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好,我是今年7月份开始按天津基数3364元缴纳的社保,12月份调整基数3930
摘要 你好!可以补缴差额社保。
2. 2021社保基数上调,需要补前几个月的费用吗
2021社保基数上调,需要补前几个月的差额费用。
社保缴费进行了新的调整,其中安徽、重庆、宁夏、天津等多地发布了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基以后,需要按照新的基数来进行缴纳,所以职工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也会发生变化。如果是7月份进行调整,大部分城市会补收参保人员1-6月份的差价,低于社保局新社保基数参保的需要补收。不过基数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将不再变动。
简单点说就是社保缴费基数上涨,除了公司承担的部分,个人需要补缴之前几个月的社保金额。
已经离职的员工需要在职期间的基数补差。注意是员工在职那段时间的基数补差,比如员工4月离职了,当年1-7月基数调整,那1-4月份基数差要补的。
以下人群需要补差:
1、2021年8月份公布新基数前正常交社保的人员;
2、1-8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
3、1-7月份缴纳了五险,8月开始没有交过任何保险的;
4、缴纳灵活就业两险的不论现在是不是还在交着,都需要去社保办或后期在个税系统上把1-8月份的差额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 社保基数涨了要补缴吗
社保基数涨了不需要补缴的。
只需要正常缴费就可以,基数上涨是社会调整的缴费金额。只要选择原来缴费的比例就可以不需要把原来的补缴上,最终退休取得是平均值。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 若社保基数本月上调,还需要补缴以前几个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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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调整后不用补交保险费,与以前年度缴费基数无关。
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少数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替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为此相关部门提醒,根据规定,劳动者应该先签订合同而后约定试用期,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名,借此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即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在试用期满后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好处:
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标准是:市区一律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的20%进行补缴。社保基数每年都调整,因此越早补缴越划算。
另外,将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也与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有关,因此,每年社保基数调整对职工个人影响还是蛮大的!
5. 天津社保基数调整2021-2022
2021年度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布 2021-2022天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930元。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21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8324元确定。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6. 天津社保调整基数补缴
用人单位补缴费规定
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补缴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养老保险欠费,应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加收保值费;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的养老保险欠费,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保值费的计算方法:以参保人员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缴费年度的缴费比例,再分别乘以相应补缴年度的保值系数,计算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额。保值系数为办理补缴时上一年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按历年保值系数大于1的部分征收的补缴费用,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欠费日从欠费之月的16日起计算至申报补缴费上月25日。
举例说明:天津市某单位2013年5月,为职工贾某,按照3000元标准,补缴2013年4月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本金及滞纳金为:
补缴本金=3000×28%=840(元)
滞纳天数=4月16日至25日(10天)
滞纳金=840×0.05%×10=4.2(元)
补缴费金额合计=840+4.2= 84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