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公共住房面积标准出炉 最小面积为35平方米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公共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标准》突出“以人为本、住有宜居”的理念,结合深圳市经济、气候、人文特征,对建造技术、居住环境、套型空间、公共配套等方面作出了高品质要求。
《标准》提到,应用装配式建造及BIM技术。公共住房作为政策性住房,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公共住房建设中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有利于实现全过程的工作协同与成果集成,提升公共住房建设品质,强化建设与运维的衔接,推动公共住房高质量、高标准发展。
深圳住建局要求,公共住房要用好公共空间,提升住区品质。借鉴香港、新加坡的先进做法,增加立体开发、全天候通道等内容。通过利用建筑首层、塔楼底层、裙房屋面、避难层、塔楼屋面等区域设置公共绿化及公共休闲活动场地,有效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提升居住品质;通过相邻用地之间设置公共连廊,有效拓展居民的活动空间,促进住区之间共享公共配套设施。
另外,《标准》针对各类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段的套型面积指标,细化了各类套型基本指标和功能空间最小使用面积。
其中,人才住房分为5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65-70、85-90、115-120、145-150。
安居型商品房分为2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65-70、85-90。
公共租赁住房分为4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50-55、60-65、80-85。
最后,《标准》考虑了不同地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住户的需求,规定可以结合所在区域配套设施情况,增设公共会客厅、公共书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设施,以有效完善住区配套,提升整体居住品质。
‘贰’ 物业管理中住宅规模的大小是什么标准
物业管理用房的法规是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xiaopin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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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6-02-03 15:41
这个由建设单位按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以方便为业主服务。但是这个房是物管企业和业委会的共用房。
YR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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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6-02-03 13:02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标准 一、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 二、市规划局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规划管理要求。 三、凡新建住宅小区(含组团)以及十层(含十层)以上的高层楼宇项目,应按以下标准配建相应物业管理用房: 总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下的项目,比例按4‰配置,但面积最小不得低于100m2; 总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的、30万m2以下的项目,比例按3‰配置,但面积最小不低于400m2; 总建筑
‘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最小面积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中对住宅设计面积规定如下: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平方米。
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平方米;2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平方米;3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平方米。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
套型设计时应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宜大于3平方米。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方米。
厨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平方米。厨房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厨房应按炊事操作流程布置。排油烟机的位置应与炉灶位置对应,并应与排气道直接连通。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平方米;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9平方米。
(3)深圳住建局规定最小住宅多少平扩展阅读: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并应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住宅设计应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合理组织方便、舒适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的要求。
住宅设计必须满足节能要求,住宅建筑应能合理利用能源。宜结合各地能源条件,采用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的供能方式。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及多样化,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广工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
住宅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 住宅设计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 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并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
‘肆’ 深圳保障房建设标准:须为88平内精装房
随着近年来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成长,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那么究竟何为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又有哪些?2012年6月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为88平方米以内的标准户型。同时,选址区域应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必须为精装房,按照户型分为四类: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并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同时,各类户型均有严格对应的建筑面积。A类户型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B类户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C类户型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D类户型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另外,对四种户型,《标准》将其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面积都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标准》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选用标准户型库中的户型不应少于80%,20%以下的户型可以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本标准相应指标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但均不得超出四类户型的面积标准。即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方米的最高上限。
依据《标准》,总共有以下数字亮点:保障性住区选址区域应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米;在保障性住区边界800米范围内宜有一个公园或开放空间的公共场所;户型设计分为35、50、65、80平方米四个等级;保障性住房的户型面积最大不能超过88平方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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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选多大面积几房的
根据2012年6月中旬公布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规定,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在88平方米以下,且为保证保障房住户以公共交通为主,选址区域必须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同时强调了建设的低碳环保要求。
4类户型均为标准户型
《标准》对于保障性住房的户型也有具体要求,必须按4类户型建设。其中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
《标准》中还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选用标准户型库中的户型不应少于80%,20%以下的户型可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本标准相应指标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但均不得超出四类户型的面积标准。即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米的最高上限。
新建保障房面积不得超88㎡
今后,深圳的保障房建设将更加规范。市住建局昨日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为88平方米以内的标准户型。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将全部带有室内装修。同时,保障房将优先选址公交较便捷的地区。
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户型按照房型分为四类。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并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
同时,各类户型均有严格对应的建筑面积。A、B、C、D四类户型建筑面积分别约35平方米、50平方米、65平方米和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方米的最高上限。另外,《标准》对四种户型的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面积都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市民入住的保障房将全部带有室内装修。《标准》中明确,保障性住房一次装修率为100%,并且对保障房质量,装修材料的选择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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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深圳住建局: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系
11月11日,关于今日深圳“豪宅税”调整的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回应称,“日前,深圳市将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调整为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这是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落实国家减税降赋精神,充分考虑普通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而采取的一项举措。”
报道称,深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确认,普通住宅标准不再有价格的规定,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均为普通住宅。满两年的二手房或可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1月11日起实施。
据了解到,目前,深圳市适用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于2015年9月公布实施。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该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与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日益不匹配。目前,市场上大量中小户型住房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无疑加重了普通居民家庭、刚需购买住房的负担。
近两年来,政府有关部门收到很多群众的反映,要求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保障刚需购房。经过充分研究,深圳市对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进行调整,将有利于使更多刚需家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刚需购房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需要特别强调说明的是,此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并不影响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仍在有条不紊推进中。
此外,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未来深圳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立法等手段,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继续遏制投机炒作行为,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柒’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多大面积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多大面积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多大面积,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多大面积。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多大面积1
配售面积
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面积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
(三)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在册轮候人可以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但低于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选房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可供房源数量、户型面积和入围户数等,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组织选房:
(一)依次自主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购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选房,按照配售建筑面积标准,选择其中一套住房;
(二)依次抽签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购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抽签,按照配售建筑面积标准,在一次抽取出来的若干房源中选择一套住房;
(三)计算机自动编配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购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配售建筑面积标准,通过计算机自动编配安居型商品房房号;
(四)其他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选房方式。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多大面积2
申请条件
户籍: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婚姻及年龄条件 (只需符合以下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共同申请人界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社保条件 (只需符合以下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住房条件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
2、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多大面积3
配售流程
(一)看房
采取网上在线和现场两种方式看房。因疫情防控需要,提倡有认购意向的家庭采用网上在线看房的方式,了解项目户型及房源信息。
1、网上在线看房
有意向认购的家庭可点此获取二维码在线看房。
2、预约现场看房
有意向认购的在册轮候家庭如需现场看房,须通过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流程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
领军人才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备案回执直接到项目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分两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现场看房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网上提交预约看房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2:00至2022年5月10日18:00(提交预约申请后须打印回执)。
第二阶段现场看房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网上提交预约看房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00至2022年5月18日18:00(提交预约申请后须打印回执)。已提交网上认购申请且第一阶段未预约看房的家庭,可在此阶段预约看房。
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看房时间前往项目现场看房,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看房家庭最多可安排2人现场看房。请参加看房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保证无“新冠十大症状”。
进入看房现场的所有看房人员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显示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社区暴发疫情地市旅居史,体温<37.3℃,仔细阅读并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点此查看具体看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二)网上认购
有意申购的认购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 “认购申请”提交认购申请,并可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回执》。
在册轮候的领军人才未提交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在网上认购截止日前,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补交。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2:00至2022年5月11日18:00。2022年5月11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家庭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2022年5月11日日18:00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自行变更,逾期不予调整。
已签订其它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接受其此次认购申请。
(三)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
认购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核查认购家庭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网上放弃认购申请或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放弃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公布认购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名单。其中,A队列:排名1-1195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入围认购家庭,排名1196-2390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购家庭,2391位及以后的认购家庭作为递补认购家庭;B队列:排名1-613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入围认购家庭,排名614-1226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购家庭,1227位及以后的认购家庭作为递补认购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选房及签约
认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布后,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其所在选房队列对应的一套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认购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相关事宜请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同时,需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请及时咨询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认购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上午场的认购家庭选定住房后,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所属队列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待选房源。除上述情形外,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认购家庭当日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认购家庭当日所放弃的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认购家庭之后的认购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认购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房源。
(六)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布
选房期间,每日选房工作结束后,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4:00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若本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发建设单位可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收购,收购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分配。
‘捌’ 深圳人才住房标准:套内面积大于27平米,鼓励建公共食堂
凤凰网房产淄博讯(编辑 姜鹤)6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6月21日前提交意见。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通过其他途径筹集或者给予特殊的政策优惠由社会力量开发,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面向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群出租或者出售的房屋,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征求意见稿指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选址应遵循“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结合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分布,促进职住均衡。应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住区内宜人车分流。住区人行出入口宜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且宜面向城市次干道、支路及其附属的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不宜面对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
征求意见稿对不同套型的套内建筑面积予以明确,以人才住房为例,1~2人使用的Ⅰ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27平方米;3~4人的Ⅲ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51平方米;大于4人的Ⅳ类套型,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64平方米。
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住区应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公共配套设施。I类套型数量如果超过所在栋总户数50%时,可配套设置公共会客厅、公共阅读区、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
深圳住建局表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居住人群生活特征不同,对不用的建筑空间有不同的设置需求,为了保证居民的不同需求,推荐了公共食堂等极具针对性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同时为了鼓励设置类似针对性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议以“奖励容积”的方式鼓励类似服务设施的建设。
此外,结合目标人群生活特征,允许在符合条件的小户型套内,设置不使用燃气的开敞式厨房,提高单个户型的使用效率。
征求意见稿共9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选址与规划、住房单体、设施、建筑设备与智能化、装饰装修、施工与验收。
总则主要介绍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术语主要解释基本概念;基本规定主要阐述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基本的建设标准规定;选址与规划主要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交通组织和住区环境相关的建设要求;住房单体主要规定了套型空间、公共空间相关的标准;设施部分包括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建筑设备与智能化主要明确了建筑设备、智能化相关的内容;装饰装修主要规定了外立面以及室内装修相关的标准;施工与验收分别明确了施工、材料及产品选用、验收相关的流程和标准。
深圳住建局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规范和标准陆续出台,2012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亟需更新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同时,人才住房已成为深圳吸引人才、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而推出的重大安居举措,但人才住房相关的建设标准尚不完善。2016年《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将人才安居政策从住房保障政策中相对分离,形成以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规并行为核心的公共住房体系”,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等各方面的人才,具有其独特的生活特征,对住房体验有不同的需求,人才住房的建设尚未有成熟完善的建设标准、室内装修标准。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避免以往建成项目的痛点,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居民提供更舒适、更便捷的居住体验。因此需要形成完善的建设标准,指导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深圳住建局特别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作为政府投资的政策类住房应该起到引导、示范的作用,同时应当使被保障人群享受到新科技带来的新的生活体验,从建筑设备到智能化设备、从施工技术到项目管理模式,均推荐采用先进成熟的建设建造标准。
‘玖’ 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是多少
根据2003年4月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普通住宅套型共分四类,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其中,作为最低标准的一类住宅,使用面积(不含阳台面积)不宜小于34平方米,居住空间不宜少于两个。
由于建筑形式(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等)、建筑结构(钢结构、砖混结构)不同,公摊面积、实用率会有所差别,如果把“34平方米使用面积”换算成常用的“建筑面积”,一般来讲,钢结构会在40平方米左右,砖混结构会在40-45平方米之间,小高层、高层会在46-47平方米左右。
‘拾’ 深圳一个人的户口可以买多大的安居房
深圳市安居房的建筑面积为:
1、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
2、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3、安居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需要符合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参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的规定办理。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第二十二条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