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医疗保险一档的退休人员每个月打到个人账户有多少钱
根据缴费的基数来的,医疗保险的计算方式如下:缴费基数×2%-3=每月返回的钱。养老保险:单位交:20%个人交:8%;失业保险:单位交:1%个人交:0.2%;工伤保险:单位交:1%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单位交0.8%个人不承担;医疗保险:单位交10%个人交:2%+3元。只有医保往个人账户上打钱,在职职工45岁以下的每月缴2%返3%,45岁以上的缴2%返4%。退休人员每月70岁以下打100元,70岁以上每月打110元。
一档医保是深圳市医疗保险种类的一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原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分别更名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基本医疗保险三档。
深圳医保一二三档的就医原则:
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一、普通门诊待遇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二、住院待遇
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支付95%或90%。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1、可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结算医院住院,或经结算医院转诊到规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80%
三级医院:75%
2、如果不经过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规定医院住院,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上述第1条支付标准)。
㈡ 深圳医保一档每月个人账户到账多少
一、深圳一档医保
每月有入账余额,
根据年龄与缴费情形有差异
在职最低388.9元,退休人员626元
首先了解一下政策,2022年7月深圳市上调了社会平均工资为:12964元。医保入账金额和社平工资息息相关。
二、一二三档医保每月入账金额是多少?
(1)一档社保有个人账户,每月都有入账余额。
(2)二档、三档医保,只有统筹账户,每月没有余额入账;
一档医保有多少进入金额个人账户?
(1)一二三档个人与单位的缴费比例:
一档:637.80元;
二档:103.71元;
三档:71.30元;
(2)一档每月入账金额最低388.9元,根据年龄段进账比例不同。
三、企业城镇职工社保:
参保人员不满45周岁,每月划入个人账户5%;最低即为为7778*5%=388.9元;
参保人员满45周岁,每月划入个人账户5.6%;最低即为7778*5.6%=435.6元。
深户灵活就业一档医保最低缴纳基数是5186元,则划入个人医保账户仅为:
不满45周岁:5186*5%=259.3元;
满45周岁:5186*5.6%=290.4元。
(3)已退休人员每月入账金额是多少
已在深圳办理退休人员每月入账金额统一规定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8.05%计算,2022年7月后是12964*60%=7778元。
(1)医保每月计发金额为:7778*8.05%=626.13元
(2)体检补贴每月20元(70岁后每月40元)
每月进入个人账户最低金额为646.13元。
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其中年满45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5.6%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四、个账返还比例
市社会保险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建立携神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一)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其中年满45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5.6%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二)参猜隐高保人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其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三)参保人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划入基数,按划入基数的8.0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支付。
个账使用
1、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即7778元),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一)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穗尺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四)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深圳医保业务办理入口、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医保档次变更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