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市积分落户需要多少分
法律分析:天津公安局公布的积分入户政策规定,积分达到140分就可以。
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第三十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的需要可以进行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Ⅱ 天津积分落户多少分
法律分析:天津落户积分值为140分。积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居民若满足了当地的指导分期,并且在当地合法居住或者就读的、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具有居住证等条件的情况下,可到当地的申请积分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积分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积分落户申请人提交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确认登记信息。无法确认登记信息,且申请人不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复核表》,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复核根据不同职业(工种)要求,采取技能操作考核或现场答辩的方式。
第二条 积分落户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可申请积分落户。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 12 月 31 日前 缴费满十二个月为满一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前缴费满十二个月为满一年,且期间无间断缴费、补缴费、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形。
Ⅲ 天津积分落户多少分可以落户
法律分析:天津积分落户: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2020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Ⅳ 天津市居住证如何积分 多少分落户
天津市居民证积分具体情况如下:
至于积多少分可以落户,需要看积分排名情况,这个数值每年会有不同的变化。
落户《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包括4大类、12项指标,各个指标累计相加为最终积分。具体情况是:
第一类为基本分。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项指标,体现了鼓励年轻适用、稳定就业、稳定居所、较高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外来人员落户的原则。比如对35岁以下人员设置了20分,是35岁以上人员分数的一倍;将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从高至低分别划分了三档、八档分值,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对具有稳定居所、长期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也赋予了相应分值。
第二类是导向分。包括职业(工种)、落户地区2项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落户,发挥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落户的导向作用。为了满足本市有关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鼓励人力资源对紧缺行业的优先满足,对外来从业人员的职业工种,依据《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和《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评定的紧缺程度,给予相应的导向分值。
第三类是附加分。包括投资纳税、婚姻状况、奖项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等4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投资办企业、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为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时,为照顾在一个单位工作稳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对天津发展默默奉献的人员,特别设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倾斜。
第四类是负积分。包括违法失信1项减分指标。其中,对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积分期间犯罪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Ⅳ 天津2022年落户需要多少分
法律分析:根据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中的相关规定,2022年天津积分落户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年度落户数量限制,只要符合申报条件且达到申报指导分值110分即可落户。落户地点: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天津市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与其他亲属或者非亲属共有产权的住房不予落户;在天津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在天津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在市、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
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 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 人入户资格。
第三十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总积 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的需要可以进行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 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 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 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 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 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入户受理点申报积分入户;用人单位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 由居住证持有人本人申报。需要落户在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 区县人民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为确定上、下半年积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Ⅵ 天津落户积分多少可以落户
法律分析: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天津居住证积分入户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最低标准),2016年天津上半年积分落户分数线还没出来,我们现在可以参考天津2015下半年积分落户分数线141分,11983人入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Ⅶ 天津落户积分怎么加分
天津积分落户,是天津市政府依据中央关于推进外来人口落户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安排外地人的落户指标。每年两次,1-4一次,7-10月一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取落户人数。天津积分落户细则:1、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35周岁以下加分20分,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加分10分。2、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加分40分,大专学历加分30分,普通高中及中专学历加分20分。3、具有智能技术水平及专业技术的人员,这种智能技术水平或专业技术都是天津市劳动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加分在5到50分,具体加分看是什么证书了。4、社会保险最少满一年加分12分,例如保险上了4年,加分就是84分。5、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1)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2)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可加分40分。6、受地区的限制,各个地区分值不一样。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10分);申请落户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5分)。7、职业工种如果不属于紧缺职业没有加分(看自己是否为紧缺职业请查询天津人力资源网站下载本年度紧缺职业明细),如果是紧缺加分在10—30分。8、本人或企业在上一年度缴税额10万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在津注册企业,个人在该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加30分;或3年之内纳税累计10万元以上可以加分20分。9、已婚已育双方都在本市就业加分10分。10、获得国家奖项和荣誉称号的加20到30分,加分具体情况要看是什么奖项或荣誉称号。11.如果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加10分,10年以上加20分。
Ⅷ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法律分析:按照“增加规模、调整结构、有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降幅率达21.4%;在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的前提下,不再设积分入户总量指标限制。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2项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3项指标内容;申请人不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取消了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产生的负积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Ⅸ 我想在天津申请积分落户,现在积分落户怎么积分加分分值怎么算/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对《办法》中的附件"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公布
2018年津市积分入户分值计算
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基本分
1、年龄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
36至45周岁(10分)
负责部门:市公安局
2、受教育程度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
大专学历(30分)
负责部门:市教委
注: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具有高级职称(50分)
具有中级职称(40分)
具有初级职称(20分)
高级技师(30分)
技师(25分)
高级工(20分)
中级工(15分)
初级工(5分)
负责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注:持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方可获得积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不满60个月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缴费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18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3分)。
负责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按规定补缴的社会保险费除外
5、住房公积金
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
负责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6、住房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负责部门:市国土房管局
注: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积分,多套住房不累计加分。
7、在津连续居住年限
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签注,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负责部门:市公安局
注:因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办理的签注不纳入积分
二、导向分
1、职业(工种)
非常紧缺职业(30分)
紧缺职业(20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负责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2、落户地区
申请落户滨海新区(20分);
申请落户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15分)
负责部门:市公安局
注: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不予积分
三、附加分
1、奖项和荣誉称号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40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待遇(30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20分);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40分);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级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30分);获得天津市技能大师称号(20分)
负责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注: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20分);二等功(10分);三等功(5分)。
负责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注: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四、负积分
1、守法诚信
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每条减30分;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信用记录中有逾期90天以内未还款的,逾期笔数累计1笔不减分,2—5笔减10分,6—10笔减20分,超过10笔减30分,逾期超过90天以上及呆账情况的,一律减30分。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的,取消以后3年内的申报资格。
负责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
注:可分项累计减分。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