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社保怎么查询
参保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查询社保卡余额:
1、窗口查询,参保人直接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社保卡到社保机构窗口进行查询;
2、网上查询,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电话查询,拨打12333电话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一)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hrss.gov.cn/,在首页,根据个人社保号查询个人社保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
(二)进入“劳动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大厅”,即网址:http://e.szsi.gov.cn/siservice/,通过个人用户注册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社保的每月缴交明细,缴费年限,什么单位,个人交了多少,单位交了多少,并且明细表可打印。注册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电脑号、手机号。
(三)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gdsi.gov.cn,首页,全省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可以用身份证号查询社保的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保,养老保险的数据没有深圳劳动保障网查的全。
(四)拨打12333(拨打指南),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
(五)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社保机构打印个人缴费明细。
(六)少儿医保可以在网上查询,登陆深圳社保局网站首页,进入查询页面。
㈡ 两份异地社保合并后,账户社保金额该怎么查,从那边查
从合并后的参保地进行查询。
查询方法如下;
一、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查询。
二、社保中心查询: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单位社保办理人员;
三、网上查询:
1、首先打开自己所在城市办理的医保卡官网网站;
2、找到以后直接进入,然后找到【信息查询】模块点击进入;
3、接着点击【个人医保查询】进入开始查询;
4、然后我们在查询入口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查询即可。
㈢ 深圳社保如何查询
法律分析:1、柜台查询:用户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社保中心柜台进行查询即可;2、电话查询:用户需要拨打社保中心的客服电话,提供本人的相关信息即可进行查询;3、手机查询:用户需要下载并登录当地的社保APP,即可直接进行查询;4、自助终端机查询;5、网上查询。以上就是社保的查询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㈣ 社保合并后查不到明细
法律分析:1、可以查询到的:当事人办理社保关系转接的,需要凭本人的社保卡及缴费明细、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书(户口迁移证明)等办理;
2、社保迁入的的工作人员在受理社保关系转入时,可以查询到当事人的社保卡缴费年限、参保时间及对应的社保关系迁出地等情况并录入社保系统;
3、当事人交验的缴费明细、转接证明、社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都会在当事人的社保档案中保存;
4、以用于在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当事人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的社保关系所在地及对应的社保缴费明细(分段计算),以便支付当事人的退休待遇时核算之用;
5、综上述,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部门查询既往缴费明细及参保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㈤ 社保合并后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 如将甲地社保合并到乙地,甲地社保会给你打印一份清单,合并后可到乙地查看个人账户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㈥ 异地社保转入深圳后如何查询是否到账
异地社保转入深圳后如何查询是否到账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异地社保转入深圳后如何查询是否到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微信查询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官方公众平台查询入口
第二步:点击‘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第三步:然后就可以查询到相关的'转入信息
官网查询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点击‘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点击‘查询服务’—‘关系转移公共查询’
第三步:然后就可以查询到转移
异地社保转入深圳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参保所属的经办窗口提出转入申请。窗口受理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申请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存在重复缴费的,参保人需选择退费时段的缴费地,待转移部门完成转移业务后,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清退重复部分。
2、审核
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3、转出地办理
转出地接到同意接收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时间以转出地实际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办事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4、审批
转出地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审批通过办理,8个工作日。
5、结果
转移办结,记录异地缴费年限。政府承诺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信息
;㈦ 深圳社保如何查询
1、柜台查询:用户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社保中心柜台进行查询即可;2、电话查询:用户需要拨打社保中心的客服电话,提供本人的相关信息即可进行查询;3、手机查询:用户需要下载并登录当地的社保APP,即可直接进行查询;4、自助终端机查询;5、网上查询。以上就是社保的查询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㈧ 社保合并了为什么网上查不到
社保合并了网上查不到,单位需缴纳社保2个月以上才能在网站上查询到。
个人社保信息的查询方法有:
1、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一般是社保证编号),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不是简单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问题。因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经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医保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寿命长,领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费金额那么如何办理社保,办理社保要注意哪些事项就成为了百姓关心的问题。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保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种办法参保的条件,按照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