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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基金多久到账

发布时间: 2025-07-15 04:35:01

① 2023深圳个人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流程:1.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累计满一年以上.生育保险累计缴纳未满1年以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待遇人员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即可到深圳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即可。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深圳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子收到申请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领取条件的,自收到申请日起15日作出不予支付书面决定并说明相关理由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生育待遇的规定:甲、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乙、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不满七个月小产时,得根据医师的意见给予三十日以内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丙、女工人与女职员难产或双生时,增给假期十四日,工资照发。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与接生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他费用均按第十三条甲款的规定处理。戊、产假期满(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者,经医院证明后,按第十三条关于疾病待遇的规定处理之。己、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之妻生育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生育补助费四万元。(注解:系指旧人民币,折合新人民币四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生育待遇的规定:甲、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乙、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不满七个月小产时,得根据医师的意见给予三十日以内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丙、女工人与女职员难产或双生时,增给假期十四日,工资照发。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与接生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他费用均按第十三条甲款的规定处理。戊、产假期满(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者,经医院证明后,按第十三条关于疾病待遇的规定处理之。己、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之妻生育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生育补助费四万元。(注解:系指旧人民币,折合新人民币四元。)

②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申请的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1

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蔽罩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多久可以到账?

深圳生育报销费要30个工作日到卡上,申请人可随时留意自己的银行账户是否有费用到账。

办理进度也无法查询。大家申请后可以耐心等待审核。

承办、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正确,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 。

复核审批(5个工作日)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

如审批人搭并州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情况复杂或者特殊情况下,延期10个工作日。对涉嫌作假等特殊案件需要进行真实性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需于60日内完成。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2

领取条件

(适用于2021年10月1日之后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生育津贴:

①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②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③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的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系统自动受理,无需再到窗口提交材料。无法申请的请向就近的医保分局咨询。

生育津贴: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注意:

①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②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③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3

用人单位已足额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且参保,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保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知蔽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选择‘服务’—‘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单位账号,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已参保的单位,有单位编号、密码,可通过单位编号、密码登录办理包含职工参保登记等业务;

2.未参保的单位,可通过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流程办理登记后,再凭单位编号、密码登录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等业务。

申报材料

1、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材料形式:电子化

窗口申请需提交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病历资料

材料形式:电子化

窗口申请需提交原件。(门诊的提供确切手术方式和休假天数的门诊病历资料;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匹配失败、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

3、承诺书

材料形式:电子化

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承诺。

③ 深圳社保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流程是,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再由用人单位向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④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法律分析:深圳生育津贴需要10-20个工作日到账,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职工个人在报销医疗费用后,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相关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⑤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法律分析:深圳生育津贴需要10-20个工作日到账,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职工个人在报销医疗费用后,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相关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申请,员工不能个人申请;另外生育津贴只是作为产假工资的一种补偿,并不是额外发放的补贴。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并不能划等号。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基兆;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皮游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搏握租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