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户口怎么从一个区迁到另一个区
法律分析:在原来户籍地派出所开一个户籍证明、一个无犯罪证明,然后到你想迁入地的派出所填申请落户表,经过责任区民警签字、派出所的主管领导签字、公安局的户政领导签字,然后到户籍大厅开准迁证,凭准迁证到你现在的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在到你要迁入的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同时需要一张近期的小二寸彩照(贴常住人口登记表用)。 但是户口迁移需要几个条件,一是子女投靠父母:二是父母投靠子女;三是夫妻互相投靠;四是在拟迁入地有购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贰’ 深圳户籍迁入流程是怎样的
许多人在大城市买房,目的就是将自己的户口迁过来,这样无论是孩子入学,还是自己办理别的手续都会方便很多,深圳作为一线城市,自然有不少人想将户口迁入深圳,那么深圳户籍迁入流程是怎样的呢?想知道就接着看下去吧!

一、深圳户籍迁颤运入流程是怎样的
深圳户籍迁入流程:1、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如果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2、公示的七个工作日后将审查表打印出来并盖章,连同材料一并上交至市公安局,出具积分入户调令后,即可办理准予迁入证明;3、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再到深圳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原房主户口不迁出会有哪些风险
1、如果原房主存在债务上的纠纷,但是户口未迁出,那么债主或法院可能会找上门,引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将你的房子作为抵押,导致购房者钱房两空,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让原房主尽快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如果你打算几年后将房茄逗梁屋转卖出去,对方势必会询问户口迁移方面的问题,在得知你的户口并未迁入,房子还登记着原房主的户口,任谁都会犹豫,毕竟存在的隐患比较大,这也可能成为他人还价的借口。
3、原房主户口不迁出还会影响到拆迁补偿,虽然房屋拆迁时主要是根据户口本进行补偿,但分配补偿款时会看实际居住人数,如指迅果遇上一个黑心原房主,又会因补偿款产生纠纷。
总结:深圳户籍迁入流程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最后提醒大家,买房后应及时办理房产证,并凭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免日后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叁’ 深圳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迁入私人户需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表》,这个在你入户流程时会给你
2、申请人以及随迁人的户口本(这个只审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婚姻法律文书,简单来说就是结婚证。若入户时出现不辛,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材料。若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4、结婚后生下小孩的则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这个去小孩出生的医院打印即可。若家里有收养的则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就行。
5、成年子女在自己父母房产上立户,若父母不在场,则需要提供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以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同意子女本人在房产落户的材料,以及子女关系证明
6、挂靠在亲戚朋友那的,则需产权人亲自带身份证前来,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证明》
7、若在租赁房屋入户,仅需要提供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二、设立集体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市内户口迁移表》
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本及迁入单位集体户首页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申请人若结婚则需提供现婚姻法律文书,若入户前发生不幸,则需要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资料。
4、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起随迁,则需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若该子女是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关系的无需另收证明材料。
三、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校院录取的新生,可在入学时选择自愿户口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收取以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3、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通知书
四、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即可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资料。
4、若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本就行)
5、解除家庭挂靠后,申请人工作单位未开立集体户,应书面说明情况及自行单位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