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免费给狗狗打狂犬疫苗的25个站点地址是哪里
新安街道宝城8区前进路115号深圳永安宠物医院,电话:27787009
新安街道宝城5区建安一路37号2楼光景宠物医院,电话:29992860
新安街道宝城宝民一路1巷26-28号仁爱动物医院,电话:27804803
西乡街道宝安大道3008J12号,电话:27955085
福永街道龙翔路33栋1楼,电话:27390345
沙井街道环镇路141-143号,电话:27209918
松岗街道春风路阳光街2号,电话:27719994
石岩街道老街,电话:27762303
龙华街道花园新村24栋,电话:28149193
观澜街道观澜大道105号,电话:28031595
大浪街道行政办公大楼后楼3楼,电话:29672319
民治街道万家灯火四号楼121号迪爱丝宠物医院,电话:28098269
民治街道丰润花园8栋3-4号丰润宠物医院,电话:28124350
‘贰’ 深圳免费给狗狗打狂犬疫苗的25个站点地址是哪里
狂犬病强制兔疫注射点地址:
1、深圳市罗湖区贝贝动物医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6号二楼(文锦中学新综合楼二楼) ;电话:25179876。
2、深圳鹏辉动物医院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一楼;电话:25406002。
3、深圳市罗湖区伙伴溜物医院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罗沙南路名骏聚庭三号楼群楼商铺
;电话:25647437。
4、深圳市罗湖区芭比堂动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通春风路向高楼一层109;电话:22927373。
5、深圳市罗湖区中心动物医院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2100号;电话:25906119。
6、深圳市瑞派皇家文锦宠物医院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联兴大厦二楼;电话:82220012。
7、深圳市罗湖区爱宝宏物医院址:深圳市罗湖区绿竹北路唐场园福楼101号;电话:25818923。
8、深圳市罗湖区乐康宠物医院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62号;电话:25577486。
9、爱话宠物诊所址:惠宾路5048号;电话:82052885。
10、深圳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海东门南路瑞鹏大厦1078号;电话:1-3
82299166。
11、深圳市瑞鹏宏物医院有限公司翠竹分院址:深圳罗湖区暴竹街直职竹路金福大厦肉侧一楼;电话:25536366。
12、深圳市瑞感宏物医院有限公司红程分院深州市址:罗湖区桂园街湖红桂路2011号。
;电话:25029966。
13、深圳市瑞器宏物医院有限公司泰宁分院址:深圳市罗湖区8竹街通大宁路9号水库市场信会;电话:20258386。
14、深圳市瑞鹏宏物医院有限公司东门分院址:深圳市罗湖区东街道酒布路天富楼7号21。
‘叁’ 深圳宝安什么地方可以给狗狗免费狂犬疫苗
在海湾明珠花园有一家宠物医院,可以打!靠近西乡地铁站
‘肆’ 深圳免费给狗狗打狂犬疫苗的地址
你住在深圳哪里啊?哪个区啊?我知道南山区后海大道有一家不错的宠物医院可以免费打狂犬疫苗,医院叫光景宠物医院,那里很专业!在宝安区有一家分院,在宝安五区麦当劳对面!
‘伍’ 深圳狂犬疫苗多少钱一针在哪里打
洛阳第十一人民医院打狂犬疫苗,洛阳白马医院可以打狂犬疫苗,可按0、3、7、14和28天各注射一针,每次只注射一针就可以。国产的狂犬疫苗一般是200~300元,进口的狂犬疫苗接近1000元左右。不同厂家疫苗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具体的价格受当地的经济条件和运输的影响,所以各地的狂犬疫苗价格并不一样。
根据相关的研究,采用五针法注射,在整个流程的第7天,基本上都能够产生狂犬病的中和抗体,有一部分人还没有产生,但在第14天都能够产生狂犬病的中和抗体,起到保护作用。狂犬病疫苗在注射第3针时,也就是在第7天,打完第3针,绝大部分人就已经产生抗体了,只有少部分人在打第4针时才能够产生抗体。产生了抗体就具有了对狂犬病毒的免疫能力,不会患上狂犬病了。现在狂犬疫苗的不良反应很少,有可能会引起发烧、头痛,局部注射部位红肿、疼痛,一般不需要处理,持续一两天自己就会好的。打狂犬疫苗不要喝酒,不要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等。
‘陆’ 国家免费的新冠疫苗在哪里都可以打吗
法律分析: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落实为群众接种疫苗提供便利服务的各项措施。通常情况下,接种单位都是设在辖区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综合医院,一般所在的辖区都是涵盖的。我们已经要求各地及时把辖区内的接种点、能够接种疫苗的单位,及时公布,包括地点、服务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