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一、深圳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1、社保停交不会过期,医保中断有3个月“宽限期”,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对于在深圳工作的非深户籍劳动者,如果从单位辞职以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应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法律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15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不满15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前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不满15年的,可申请由其本人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15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其医疗保险形式不再变更。继续缴费人员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断交没有什么影响的,退休前必须缴满15年,也就是180个月才可以领取养老金,当然也是多缴多得,尽量不要断交;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则就不同,除非在退休年缴纳满足20或25年,就可以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当还未退休时候,你断交就意味着不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断交在60天以内,缴纳次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待遇,如果在60天以上,180天以内,缴费当天开始算,缴费到达三个月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180天以上同理需要6个月;
3、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想要享受待遇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上,而且享受待遇时不能断,假如断了,需要再缴纳一年以上才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4、事业保险:事业保险是在失业后,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并非本人意愿失业的;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没有工作时期,就是不参保状态是不会享受相应待遇。
② 深圳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法律分析:社保停交不会过期,医保中断有3个月宽限期,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对于在深圳工作的非深户籍劳动者,如果从单位辞职以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应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不能通过一些中介机构挂靠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③ 深圳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社保停交不会过期
一、深圳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1、社保停交不会过期,医保中断有3个月“宽限期”,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2、对于在深圳工作的非深户籍劳动者,如果从单位辞职以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应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断交没有什么影响的,退休前必须缴满15年,也就是180个月才可以领取养老金,当然也是多缴多得,尽量不要断交;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则就不同,除非在退休年缴纳满足20或25年,就可以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当还未退休时候,你断交就意味着不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断交在60天以内,缴纳次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待遇,如果在60天以上,180天以内,缴费当天开始算,缴费到达三个月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180天以上同理需要6个月;
3、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想要享受待遇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上,而且享受待遇时不能断,假如断了,需要再缴纳一年以上才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4、事业保险:事业保险是在失业后,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并非本人意愿失业的;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没有工作时期,就是不参保状态是不会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依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缴交的医疗保险费依法在税前列支。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个人账户上的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利息并计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九条 市社会保险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一)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其中年满45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5.6%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二)参保人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其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三)参保人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划入基数,按划入基数的8.0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其余部分进入大病统筹基金,用于支付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