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办理: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前往男方、女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并递交相关材料。
2.受理:街道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3.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那么,地区不一样办理流程也不同。
5.深圳办理计生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提供基本材料: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2)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法律依据:
《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
第七条
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夫妻双方到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街道办办理生育登记。
对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由夫妻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地街道办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方可再生育。
2. 深圳准生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办理准生证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查环查孕证明等相关材料。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包括申请人自己的独生子女证明和申请人孩子的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一、深圳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是集体户的,首页不能带出来的话,可以用复印件再加盖红章代替);
3、近3个月深圳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女方深户男方非深户的,提供此悄慎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的,提供1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
二、深圳居民办准生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携申请森敬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居委会盖章。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运培核并加具意见。
3、街道计生机构审核。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审批与公示。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深圳居民准备生育孩子的,在怀孕三个月后,要办理一张准生证,这样生育孩子的程序就是合法。办准生证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孕检证明等。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表格,然后填写,再带上相关材料到男方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