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降温费标准
法律分析:山东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由每人每月140元。天津市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法律依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天津市《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
B. 2012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是多少
天津市出台了2012防暑降温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据相关规定,从本月起,天津市企业应视工种、工作环境情况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今年最新调整的防暑降温费为每月106元。
这106元的防暑降温费是怎么得来的呢?天津市2012防暑降温费106元是这样算的:201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3520元×3%=106。相较去年上调了10元。
C. 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8
D. 天津是不是只要缴纳保险就该享受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
没错,根据2012年天津市相关规定,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在供暖季可享受335元冬季取暖补助,如果员工需向其他供热部门缴纳供暖费,单位需提供18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若存在争议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但其中不包括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都应享受。由于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人员,只要暑期在岗工作,就应享受防暑降温费。暑期防暑降温待遇除发放防暑降温费外,用人单位还应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2012年天津市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
E.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5)天津2012防暑降温费多少扩展阅读
降暑饮料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具体到月初、
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参考资料防暑降温费网络
F. 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天津市
法律分析:天津防暑降温费2020年的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189.7元/月
按照本市规定,每年6、7、8、9这四个月,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对于所有在岗工作的职工,按本市规定的标准,可以一次性发放。
注意: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35元/天
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高温天气温度数据,以我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天气实况数据为准。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计发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的,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发放方式为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G.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是多少
天津防暑降温费的标准: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并且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小时数的,则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的,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
第四条
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
H. 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按规定,天津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20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21年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第三条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2013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1元。同时,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实行高温津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
I.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交个人所得税吗
不超过当地标准的不用交,天津2012年是106元*4个月,超出这个金额的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