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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能报多少

发布时间: 2022-12-21 02:42:49

㈠ 深圳一档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基本医保一档门诊报销比例约93%,基本医保二档报销比例约81%,基本医保三档报销比例约73%,总体约89%;基本医保一档住院报销比例约93%,基本医保二档报销比例约88%,基本医保三档报销比例约78%,总体约90%。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㈡ 深圳一档医保报销比例

深圳一档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

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分之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㈢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深圳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1、一二档如果是在市外深圳定点医院住院的,(比例80%左右),可以直接刷卡档如果是在市外深圳定点医院(如广州的12家深圳社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比例60%-75%)先垫付再回深报销。

2、如果是市外非深圳定点医院住院的,先自费再报销。持相关资料回深报销戚悄雀(后面有详细需要的材料)二三档比例(60%)三档比例(45%-55%)。

社保停缴再续缴,如果中间没有断开,那么就没有关系,不影响使用。如果中间断开,再续缴的,那么对医保以及生育,失业保险都有影响。

如果断开后再续缴,医保是单位缴纳的需等到下个月1号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个人缴纳的需要等待3个月以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而失业以及生育保险都是需要持续缴纳1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

如果是综合医保或住院医保,开转院证明后去社保局备案,备案后再去住院的,医保范围内能报销90%;如果没转院自己过去的,这家医院也属于深圳社保卡的定点医院的会下降20%,即90%×(1-20%)0%×80%2%。医院属于深圳定点医院的话有没有办转院备案也可以刷深圳的社保卡,当然,只限综合医高早保或住院医保运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㈣ 深圳社保可以报销多少医疗费

法律分析: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㈤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深圳定点医院住院待遇
定点医院住院一级以下医院起付线为100元,二级200元,三级300元。而目录内的特材、人工器官,以及单价在千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国产材料深圳医保报销比例是90%,进口材料为60%。床位费用一二档报销60元/日,三档报销37元/日。目录内医疗费用中其他的费用,一二档医保报销比例为90%,三档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报销80%,三级报销75%。
深圳一档定点医院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目录内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由参保人自行支付。年度超支情况,连续参保社保满1年,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的70%报销。门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60%,75%,90%,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门诊输血报销90%,门诊特检报销80%。
深圳二、三档门诊待遇
二三档医保深圳医保报销比例甲类药报销80%,乙类药报销60%,单项诊疗报销90%,但是不能高于120元。而么给医保年度支付总额不能高于一千元。所以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报销,因为医保档次不同,报销的比例肯定也会受到影响。

㈥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


二、三档报销需要注意
普通门诊

就医前需先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14周岁及以下的基本医保二档参保人可选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自选定生效或变更生效次月起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大病门诊

就医或门诊输血可选定市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转诊

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需要转诊的,应经原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由本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到结算医院外的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待遇降至原支付标准的90%。

深圳医保的医疗保障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记者12月25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11月底,深圳基本医保总参保1400多万人,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总体约90%,全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4503家。
1996年底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24.41万人,截至今年11月底深圳基本医保总参保人数是1400多万人,22年参保人数增长58.75倍。深圳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4503家,其中医疗机构1560家、定点药店2943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或医药服务。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高,根据今年1月至11月实际数据核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数据,基本医保一档门诊报销比例约93%,基本医保二档报销比例约81%,基本医保三档报销比例约73%,总体约89%;基本医保一档住院报销比例约93%,基本医保二档报销比例约88%,基本医保三档报销比例约78%,总体约90%。
深圳医保费用增长合理。近五年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83%、2.47%;近五年深圳基本医保年人均门诊医保费用、年人均住院医保费用、年人均医保费用年增长率均在11%以内。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华亮说:“深圳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收支状况较好,目前深圳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其中,基本医保二档近几年来首次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从2014年开始基本上实现了收支平衡。一直以来,深圳医保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原则,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经历了数次较大的政策调整,初步形成了较完善的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保体系。”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三档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
(一)门诊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4、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二)门诊大病报销
1、参保人申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申请认定,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凭大病诊断证明和大病门诊病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1)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2)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3)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3、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三)门诊输血报销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
二、住院报销
(一)起付线报销
1、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2、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1)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2)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
(二)特殊医用材料
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1、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2、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三)参保人住院床位费
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B级房间三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三、转诊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情况
(一)参保人按照本办法在市外医疗机构费用
1、 参保人按本办法规定转诊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2、 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三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
(二)参保人未按照本办法转诊费用
1、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
2、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3、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结算医院外的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应支付标准的90%支付。
四、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其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其支付限额内支付。
2、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㈦ 深圳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报销情况如下:
法律分析: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㈧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

深圳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仔昌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念好扒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袜掘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

医保中断后还能使用吗?

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纳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㈨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

深圳一档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90%或95%,一档参保人在市外的普通门诊费用、大病门诊费用、住院费用都可按报销。

深圳一档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深圳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行标准)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注意:享受2款待遇的参保人不享受以下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以下项目费用除外:

(1)口腔科治疗费用;

(2)康复理疗费用;

(3)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

(4)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