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
说到土地出让金,也许很多人都听说过,但是关于它的意义包括计算方式,却不是特别了解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它的收取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
一、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
1、如果有实际成交价,并且不少于当地基础地价平均的标准,就会按照不少于40%的标准来计算。如果低于平均标准,就会按照全部地价的40%来计算。如果发生转让,属于划拨土地,在补办出让的时候,也会按照平均标价的40%来计算。
2、土地出让金其实就是各个地区的政府,当土地出让给使用者,再按照相关的规定向使用者收取的价格,一般就是土地出让的总交易总额。而在使用期到满了之后,需要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才能够继续使用土地。
二、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1、如果是个人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它会按照合同当中的标定地价30%来收取。如果在90年以后取得的,就会有所提升,达到了60%。
2、如果购买的是一些公有的住房,比如经济适用房,就会按照土地标价的10%来收取。如果是以划拨的方式而取得的房子,它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在90年以前取得的,按照30%来收取。但是如果是在90年以后取得的,会按照50%来收取。
三、70年产权房子到期怎么办
1、很多人奋斗一生就是为了在城市里面有一套房子,而根据我国的土地性质,如果房子是出让性质,它的产权年限有的是70年,有的是50年,还有的是40年。那么在70年到期了之后,可以自动续期,并且在前一年就可以提出申请,再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缴纳出让金就可以了。
2、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可能会因为规划的需求国家收回土地,业主也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
我总结:以上内容具体介绍的就是关于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关于土地出让金产权到期的问题不用担心,因为国家也会有相关的政策。
‘贰’ 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是: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计算;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计算;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叁’ 土地出让金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下: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元)=网格点楼面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容积率修正系数×10%×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年期修正系数。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
法律依据: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以上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内容仅供参考,土地出让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请以各地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为准。
‘肆’ 安置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的规定: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伍’ 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是: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计算;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计算;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衍生问题:
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陆’ 平方安置房出让金怎么算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三、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柒’ 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怎么计算
土地出让金是各级政府出让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时一次性收取的出让价款,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经济活动中,开发商拿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二类经适房、已购公房在上市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已购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土地出让金计算方式
3.二类经济适用房上市需交土地出让金
回迁房、安居、康居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俗称二类经济适用房)上市时需按照计税价格(网签价与核定价哪个高取哪个)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
资料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捌’ 土地出让金标准什么 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
土地出让金可能很多人感到很陌生,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出让的费用。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因为各地政府的不同,规定有所差别。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土地出让金标准。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方米左右,而高层建筑则更少。当然对于那些单门独户的个人建房,由于其独享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其必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案例:市民郑先生有一处个人建房,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一路X号,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深圳中心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图一级区,基准地价5670元/平方米。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30%=170100元。如在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之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60%=340200元。
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案例:市民王先生有一房改房,地址位于福田区下沙村X号,用地面积15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深圳市中心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图一级区,基准地价5670元/平方米。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5平方米×10%=8505元。
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拆迁安置房转让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案例:市民陈先生有一拆迁安置房,地址位于福田区梅村路西侧某安置小区×号,用地面积15平方米,已取得现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深圳中心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图三级区,基准地价3123元/平方米。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3123元/平方米×15平方米×30%=14054元。如其在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之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3123元/平方米×15平方米×60%=28107元。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土地出让金。
案例:某公司有一工业厂房,地址位于鲤城区火炬工业区X号,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深圳市中心市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图二级区,基准地价1300元/平方米,需对该宗地进行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1300元/平方米×1000平方米×1.12(修正后)×30%=436800元。如在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之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1300元/平方米×1000平方米×1.12×50%=72800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深圳土地出让金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玖’ 拆迁房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拾’ 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我国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是: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不低于成交价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全部地价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有异议的按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计算。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