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每月最多可提……
2022年6月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的通知》,原文如下:
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⑵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一般是职工准备所需的材料,然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最后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财务科来办理支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否则是无法提取的。提取条件包括如下,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需要持有相关的证件来进行提取。
第二、是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来提取凭证。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是有效提取凭证。
第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第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第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屋租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第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⑶ 天津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天津公积金可在营业厅或网上提取。详细情况如下:
1、提现业务,全额购房一次性提款、买房贷一次性提款、房贷还款提款、个人账户封存半年提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提款、低保提款公租房(蓝白领公寓)提取、退休提取。
2、互联网提取渠道:个人网络大厅,登录网站,点击“个人在线服务大厅”注册登录,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3、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我要办理”中选择“我要提取”,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4、手机应用,可以注册并登录“天津公积金”APP,点击“提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
5、处理时间,各线上渠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处理条件,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前提是: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及签约业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签约业务可通过柜台或网上办理。
拓展资料: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对后出具提取申请;
2、员工凭提领申请及其他提领申请材料,向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提领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提领金额。
3、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全额提取:员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在任期间不幸身故,其继任者或遗赠人可全额领取公积金;职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与所在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外派员工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自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偿还购房贷款的,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
4、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房屋;退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5、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6、如何用公积金的钱还房贷,住房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的方式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职工提取公积金时,由所在单位核实,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核对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退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款的,受托银行应当办理付款手续。
操作环境:
苹果12,ios14,
微信版本8.0.13
天津公积金”APP:4.28
⑷ 公积金怎么提取天津
一、柜台提取
办理方法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当时进行相关业务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日完成资金提取。
①审核时限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
②审核发现业务需核实处理的, 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职工。
③职工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实时间为15个工作日。
支付方式
职工采取柜台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除特别规定外,提取资金按以下方式支付:
1、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资金划入职工联名卡储蓄账户。
2、职工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按规定持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办理提取业务的,职工应同时提供其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信息,提取资金划入该账户。
3、柜台提取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委托提取:
职工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业务承办银行按照协议内容自动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协议指定账户。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可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办理方法:
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办理贷款的同时在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提取。
若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时未办理委托提取,借款人及配偶也可以到管理部申请办理。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近期还款凭证、夫妻关系证明。
注意:办理委托提取的职工需确保还款卡内有足够的首月应还款额。
三、网上提取
线上渠道:
①个人网厅—登录网址 www.zfgjj.cn
②微信公众号——关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③手机APP——“天津公积金”APP
可办理提取的业务:
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按揭贷款还贷提取、全款购房一次性提取、 按揭贷款购房一次性提取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低保提取、离退休提取
办理时间:
各网上渠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条件:
用户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前提是,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和签约业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需要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
签约业务可通过柜台或网上办理。
办理方法:
①个人网厅—登录网址 www.zfgjj.cn,点击“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②微信公众号——关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我要办理”的“我要提取”,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③手机APP——下载“天津公积金”APP,注册登录后点击“提取”选择自己要办理的业务
⑸ 天津公积金怎么取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⑹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或非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不能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
1.通用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2.集中封存户内提取流程
(1)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⑺ 公积金如何一年取2次
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是有很多的,而且提取的次数也会有着一定的限制,我们应该遵守政策的要求。
1、住房公积金一般都是每年取1-2次,而且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70%的余额,目前很多地区都是一年取一次。但是按照情况不同,地区不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不尽相同。参照天津为例,不同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不同。
2、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天津市对职工出现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新规定。从2018年9月1日起,有三种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前提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3、就是职工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或终止合同关系,只要住房公积金账户达到半年及以上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余额。还有就是纳入低保的,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另外一种就是职工家属有重大疾病的,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且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公积金怎么提取
1、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核心办理提取审核。
3、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