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计生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
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所需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2.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办理: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前往男方、女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并递交相关材料。
2.受理:街道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3.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那么,地区不一样办理流程也不同。
5.深圳办理计生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提供基本材料: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2)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法律依据:
《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
第七条
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夫妻双方到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街道办办理生育登记。
对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由夫妻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地街道办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方可再生育。
3.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需要去那办理
办理流程: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深圳入户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扩展阅读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或现居地社区、街道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1.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请到户籍地或者现居地社区工作站办理。2.办理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和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请到户籍地街道办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
(1)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注意事项:
一、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二、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三、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 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五、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 应动员其终止妊娠, 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4.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 深圳 市计划生育证明》的适用范围 (一)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的已生育、已怀孕人员 (二)办理随迁入户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户籍人员参加公务员招考 (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 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 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 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 判决书 、调解书;丧偶的,提供 死亡证明 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⒋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⒌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 准生证 ),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一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③子女为 收养 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④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 法规 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6.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7.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 抚养 非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 社会抚养费 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⒈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 再婚 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以上是关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的回答。
5.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6.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深圳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在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工作站办理。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办理材料(非深户可能还需要居住证),前往各个街道的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法律依据:《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依法需要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按规定向街道办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