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准生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办理准生证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查环查孕证明等相关材料。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包括申请人自己的独生子女证明和申请人孩子的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一、深圳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是集体户的,首页不能带出来的话,可以用复印件再加盖红章代替);
3、近3个月深圳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女方深户男方非深户的,提供此悄慎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的,提供1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
二、深圳居民办准生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携申请森敬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居委会盖章。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运培核并加具意见。
3、街道计生机构审核。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审批与公示。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深圳居民准备生育孩子的,在怀孕三个月后,要办理一张准生证,这样生育孩子的程序就是合法。办准生证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孕检证明等。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表格,然后填写,再带上相关材料到男方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
2.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需要去那办理
办理流程: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深圳生育办什么证明扩展阅读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或现居地社区、街道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1.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请到户籍地或者现居地社区工作站办理。2.办理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和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请到户籍地街道办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
(1)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注意事项:
一、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二、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三、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 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五、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 应动员其终止妊娠, 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3.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 深圳 市计划生育证明》的适用范围 (一)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的已生育、已怀孕人员 (二)办理随迁入户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户籍人员参加公务员招考 (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 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 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 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 判决书 、调解书;丧偶的,提供 死亡证明 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⒋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⒌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 准生证 ),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一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③子女为 收养 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④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 法规 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6.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7.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 抚养 非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 社会抚养费 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⒈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 再婚 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以上是关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