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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平安促进会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9-28 13:24:14

‘壹’ 促进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促进会是由从事科技协同创新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是一类不以市场化的营利目的作为自己宗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的团体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公益性的团体组织,如基金会、社会志愿者协会、慈善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要运用传播手段将组织的宗旨、目标以及其余相关信息告知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组织的定义:
从广义上说,组织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从狭义上说,组织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如党团组织、工会组织、企业、军事组织等等。狭义的组织专门指人群而言,运用于社会管理之中。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组织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编制起来的社会集团,组织不仅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基本单元,而且可以说是社会的基础。从管理学的角度,所谓组织是指这样一个社会实体,它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和精心设计的结构与有意识协调的活动系统,同时又同外部环境保持密切的联系。

‘贰’ “促进会”是什么意思

全国首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方机构,于2015年7月22日正式成立,截至2016年3月4日,促进会共受理各类纠纷842件,成功化解其中665件,“握手率”达79%。



组织信息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的社会团体。


愿景使命

推动设立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是深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新探索。促进会的成立一方面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同时也顺应了次贷危机后各国纷纷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趋势。

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

一是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

二是会员构成多元化,充分吸取媒体、法律和学界知名人士以个人名义入会,非银行业会员比重达40%以上,直接参与管理的理事会成员中也有30%以上为社会知名人士,有效提升了促进会的独立性。

三是除专职调解员之外,促进会建立了近百人的调解专家库,专家均为银行业、律师业等行业资深专家,充分保证调解结果的专业性;四是促进会将密切与司法局、法院、仲裁等单位展开合作和对接,必要时调解结果可以经过司法确认,使得调解工作更具权威性。


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几大功能相辅相成,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促进会

‘叁’ 协会与促进会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位不同

1、协会: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

2、促进会:全称为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监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二、功能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政府”,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2、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三、特点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属“社会中介机构”。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政府化”。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

2、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

‘肆’ 深圳经济贸易促进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谢谢

深圳经济贸易促进会是事业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分会(深圳市贸促会)是深圳市政府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以促进深圳市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与友谊为宗旨,承担国际商事认证、国际展览报审、行业中介管理等政府职能,同时在国际经贸交流、国际展览、国际贸易投资信息、商务会议培训、贸易投资顾问、法律咨询调解等方面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服务。
本会主要职能有: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工商经贸界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与港澳台经济贸易界代表团和人士来访,介绍深圳的投资环境和贸易机会,为企业寻找合作伙伴;组织深圳企业和团体出国访问、考察,组织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投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国际会议;依照有关规定审理上报和管理赴境外举办(或参加)经贸展(博)览会和涉外来深展览会。组织举(承)办我市赴境外经贸展览、参加国际展(博)览会和举(承)办涉外来深展览、展销业务;依照有关规定签发有关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认证对外贸易单证等;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涉外经贸法规咨询和培训服务;调解涉外经贸争议纠纷,受委托代理国际经贸仲裁和诉讼;收集和发布国内外商品供求信息和投资合作机会,编辑出版发行有关出版物。
深圳市贸促会自1985年成立至今,按照深圳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不断开拓进取,在对外交往、经贸促进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同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商企业界建立了广泛的经贸联系,与众多对口组织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还成为了国际商会(COIC)、世界贸易中心会(WTC)等着名国际经贸组织的成员。
为适应我市对外经贸形势发展的需要,壮大贸促事业,发挥贸促优势,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开放和建设国际化城市服务,使贸促会在促进国际贸易投资和合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深圳贸促会正在实行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其中包括:成立深圳国际商事认证中心,拓展出证认证工作;开展并做好展览业报审管理工作和行业中介管理工作;建立国际商务信息中心,为企业建立网上贸易和交流的公共平台;建立国际投资贸易顾问中心,积极为海内外企业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建立国际商务交流中心,积极促进国际商务活动;建立国际商务翻译中心,方便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等等。
在新的形势下,深圳市贸促会将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提高深圳对外开放水平和发挥“窗口”作用为己任,以加快发展为主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企业和社会力量为依托,以班子队伍建设为保障,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着眼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致力于服务企业发展和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大力构建国际贸易投资服务体系和推广深圳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贸促工作对提高经济国际竞争力和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推动作用,为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国际商会大厦A座五楼
网址:http://www.tradow.com

‘伍’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平安深圳建设,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平安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履行平安建设相关职责,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相应的保障。第五条市、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以下简称组织协调机构)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对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市、区组织协调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实施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二)掌握平安建设动态,研究平安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平安建设工作建议;

(三)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四)建立平安建设联动和协调工作机制;

(五)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六)制定评价考核标准,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七)协调处理平安建设其他工作。第八条市、区组织协调机构应当根据平安建设工作需要,确定辖区内的公安、司法行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等相关单位作为平安建设联动和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市、区组织协调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第九条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相应的平安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本行业、本系统平安建设工作。

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组织协调机构报告平安建设工作。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社会治安排查、分析、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监督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对平安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教育,依法做好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惩治违法犯罪的工作职责,并对平安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第十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制度,落实平安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影响平安建设的矛盾纠纷和隐患,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创新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群防群治、创建平安社区等活动,指导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做好社区矫正、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工作。第十四条市、区、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作为平安建设工作平台,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一)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收集整理辖区内人口、单位、房屋、事件等社会基础信息,开展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动态监测和研判;

(二)指挥调度、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排查公共安全隐患、违法犯罪和其他不安定因素;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组织化解矛盾纠纷。

综治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以及人员,建立分拨、流转、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处置有关问题。第十五条成员单位应当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手册、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市民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平安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陆’ 促进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促进会是由从事科技协同创新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是一类不以市场化的营利目的作为自己宗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的团体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公益性的团体组织,如基金会、社会志愿者协会、慈善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要运用传播手段将组织的宗旨、目标以及其余相关信息告知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促进会是由从事科技协同创新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是一类不以市场化的营利目的作为自己宗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的团体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公益性的团体组织,如基金会、社会志愿者协会、慈善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要运用传播手段将组织的宗旨、目标以及其余相关信息告知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柒’ 促进会与商会有什么区别

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我国现行体制下的.对人们的生活有所帮助的机构团体.
不同点:协会的工作重心与促进会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协会管理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促进会的很多都是某一项或几项任务.他主要攻关某些需要进一步发展的,但是又有困难的.其他的也就差不多相同了.

‘捌’ 所谓的企业促进会是什么东东

中国产业转移投资促进会,成立于2008年11月,是一家非营利性机构。我们秉承“为企业寻找最佳发展区域,为政府引进优质投资项目”的宗旨,始终专注于国际国内产业整合与运营、产业跨地域转移以及产业集群建设,关注全球产业经济走向和国家产业政策动向,把握资本市场脉络,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力量,搭建全国性的产业转移投资平台,协助企业做好包括从前期选址、论证、谈判、签约直至后期开工、投产、经营和管理等所有环节的项目投资规划工作。与此同时,促进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助政府和园区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积聚发展潜力和能量,为吸引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的项目投资赢得条件和优势。

‘玖’ 促进会是什么意思

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