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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天津多少钱

发布时间: 2022-06-13 20:46:33

① 2021天津高温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的。

② 天津市防暑降温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2021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约为防189.7元/月。

法律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3号》第四条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

③ 天津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天津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2%。

法律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简称“高温天气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温度数据,以我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天气实况数据为准。

四、 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

④ 国家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1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6、7、8、9月,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部分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1、宁夏:每年6月、7月、8月、9月,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的6月至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6-9月,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6月份至9月份,按每天200元/月。

29、山西: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⑤ 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法律分析: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189.7元/月

按照本市规定,每年6、7、8、9这四个月,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对于所有在岗工作的职工,按本市规定的标准,可以一次性发放。

注意: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35元/天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按照通知要求,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高温天气温度数据,以我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天气实况数据为准。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计发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的,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

⑥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1多少度

一、28省份补贴标准一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8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这28个省份中,高温津贴分为按月、按天和按小时发放三类。从发放时长来看,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其中海南省的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1日-10月31日,时间跨度长达7个月。
从发放金额来看,按月计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这4省份的津贴最高。上海、江苏两省份高温津贴标准均为300元/月,浙江和江西则有“室外”“室内”之分。浙江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300元/月,室内作业人员200元/月;江西则规定,从事室外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不低于200元/月。
按天计算,陕西和江西分别排名第一、二,陕西的津贴标准为每人25元/天,江西为每人不低于20元/天。
同样按天发放高温津贴的天津,发放标准与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计算方法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12%。例如,按照2018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5871元计算,天津2019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32元/天。
另外,上述28省份中,河北省是按小时发放高温津贴,室外作业工人2元/小时,室内工人1.5元/小时。
二、部分地区延续历年标准
截至2020年5月30日,28省份中仅陕西发布了2020年版的夏季防暑降温通知,其余27省份仍在延用去年甚至更早之前的政策,其中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多年未变。
例如,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08年延用至今,未曾变过。2008年,河南省公布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
2012年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因此,多年未上调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或可能对标准进行调整。
三、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2012年6月,人社部等4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拓展资料】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谁能享受高温津贴?《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办法》指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⑦ 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天津市

法律分析:天津防暑降温费2020年的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189.7元/月

按照本市规定,每年6、7、8、9这四个月,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对于所有在岗工作的职工,按本市规定的标准,可以一次性发放。

注意: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35元/天

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高温天气温度数据,以我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天气实况数据为准。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计发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的,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发放方式为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⑧ 天津高温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天津高温津贴标准 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 (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不含33℃)的 (以下简称“高温天气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温度数据,以我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天气实况数据为准。 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计发高温津贴。 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