公平,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其基本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
组成内容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我们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中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
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
②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失业员工的劳动权利,促进再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一)在特区注册的企业;
(二)与员工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失业员工是指失去工作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具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员工。第四条失业保险应当与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生产自救等再就业服务相结合。第五条设立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费金。第六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是失业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
劳动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机构是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第七条失业保险工作受市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督。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八条失业保险基金来源如下:
(一)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收入;
(二)失业保险费滞纳金;
(三)失业保险基金经营收益;
(四)财政补贴。第九条用人单位每月缴交的失业保险费,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乘以本单位员工人数并乘以一定比例。
前款比例由市政府根据特区就业构成状况、国内生产总值、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第十条企业缴交的失业保险费在成本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缴交的失业保险费在行政事业经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交失业保险费。第十二条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指定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失业保险费存入失业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员工的下列开支:
(一)失业救济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失业员工应当缴交的医疗保险费;
(四)促进再就业经费(转业训练费、职业介绍费及生产自救费);
(五)失业保险管理费;
(六)经市政府批准确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除失业救济金外,前款所列各项费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由市政府确定。第十四条经市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同意,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购买国家债券等保值增值的投资项目,但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基金结余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五条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决算,由失业保险机构编制,经市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审议,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员工因下列情形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整顿;
(三)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员工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从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逐月减发。第十七条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第十八条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第十九条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第二十条失业员工自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后,凭失业证和身份证到失业保险机构逐月领取失业救济金。第二十一条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效济金期内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可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③ 失业保险是什么险
失业保险,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是为了保障上班族在失业后还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
【拓展资料】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怎么交钱?
失业保险,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是为了保障上班族在失业后还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只要你参加了,都可以享受其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每个月都要扣我们一笔钱,很多朋友都是看得一懵一懵的,不会算。其实也简单,我举个例子:假如你生活在某三线城市,月薪5000,每个月缴纳费用如下:公积金是个人、公司各交一半;缴纳比例是5%-12%之间,公司自由可选。其中失业保险,你个人需要交:5000 X 0.2% = 10元,公司需要帮你交40元。其实各地缴费比例会不一样,比如深圳失业保险就是个人交0.03%,公司交0.07%。但不管哪里,失业保险费用都很低;当了解会有哪些福利后,你就会觉得这十几二十块绝对值得交。
二、失业保险会有那些福利
失业保险金:最重要的福利,每个月都可以领取月最低工资的90%。这可以弥补部分收入损失,虽然不多,但也可以解决食饭问题。医疗保险:医保是最重要保障,但一旦不交,就没得用了。在失业期间,政府也会帮我们交医保。单单是这一点,失业保险就值回票价。除此之外,万一其在期间身故,家属还能够得到:丧葬补助金:在深圳,是上一年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是27927元;抚恤金:上一年当地月平均工资的六倍。失业保险具体到每个地方,都会有些差异。
三、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虽然有四项待遇,但我们最看重的当然就是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其实领取失业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所以,被公司解雇、因公司破产离职,都符合领取资格,但如果自己主动辞职,就无法领取。
④ 深圳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个月
根据深圳社保局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月,因此2014年深圳失业金标准为每月1446.4元/月。同时根据失业保险规定第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但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重复享受);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⑤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呢
申请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 ,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 ,通知要求:“从2018年5月1日起 ,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如继续执行 ,另行发文明确。”)
2、领取期间 ,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3、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 ,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不能重复享受);
4、领取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中有一条是 ,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 ,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⑥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2019修正)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费征缴、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等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第四条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
(一)用人单位以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二的缴费费率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
(二)职工按照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一的缴费费率按月缴纳。
具体缴费费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和特区具体情况确定并予以公布。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本规定确定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费用。第六条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征收实行向下浮动的浮动费率制度,幅度不超过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
失业保险费征收费率浮动的具体幅度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与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比例、辞退职工比例、就业安置率等因素,由市社保机构确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七条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九条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第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注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告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市社保机构。
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拒不出具的,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按照每人五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其所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本金分别退还参保单位和个人,利息记入失业保险基金。已支付的失业保险待遇予以追回。
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尚未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按照违规参保人数每人五千元的标准分别处以罚款;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分别处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五倍罚款。
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对违规参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依法负连带责任。
市社保机构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⑦ 失业保险的特殊权益,都是哪几种
我们在公司上班时,缴纳社保五险中就包含失业保险,这个在我们失业后是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失业金的。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下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到底我们能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金?每个月的失业金到底有多少?另外领取失业金期间有什么要注意的呢?社保怎么办?这些小知识你知道吗?
一、领取失业金是累计计算失业保险,如果没领完失业金就找到工作来,对于未领取的缴费年限,等下次领取失业金时可以合并计算。
二、失业金的领取,单次最高是24个月,并非我们退休前总共只能领24个月。也就是说,在我们领完24个月的失业金后,继续缴纳失业保险,后面再次失业时仍然可以领失业金,而且还能最高领24个月。
三、领失业金时,失业保险基金会给你缴纳医疗保险。而养老保险则没有,而且任何一家公司也无法给你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只有一种情况可以,那就是在户口所在地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缴纳则可以。
四、领取失业金时,千万不要觉得跨市就业查不到,现在社保逐步的都联网了,如果查到了,你多领的失业金是要返还的,最关键的,我们在社保系统里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不一定准确,到时候相关通知送达不到你,导致自己莫名奇妙的被限制消费或上征信,那就不划算了。
总而言之,失业金是一个救助保障性的钱,金额比较低,但够基本生活,所以不是必要情况,只要我们有能力继续工作,就不要先领这个,相比工资来说,失业金太低了,可以等以后年纪大了,不好找工作,再考虑领取。
⑧ 深圳社保五险是哪些
【法律分析】:社保五险主要指:1、养老保险:由统筹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在职职工提供的一种住院医疗保障。医疗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主要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生育保险。5、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⑨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第十八条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