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社保基数调整2021-2022
2021年度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布 2021-2022天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930元。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21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8324元确定。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Ⅱ 天津社保养老保险12月份多缴1百多元为什么
摘要 这是缴费基数有调整。
Ⅲ 天津社保基数是怎么样的
社保的缴费基数又与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有关系,相当于是上一年度职工在1月-12月所有工资收入的平均额度。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的缴费基数是由当地实际情况而定的。在天津参加社保,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的职工按照上年度的月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天津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3364元,最高缴费基数是17613元。
需要注意的是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Ⅳ 天津市企业给个人交社保基数5350自己扣多少
天津市企业给个人交社保基数5350自己扣1629元/月。
2021天津社保基数调整,个人交社保每月多交多少?通过以上对比可知,新基数调整之后,通过公司缴纳,按照最低基数,个人每个月多交129元左右。如果是个人缴纳社保,通过代缴社保公司缴纳职工社保,每个月多交213元左右。
但是天津新的政策是规定从12月份开始执行,但是具体补差几个月从哪个月开始补,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公布,所以大家可以先了解一下,具体补差月份以及补差金额,还是以社保局通知为准。
Ⅳ 天津社保基数2022年
天津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每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各有不同。
下面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63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260元。
(七)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时,以2013年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所用职工月平均工资4260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6000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中央、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6804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标准为:按40%比例缴纳为92400元、按35%比例缴纳为80850元、按30%比例缴纳为69300元。
五、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15000元。
六、有关事宜
2014年度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
201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农保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执行。
Ⅵ 天津市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你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最低和最高基数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个体工商户和非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贴基数3930元。托管中心老年灵活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3930元。
天津市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20%
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10%
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1%
工伤保险:个人不赔,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0.8%
天津市五险一金支付比例如下(仅供参考):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保缴费比例:单位11%,个人2%(大型门诊单位1%);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单位11%,个人1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最高比例为15%,最低比例为5%。
拓展资料:
1、保险有以下的一些陷阱。陷阱一,“投降与理财”。他们在电话或短信中,自称保险公司人员,然后说服客户退回保险合同,重新购买其推荐的“高收益”金融产品,并承诺保本保息,年化回报率高达 12%。该陷阱的特点是以“高收入”为诱饵,利用保险机构的名义,诱使保险消费者通过退保或保单贷款获取资金,重新购买其推荐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2、陷阱二,“完全投降”。通过社交平台、网购平台、电话短信等渠道,“全国任何地区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均可办理任何险种的全额退保业务,退保成功率100%,安全快捷”的虚假信息为发布给消费者。这是以“专业保险维权”为名,煽动消费者委托代理人“全额退保”,开展保险“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业务,向消费者索要高额费用的行为。
3、事实上,这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面临失去原保险合同保障的风险,并在再投保时面临保费上涨、等待期重新计算、甚至拒保的风险,妨碍正常保险经营秩序。因此,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信息。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观念,通过正规渠道正确了解保险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退保等重要产品信息。
Ⅶ 天津市社保基数2022
天津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每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各有不同。
下面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63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260元。
(七)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时,以2013年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所用职工月平均工资4260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6000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中央、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6804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标准为:按40%比例缴纳为92400元、按35%比例缴纳为80850元、按30%比例缴纳为69300元。
五、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15000元。
六、有关事宜
2014年度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
201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农保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