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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去深圳哪个医院比较好

发布时间: 2023-01-26 13:12:07

1. 在深圳帮手问下有基础疾病的老人阳了病情急的话送去哪个医院好

在深圳帮手问下有基础疾病的老人阳了病情急的话送去深圳市人民医院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深圳市人民医院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东门北路1017号,医院专业度高,有多种专业设备和高端人才。

2. 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到2天,这是对女性职工的一种保护吗

这是对女性职工权益的保护。

深圳出台最新规定,那些确诊痛经的女性可以休班一到两天。这个规定是对女性职工权益的保护,能让女性在特殊时期得到休息。除了深圳以外,现在国内已经有10多个省份,明确规定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现在深圳的人力资源局和卫健委以及妇联等多个部门已经成立联合组 ,督促这项规定的落实。

深圳出台了这个相关规定以后,女性再有痛经症状的时候,可以去当地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相关部门做检查,只要医生给开具有效证明,证实女性确实有痛经,症状存在,就可以在来月经期间申请休假1~2天。不过女性患有继发性痛经的时候,只休假不能解决问题,应该积极治疗体内疾病,只有病情好转,痛经的症状才会减轻。深圳出台痛经假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保护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但这也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如果规定不能落到实处,只能是一纸空文。

3. 痛经可以请假吗

据了解,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国家层面早已出台相关规定
早在1993年11月26日,原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附录中明确——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冷水作业、低温作业、高处作业等多项劳动作业范围。
全国多地已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
假期时间多为1-2天
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安徽、浙江、湖北、江苏、山东等在内多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北京

山东

安徽

湖北

江苏

根据各地规定,女性在“特殊时期”可享受的假期普遍在1到2天。
浙江也有“痛经假”!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如下:
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医生:经期特殊保护有科学依据
“痛经假”对于女性来说确实是“福音”,但是由此引发的讨论也不少。不少网友表示很有必要,建议全国实行,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因为担心无法实施而不看好,甚至认为会影响女性就业。
有关专家表示,尊重女性权利,对女性保护本就应体现在各个方面。过去一段时间,基于中国的文化原因,对女性生理特征如经期假期的保护,或是女性羞于启齿,或是大家忽略了。女性在生理方面的假期如今终于提上议事日程,这是尊重女性权利的体现,也是女性地位提高的体现。
不仅如此,医学专家都认为痛经的特殊保护有医学根据。设立痛经假,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立法规定。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廖丽华医生介绍,严重的痛经会影响工作和学习,有些女性经期或其前后小腹疼痛难忍,坐卧不宁,甚至出现汗淋漓,四肢厥冷,乏力,呕吐腹泻,必须卧床休息。同时,多名妇产科医生都认为,痛经的原因很复杂,是很多病情的信号,女性不可轻视。

4. 深圳比较好的皮肤科医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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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谁在深圳蛇口这边看过痛经的吗

之前痛经是去领医中心看的,现在每个月来的时候很少会痛

6. 你认为痛经假应该全国推广吗

痛经假不应该全国推广,应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及个人情况予以对待。

第一,痛经确实非常痛苦,如果女员工因为痛经难忍需要在工作期间向公司请假的话,公司是理应准许该女员工带薪休假休息的,这是公司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只有公司把员工当人看,给与良好的待遇和人文关怀,员工才会热爱公司并为公司努力奋斗。要说痛经假真的需要全国推广吗,我问了问我身边的女同事。她是这样说的:“没必要,不需要。如果我真的痛经到无法工作我会请假,单位也会给批假。但这种单方面给女性增加假期,并不是保护,反而可能成为我们女性的就业阻碍。”
第二,痛经假一旦实行,对女性就业竞争力的摧毁性作用更甚于产假。产假是可预期的。产假的频率一生最多两次。而管理者对员工最害怕的是什么?无法预期的、高频次的请假。如果痛经假实行,假设我的一个女下属有痛经。那意味着,我无法将任何需要持续跟进的工作项目交给她负责。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具体哪天会请假。强行推广痛经假等给女性的照顾福利,看似是给女性的福利,却不知最终会使得女性在职场中的歧视会因为这个痛经假加剧,适得其反。


第三,因此,我觉得不应该法定化强制推广这个痛经假,而是应该号召和提倡企业人性化管理,多一些人文关怀。”
对此百姓们说出自己的心声。民众说,“大部分女性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痛经,而程度严重的痛经确实是会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因为这并不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疼痛,所以很多人在面对女性痛经时都会表示不解,对他们认为“表现夸张”的女性更是冷嘲热讽,认为这个女生过于娇气,事实上这只是共情能力不足与同理心不够造成的结果。”

7. 深圳规定重度痛经者可休1到2天

今天,有关“痛经假期”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引发不少网友热议。
据悉,近日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答复表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对此,很多网友表示非常暖心,值得在更多地方推广,也有人担心在后续落实中会遇到不少阻碍,甚至可能加剧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女性因为痛经请假,绝不是“矫情”和“无病呻吟”,而是面对极度生理不适之后的无奈选择。现实中,虽然并非所有女性都会痛经,但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不少为此而困扰的亲友。笔者就清晰地记得,上学时,曾有位女同学因痛经太严重,直接昏倒在厕所。一些朋友也倾诉过痛经发作时,不得不蜷缩在床上缓解痛感的负面感受。一些人之所以意识不到痛经的严重性,可能正是因为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被掩藏的,是很少被人们公开言说的痛苦。
此次深圳明确女性可休“痛经假”,释放的是一种关怀女性的政策善意,可以引导社会正视那些长期被忽视的女性需求,呵护经期女性更加轻松、从容地度过每月“难熬的几天”。
其实,对饱受痛经困扰的女性来说,这一政策一点都不“鸡肋”。可以想象,如果在严重痛经或月经过多的几天,还要如往常一样挤早高峰的地铁,甚至要经历一小时以上的“极端通勤”,必然会加剧身体上的不适感。而且,痛经发作时,人很容易感到疲劳,疼痛感的存在也让人很难集中精力工作,要求严重痛经的女性员工按时到岗,既难以保证工作效率,也不利于她们缓解病痛。居家休息状态下,她们可以免除长时间通勤和伏案的劳累,适度卧床休息也有利于减轻不适感,帮助她们逐步恢复体力。
当然,在具体的政策落实中,还有不少细节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对于痛经的确诊要确保基本的便利度。有网友就指出:如果为了请假,还要忍着剧痛去医院排队挂号求确诊,那实在是太痛苦了。对此,一方面要简化确诊流程,增加确诊渠道,譬如将家门口的社区医院等纳入确诊医疗机构,最大程度地方便人们的行动。另一方面,对于病理性痛经等状况,也可以尝试“一次确诊,此后通用”的模式,减少不必要的折腾。
另外,“痛经假”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员工“不敢休”“不能休”的现实困境。其实,“痛经假”的概念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等十余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然而,据报道,由于政策执行缺乏强制性,再加上企业出于管理和成本考量,这一权益很多时候都被“选择性忽视”了。现实中,一些女性员工或是对痛经问题感到难以启齿,或是担心领导同事会认为自己“太麻烦”“拖后腿”,甚至因此成为被“优化”的重点考虑对象,也不敢提休“痛经假”。
对此,除了要加强监管,保障女性员工的劳动权益外,更根本的还是在社会层面增强对不同群体特殊需求的关注和尊重。
其实,如果处理得当,“痛经假”不仅不会成为企业和员工间的“矛盾点”,反而可以成为双方增进互信的契机。用人单位要意识到,小到为经期员工提供临时卫生巾,大到允许有需求的员工休“痛经假”,这些努力并不是一种麻烦,而是关怀员工的真诚表达。员工在感受到这份温暖和善意后,也会增加对单位的信任感和归属感,继而形成一种彼此体谅、彼此尊重的正向循环。
总之,“痛经假”不该是一种“被选择性忽视”的纸面福利,如何进一步落实、做好,还有待更多细化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