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飞天达快递弄丢了我的结婚相册
向法院起诉,相册价值可以用发票等证据证明要求赔偿,由于是意义重大的相册,还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支持的,国内有先例.
Ⅱ 快递丢失了快递公司怎样赔偿
法律分析:1、如果快递保价了,这样便会应当按保价价值赔偿;2、如果没有保价的,快递公司未尽到及时安全送达快件的合同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Ⅲ 快件弄丢了快递应该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可以像快递公司索赔。快递公司丢失、损坏、调包托运物品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消费者索赔时,通常会被告知,要按快递单据中填写的保价金额或未保价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Ⅳ 快递公司丢失包裹如何赔偿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由于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使得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用户均可以向快递企业提出索赔要求。赔偿金额,《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重庆市邮政条例》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邮件、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并由邮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快递相关法律规定
1、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
2、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3、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
4、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5、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者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
2、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3、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4、违法扣留用户快件(邮件);
5、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网络-快递暂行条例
人民网-三问快递业痛点:快件丢失谁来赔信息泄露如何罚
中国人大新闻网-快递企业丢失快件最高罚3万
Ⅳ 快递物件丢失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保留相关凭证向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