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深圳法院初次起诉的流程
流程为: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和裁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1)深圳如何打赢官司扩展阅读:
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规定:
1、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2、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3、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⑵ 打官司如何胜诉
诉讼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它是一个非常严肃也非常严谨的一系列诉讼行为。想赢的话必须要按相关的流程来,自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此简要介绍以下几个要点:写诉状、立案、开庭、判决、执行。
一、判决对某一方有理,称某一方胜诉:
1、与“败诉”相对。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得到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2、如果法院的判决肯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胜诉;如果法院的判决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则被告胜诉。
二、什么是胜诉权:
1、就是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权利。胜诉权则是基于实体法而产生的,体现为法院对当事人权利请求的支持。
2、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了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
三、有哪些相关规定?
1、胜诉权就是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权利
2、胜诉权是基于实体法而产生的,体现为法院对当事人权利请求的支持,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这表明我国对于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个审级法院运用一审和二审程序进行了审判,即宣告审判终结的制度。但该案在上诉期内当事人没有上诉,这样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导致该案只经过一审即终结。
⑶ 打官司怎么才能打赢
法律解析:
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打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打高技术的结果,有时还会造成律师费用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着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⑷ 怎样打官司能打赢
诉讼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它是一个非常严肃也非常严谨的一系列诉讼行为。在此简要介绍以下几个要点:
1、 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 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 开庭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 判决
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只是诉讼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在整个诉讼中还有很多诉讼行为需要注意,比如举证期限、提出反诉以及申请鉴定和证人出庭等等,这些细节至关重要。“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诉讼中是很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