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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疫苗接种信息如何查

发布时间: 2022-06-14 09:22:27

❶ 打完疫苗在手机上怎么查询

接种新冠疫苗后,可以在当地相关程序功能上查询接种疫苗的记录。

1、首先在手机中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

❷ 微信怎么查询疫苗接种信息

1、打开微信,通过【我】界面点击【支付】进入。

❸ 怎样查个人打过的新冠疫苗记录

可以用支付宝查询,下面介绍具体的操作步骤:


操作工具:华为pro10,Android10,支付宝12.0.1


1、首先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如图。


❹ 支付宝疫苗接种记录哪里可以查

一、在支付宝查询自己打疫苗记录一共有三步,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1.首先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APP,在界面中上半部分的小程序栏里找到并点击【健康码】,如果小程序栏里没有找到健康码选项,可以在搜索框内直接搜索健康码。


2.然后进入到健康码界面。点击这个界面中的【立即查看】查看自己的健康码。


3.最后在健康码界面下端的功能区中找到【疫苗接种查询】选项,点击这个选项,即可查询自己的疫苗接种情况。


注意事项:有些城市地区的健康码没有开设查询疫苗的选项,具体内容以当地城市健康码所提供的服务为主。

总结:

1.打开支付宝并点击健康码选项。

2.点击立即查看,查看自己的健康码。

3.在界面下端点击疫苗接种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疫苗接种情况。
以下是各省健康码的名称

北京——北京健康宝

天津——津心办天津健康码

河北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山西省——山西健康码

内蒙古自治区——防疫健康信息码

辽宁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吉林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黑龙江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上海——随申码

江苏省——苏康码(苏州:苏城码)

浙江省——健康码(各市会在健康码前加城市名称,如:杭州健康码)

安徽省——安康码

福建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江西省——赣通码

山东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

河南省——河南健康码

湖北省——湖北健康码

湖南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广东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健康码

海南省——海南健康码

重庆——渝康码

四川省——四川健康码

贵州省——贵州健康码

云南省——云南健康码

西藏自治区——防疫健康信息码

陕西省——防疫健康信息码(西安:西安一码通,其他各市:防疫健康信息码)

甘肃省——甘肃复工卡

青海省——防疫健康信息码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疫健康信息码

❺ 接种信息怎么查询

打开支付宝后,找到健康码。在页面里点击立即查看,点击右侧的增加家庭成员。之后点击+号,添加家人信息,在页面底部点击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查询。即可查看家人的接种记录,详细步骤:

1、打开支付宝后,找到健康码。

❻ 怎样查自己打过的疫苗

新冠疫苗接种可通过相关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健康码页面等渠道查询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信息。需要注意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不能代替核酸报告。

接种疫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达不到100%。必要时,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虽然疫苗本身是安全有效的,但没有一种疫苗的保护率能达到100%。接种疫苗后,仍需坚持个人防护措施。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分享,感兴趣的小伙伴不要错过,赶快来看一下吧!

可以用支付宝查询,下面介绍具体的操作步骤:

操作工具:华为pro10,Android10,支付宝12.0.1

1、首先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如图。


打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1、新冠疫苗接种后留观时间必须保证30分钟,留观时间1分钟也不可少,棉签不得带走。

2、新冠疫苗接种后3~7天内不宜饮酒。

3、新冠疫苗接种针眼处应用干棉球按压1分钟,注射部位应保持干燥,注射一侧的肢体一周内不要提重物,24 小时之内不宜洗澡。

4、新冠疫苗接种后不宜剧烈运动,应注意休息。

5、新冠疫苗接种后1周内不宜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饮水。

6、新冠疫苗接种后1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过敏物及常见致敏源。

7、新冠疫苗接种后仍需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新冠疫苗接种十问十答

❼ 天津疫苗接种凭证怎么查

法律分析:哪里接种的问哪里的要,另外还可以通过健康码查看电子版的预防接种凭证,打开健康码,点击“疫苗接种查询”进入,即可查看自己接种的时间、疫苗类型、疫苗厂家等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