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资讯 » 深圳设备资助如何申请
扩展阅读
颈椎深圳哪里看 2025-07-11 17:49:49
北京做路口桩有哪些地方 2025-07-11 17:48:12
深圳哪里有卖模型树 2025-07-11 17:41:06

深圳设备资助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 2022-10-22 07:19:29

㈠ 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补贴的流程

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补贴的流程,专利申请在不同地区都有相应的专利技术补贴,地方依据政策的不同其补贴项目也不同,那么在深圳,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补贴的流程是怎样的呢?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补贴的流程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补贴的流程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条件和标准;我需要按照以下的流程办理专利申请补贴。第一、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六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申请人在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第二、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六个月内(以授权公告号为准),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资助1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第三、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第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申请人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另外我们需要对深圳专利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解;需填写《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而后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审通知书的复印件(公司要加盖公章);接下来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上收费截图或者国知局收据复印件;加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基本就完成了。最后附上申请办理专利资助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6楼国家知识产权局;如果专利人感觉深圳申请专利资助的流程比较麻烦的话也可以选择另外一种方式,直接找专利代理机构帮忙申请专利资助,这样直接坐等申请成功即可。

㈡ 深圳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在哪办理

你好!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深圳市没有资助。关于罗湖区,是有资助的。按上一年度已授权专利申请费的同等额度给予补贴。
如果你是深圳市罗湖区的企业,可以上罗湖科技局的网站上了解,申请资助。

㈢ 深圳知识产权补贴怎么申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变,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发〔2004〕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市政府每年从市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仅含专利、商标、版权,下同)工作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管理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是专项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向市财政部门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并执行已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二)受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专项资金申请,并组织考察、评审、审核,对资助项目实施跟踪管理;
(三)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组织项目验收,进行绩效评价;
(五)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与本办法配套的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
(六)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五条 市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一)审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审查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二)会同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办理资金拨款;
(三)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四)参与制定与本办法配套的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
(五)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
(一)编制项目预算;
(二)负责项目实施;
(三)对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接受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要求提供项目预算执行的有关情况,并对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七条 专项资金资助方式包括资助和奖励。
专项资金80%以上用于资助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等项目,市政府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为资助的重点。
第八条 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的内容:
(一)国内外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
(二)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三)市专利奖及国家专利奖配套奖励;
(四)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等公共服务;
(五)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六)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
(七)对重大展会知识产权尊权维权承办示范单位、示范协会及版权产业示范基地资助。
第四章 资助条件及标准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及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的专项资金资助: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及市政府明确予以支持的项目单位;
(二)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并在我市工作的个人;
(三)在深圳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者在深圳市以外(含境外)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一)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二)申请人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或者因涉嫌违法行为正接受执法部门调查的;
(三)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四)申请人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发明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及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费用的资助条件和标准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条件和标准
1.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六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申请人在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2.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六个月内(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资助1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3.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1000元,但对电子申请率未达100%的专利代理机构不予资助;
4.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第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申请人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二)境外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条件和标准
在取得境外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4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
3.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标准办理。 对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按纳税额度实行分类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上一年度实际纳税额度(含国税实际入库数以及地税自缴、代扣代缴税费)在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不超过500万元,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不超过1000万元,1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2000万元。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不得超过2000万元。
(三)PCT专利申请资助条件和标准
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在取得国际检索六个月内提出申请资助的,单位申请的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的每件资助3000元。
(四)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条件和标准
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深圳商标代理机构、外地商标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商标境外申请并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500元,但代理续展的不再资助。
(五)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的资助条件和标准
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后一年内在国家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机构进行了登记,并在取得《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每件资助600元。
经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外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300元。
(六)对同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七)以上所列的各项资助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十二条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资助条件和标准
(一)企业参与评选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已建立科技开发专利检索制度,其主要研发人员能熟练使用专利信息系统查阅和分析专利文献,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或者运营的能力;
4.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的数量近三年连续保持增长,或者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着名商标;
5.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指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占企业研发投入5%以上;
6.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评选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3.发明专利代理量或商标代理量居全市各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的前20名,或者其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评选,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
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资助20万元,全市每年不超过20家。
第十三条 市专利奖及国家专利奖配套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对获得深圳市专利奖的项目给予奖励,每项奖励30万元,每年不超过25项。具体按照《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2012〕126号)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对获得国家专利奖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获国家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50万元;获国家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版权备案等公共服务的资助条件和标准 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等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及市政府明确予以支持的项目单位,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二)对特定知识产权项目具有研究分析的基础和继续研究分析的能力;
(三)具有从事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能力;
(四)能为本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公共服务。
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
重大专项是指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或者本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需要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应具备对我市数字作品授予时间戳并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受理的技术设备和技术能力。
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版权备案等公共服务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公共服务项目,每项不超过30万元,总额不超过280万元;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2家,每家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的资助条件和标准
(一)申请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他组织,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具有比较丰富的知识产权培训经验,或者曾经作为主要承办人承办过知识产权培训项目,听众反响良好;
(三)宣传培训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和自主创新要求、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水平;
(四)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培训选题要求提出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根据其规模和水平给予资助,每项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资助总额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的资助条件和标准
(一)联盟已经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符合我市的产业政策导向;
(二)联盟具备一定产业基础,能利用资助经费建立本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数据库;
(三)联盟应向我市相关产业开放该专项数据库,为该产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每项不超过30万,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90万元。联盟在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面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以给予多次资助,但对同一联盟资助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第十七条 对重大展会知识产权尊权维权承办示范单位、示范协会及版权产业示范基地的资助条件和标准
受本办法资助的重大展会知识产权尊权维权承办示范单位是指在国家级展会上承担知识产权尊权维权任务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示范单位;示范协会是指在知识产权尊权维权方面成绩突出并获得国家及广东省示范试点称号的协会组织;版权产业示范基地是指在版权创造和保护成绩突出并经国家版权局、广东省版权局授牌的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
重大展会知识产权尊权维权承办示范单位、示范协会及版权产业示范基地每家资助不超过10万元,每年认定不超过5家,每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五章 资助申报及审批
度预算。制定年度支出预算时,适当预留一定的机动经费,当年度执行中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时,所需资金从机动经费中解决,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资助在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网站上常年受理申请,经审核后拨款。
第二十条 除发明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资助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一)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价。
(二)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保〔2010〕17号)的规定,从知识产权专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出9位以上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由专家组按照申请项目得分高低形成候选名单。
(三)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实地考察评价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报市财政部门复核。
(四)市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将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诉,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回复申诉人。经调查异议成立的,不得给予资助。
(五)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财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办理资金拨付。
第六章 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宣传培训项目、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及版权备案等公共服务项目、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培育项目的承担单位采取申报评审方式产生,实行合同制管理。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与项目的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项目完成后六个月内,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按协议内容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按照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任何资助项目。
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已无意义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而需要撤销的,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项目资金退回市财政部门。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管理,组织绩效评价,将每年度评价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财政部门,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检查评价。
第二十六条 申请资助的单位、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经纪律的,由市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资助的单位、个人有前款违规行为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三年内不受理其资助申请,并将申请资助的单位及责任人、个人列入政府资金使用诚信黑名单。
第二十七条 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项目和经费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与申请资助的单位、个人串通作弊等行为并出具相关报告的,取消其对所有受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参与评审的专家利用评审机会以权谋私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办法规定的所有项目的申请。此外,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由市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及其它有权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与本办法配套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行〔2011〕9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之前申报的资助以收到受理材料的日期为准,受理日期在本办法实施之前的,仍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在本办法实施之后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㈣ 如何申请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条件是什么

2017年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政策暂时还没出来,不过可以把去年的这个项目申报条件发你参考下,方便的话可以咨询下我们的政策运营顾问,也便于2017年的最新政策出来后及时的通知你,不耽误申报:

创业项目资助分三种类型,分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创业大赛资助,申请上述三类创业项目资助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2015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和留学人员回国时间均在5年以内,且未享受过本市同类创业研发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含技术股)15%以上比例;

(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并且已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㈤ 2021年企业购买设备有补贴吗


现在好多企业负责人都不知道购买设备可以申请补贴奖励,在青岛,已经有很多企业享受到了这个优惠。
【拓展资料】
是针对“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新上投资设备,按投资项目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一、设备融资租赁扶持

这一项深圳市设备补贴政策是针对战略新兴产业这个领域而设置的,也就是企业只要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装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以及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这些领域的,且正在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有设备融资贷款需求,就可以申请设备融资租赁扶持。

这项设备补贴政策具体的内容如下:

政策主要支持合作设备融资租赁机构向入库企业和项目提供设备融资租赁贷款业务,规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购置先进适用研发、生产、服务等仪器设备,贷款计息期限为1-3年。

其中单个企业在计息期内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年营收4亿元以下(含4亿元)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会超过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年营收4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则不会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

想要申请到相应的贷款额度,需要经市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的审核,审核通过且企业和项目纳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补偿项目库后,合作机构才会向库内企业和项目提供设备融资租赁贷款支持。

专项资金会按照单笔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40%的比例给予合作机构风险补偿,并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企业补贴补助。

二、医药行业设备补贴政策

医药行业也是申请设备补贴政策比较多的一个领域,前段时间光明区就有发布了一项针对医药行业的设备补贴政策,其具体内容如下:

对生命科学领域提供检测、分析、测试、生物资源与实验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按上一年度新增仪器设备投资3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会对企业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到这一项企业补贴需要从事生物制药、高端医疗技术、医药 CRO/CMO、精准医疗、数字生命、中医药研发、前沿技术等领域研发和服务,且经费好要为非财政预算单位,项目也需要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设备补贴政策是由相关负责机构发布的,每一项补贴政策的所涉及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补助资金等都是不同的。企业要想申报相关的补贴项目,如果不懂如何操作的话欢迎来咨询达晟信息!
奖励标准:企业综合奖补资金=企业设备投资额×设备投资奖补比例+企业环比新增税收额×新增财政贡献奖补比例。其中,设备投资奖补比例不超过16%,新增财政贡献奖补比例不超过10%,单个企业不超600万元。

单户企业当年获得综合奖补资金不超过600万元,单户企业获得综合奖补资金的数额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列入青岛市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名单的母公司,其符合条件的下属所有独立申报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上一年度核定设备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奖补上限可提高至2000万元,每年不超过10个。

但是呢,这部分补贴也不是想拿就能拿的,也得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拿到,根据每年的申报情况不同,相对应的条件也会有一些变化,企业也要随时关注一些政务网站或者申报网站。

下面主要来说一下申报设备补贴的条件:

1.必须是青岛辖区的企业;

2.必须是已经认定成功的:“专精特新”企业;

3.投资设备金额不能低于100万

可能有的企业会觉得申报这个项目可能会很困难,其实不然,只要企业符合条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递交到相关部门即可。申报期在每年的8月份左右,感兴趣的企业可以随时关注

㈥ 深圳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要怎样申请

深圳专利资助是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为鼓励我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积极从事发明创造,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的办法。但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资助的,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深圳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要怎样申请?深圳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要怎样申请?深圳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要怎样申请?(一)我市党政机关以及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二)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三)在我市工作、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四)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五)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其它在深圳工作、学习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劳务暂住证》和《深圳经济特区非劳务暂住证》的人员,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对我市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的申请应当在取得专利证书之后6个月内提出。第八条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可以按获取专利证书的进度分两次付款:(一)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资助人民币(下同)2200元(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的,在低于资助额度下,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二)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给予资助1500元,委托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代理的,增加资助1700元。申请人在取得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则由市知识产权局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600元。国外发明专利在取得专利证书后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分两个档次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多资助二个国家或地区):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取得的专利每件专利资助50000元;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每件资助30000元。受理与审批,市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市财政局拨款后,通知申请人领取专利资助资金或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方式直接拨付申请人。本办法所指的专利代理机构应是依法在深圳市注册设立的代理机构。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关于深圳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要怎样申请?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朋友可以按照我们上述的方法来申请资助。

㈦ 深圳专利申请资助怎么申请有哪些要求

深圳专利申请资助怎么申请?有哪些要求?在深圳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中,对申请资助的资格和资助条件以及额度做了怎样的说明和规定呢?假如现在手里拿着深圳专利,要怎么拿到深圳专利资助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专利申请资助怎么申请?有哪些要求?深圳专利申请资助怎么申请?有哪些要求?一、深圳专利申请资助资格要求:1.个人和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申请。2.我国党政机关以及在我市注册企业或者社会团体。3.持有深圳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在深圳工作证。4.全日制大专在校实习生二、深圳专利申请资助金规定使用范围:1.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个人专利申请资助费。2.奖赏,某产品专利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个人和单位。三、深圳专利申请资助条件:1.该发明创造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2.国内专利申请被国家专利局受理合格书3.国外专利要求获得专利授权四、深圳专利不授予条款:1.不符合专利申请条件2.申请资助不属于资助范围3.未按照《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表正确填写4.专利申请资料不齐全5.已经获得相关政府同类型资助的一律没有关于深圳专利申请资助怎么申请?有哪些要求?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㈧ 深圳企业政府补贴怎么申请

深圳市政府补贴分为市级补贴和区级补贴,以下是各部委市级补贴明细:1. 经信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偏向产业链关键环节) 互联网专项
贷款贴息(技术改造) 展会(国际)特色产业园 2. 科创委 知识创新(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 技术创新计划(技术攻关、创业资助、委托无息借款等) 协同创新计划(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科技金融等) 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中心等) 科技应用示范计划(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深圳天恒信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3. 发改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产业,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产业化专项) 创新链+产业链”融合 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国家和地方联合) 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奖励、国家和省配套、技术应用)节能环保(国家和省配套、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专项) 深圳市政府补贴每年都会有一定的金额惠及深圳市创新型中小型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申报。

㈨ 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申请指南

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申请指南介绍,这应该是许多在深圳宝安区的企业都想要了解的知识,如果能够获得专利资助,那对企业申请专利将要节约一大笔成本。但是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下面就跟随八戒知识产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申请指南(一)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为专利第一申请人的,可以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境外发明专利资助和PCT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资助的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促进产业发展的内容:1.在宝安区(不含龙华新区、光明新区,下同)注册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2.具有宝安户籍的居民;3.无宝安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宝安且已领取社会保障卡,或持有居住证的居民;(二)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范围与标准1.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之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在取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年内提出资助申请;标准:每件补贴3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补贴500元;2.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之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申请人应在取得境外发明专利证书一年内提出资助申请;标准:(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贴2.5万元;(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贴1.5万元。(3)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给予补贴。(4)对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按纳税额度实行分类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上一年度实际纳税额度(含国税实际入库数以及地税自缴、代扣代缴税费)在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5亿元以上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在此限,但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不得超过1000万元。3.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之PCT专利申请的资助标准PCT专利申请资助应在取得《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后一年内提出(以发文日为准);标准:依照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每件补贴5000元,个人每件补贴3000元。关于2018年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申请指南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深圳宝安区专利资助,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相关阅读:深圳龙岗区专利补助深圳盐田区专利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