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职业培训补贴怎么领取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方式:
1、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按照开班报告程序,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2、鉴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技能鉴定前5个以上工作日,应当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鉴定费补贴申请。
3、企业申请培训津贴企业应于职工参加培训开班后一个月内,持《企业培训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4、个人申请培训津贴企业职工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个人培训津贴申请表》。
5、个人申请生活费补贴院校学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职业培训补贴是指为参加职业培训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的专项补贴,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
1、A类职业(工种):电工、电焊工、钢筋工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培训补贴1800元/人;
2、B类职业(工种): 砌筑工、美发师、家用电器维修工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5天,培训补贴1500元/人;
3、C类职业(工种):家政服务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养老护理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培训补贴1000元/人;
4、D类职业(工种):保安员、餐厅服务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补贴600元/人;
5、E类职业(工种):客房服务员、展览讲解员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补贴500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指导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㈡ 深圳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申报补贴。申请人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注册的用户和密码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补贴。根据系统指引填报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选择“上报”按钮提交补贴申请。
2、鼠标移动到补贴申请后选择培训补贴申请。
3、根据自身请款选则补贴类型,由特种作业证书的选择“特种作业补贴申请”。
4、如果社保没有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是不可以申请的。
5、符合条件的,根据提示补充完资料就可以申请技能补贴了。
6、等待审核,领取补贴。申请人通过系统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于每个月末在其官网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于公示结束后次月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公示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异议不成立的,于调查结束后的次月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拨付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补贴已发放,申请人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到账。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第六条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再就业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把新增就业人员和控制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和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作为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国务院决定将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对联席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此外,各级财政还要合理安排用于劳动力市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等经费。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十条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协助政府制定政策,团结各方积极参与,以及宣传动员、社会监督,帮助群众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他们组织各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服务和提高创业就业服务能力给予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
第三十一条 各新闻单位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把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继续树立和宣传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基层单位切实落实政策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气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单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引导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在国家政策扶持和社会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
第三十二条 上述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㈢ 就业见习补贴怎么领
法律分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到当地人社部咨询申领即可,申领之后工作人员会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满足申领条件的即可申领。人社部门审核后,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上。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就业见习补贴。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 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 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 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