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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什么时候扣

发布时间: 2022-09-28 20:13:28

Ⅰ 深圳社保缴费时间是每月几号

法律分析:深圳社保缴费时间每月20号前,因为深圳社保是在每个月20号之后开始扣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Ⅱ 深圳社保扣费是每个月几号

深圳社保每月20日至月底最后一天为扣费期。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Ⅲ 深圳社保什么时候扣款

深圳社保扣费期为每月20日至月底最后一天。
社保常见的扣费失败原因:
1、账户余额不足;
2、账户问题。涉及银行账户冻结、限制、异常、信息不全、金额超限、名称不符、校验不符等等。如果遇到是账户问题,可直接联系开户行解决;
3、没有签协议。及时签订即可。
缴费明细查询:
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index.html),点击“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进入系统,点击左上角【查询服务】;
第三步,点击【缴费信息查询】,即可查看五险缴费明细。

Ⅳ 深圳几号扣社保钱

深圳社保缴费时间每月20号前,因为深圳社保是在每个月20号之后开始扣费。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一、缴纳社保的资料:
1、劳动者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有效证件);
2、照相馆出具的办理市民社保的照相回执单,(如果户口不在本地的)去四大国有银行办理;3、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等。
二、社保缴纳方法:
1、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非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Ⅳ 深圳社保扣费是每个月几号

1、采用在线申报和自助支付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必须在每月19日前(包括19日)在网上申报当月的社会保险数据,及时检查社会保险征收部门对申报数据的处理情况,发现错误后立即联系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进行校正。每月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被视为下个月的申报数据处理,社会保险征收部门在当月的征收帐户生成后,到下个月19日为止确认了在线申报数据。2、委托银行扣除(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可以立即扣除,其他银行7天后扣除)。每月21-26日为社会保险费收取时间。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Ⅵ 深圳社保局每个月什么时候扣款

法律分析:企业和个人 每月20日至月底最后一天为扣费期. 所以大家要每月20日前. 在缴纳社保费用的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 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