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应变检测端承桩时激发桩端阻力所需的位移一般为多少
1、在不了解灌注桩桩身阻抗变化的前提下,CASE法假定了桩身是均质的一维杆件。 $ /p/9 -
事实上,做过超声波成孔检测的人都知道,钻孔灌注桩桩身断面是很复杂的,特别是潜水钻机的成孔效果,孔径变化大大小小,桩孔呈“S”型、“L”型等等五花八门。特别是大长桩,更为显着。 t5"g9`AL
2、CASE法假定动阻力集中在桩端,桩侧动阻力为零。 T1YCld
对于成桩28天后的钻孔桩,桩周土阻力都已经恢复,在瞬间的锤击力作用下,桩身明显会受到被裹紧的周围土体所给予的惯性力的反作用力。总阻力中的动阻力将占有一定的比例,CASE法是无法区分的。 d)yu`U
3、端阻力的滞后发挥。 iS]4F_|vd
桩端阻力的发挥需要较大的桩土相对位移才能充分发挥。所以真正的端阻力应该在2L/c之后的某个时刻才到达传感器。而CASE法中的t2时刻确定在桩底反射时刻2L/c,所以为了简化模型,CASE法中有条假定就是土阻力为刚塑性体——只要有很小的桩土相对变形,土阻力就全部发挥。事实上是不存在这种现象的。美国人为了弥补这个问题,提出了最大阻力法,人为地将桩端作用时间在2L/c之后延迟了20ms,认为那时的桩端阻力最大,或者认为2L/c之后的最大上行波就是端阻力完全发挥的时刻。其结果导致人为性很大,误差也很大。 2^;zj0]Rt
4、动静对比真的可行吗? XGCjB{IV
陈凡主编的“检测规范”,包括很多地方的规范,都知道了CASE法的缺陷,一改老“高应变检测规程”,都提出要求在试桩上做动静对比,根据静力载荷试验的承载力反推CASE法的Jc值,然后运用在本工程其他基桩的高应变试验计算上。开始我也以为找到了一条真理之路,就认真地去做了。在很多工程中,我发现将反算出的Jc用在工程桩上时,得出的承载力小的很多。在我结合了超声波成孔检测的结果后才知道真相。原因有2个,其一是孔底沉渣试桩与工程桩完全不同,试桩清孔比工程桩干净的多,回过头来再看曲线,桩底反射的拉伸波,工程桩比试桩显现的幅值大,而且较宽缓,上行波在2L/c之后试桩明显要大于工程桩,有的工程桩几乎看不到在2L/c之后的上行波幅值。其二是试桩很容易出现扩径,桩身阻抗的变化与工程桩相差较大,同样锤击力作用下的波形,两者差异较大,所以导致CASE结果具有很大的离散性。 K275{ydN
㈡ 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 废止没
第一章总则
1.1 为确保基桩(地基和桩基)的工程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十分重要。
1.2
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应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操作规范、数据准确、评价正确的原则,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等现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3
《导则》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适用。凡在江苏省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都必须取得基桩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4
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的所有检测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必须经江苏省建设厅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内兼职。
1.5
基桩质量检测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和使用参数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规定,所用计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
1.6
《导则》中的"基桩质量"是指《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主控项目"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地基承载力)"
第二章基本规定
2.1
基桩质量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桩身完整性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钻芯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承载力的静载试验、高应变法。静载试验又分为竖向抗压试验、水平试验和竖向抗拔试验。
2.2 基桩质量检测应严格执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的各条强制性规定。
2.3
评价地(岩)基的质量应经过承载力检测,评价桩基的质量应经过桩身完整性检测和承载力检测。具体工程的检测内容及采用的检测方法应能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2.4
桩身完整性检测的结果评价,应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表3.5.1的原则,依据各种具体方法的实测数据和特征并参考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料综合分析。
2.5
承载力检测的结果评价,应符合设计所采用的规范要求。设计所采用的规范要求不明确时,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要求。
2.6 检测工作程序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图3.2.1(检测程序框图)进行。
2.7 检测前的主要准备工作2.7.1 调查、收集资料的内容有:
1.设计文件要求和委托方的检测目的;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名称;
3.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基础设计图纸、基础施工记录等,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4.工程的场地环境条件。
2.7.2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委托方的检测目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并明确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目的、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技术标准、检测数量、被检桩(点)的位置、参加的检测人员、计划检测工期、采取的安全措施,所需配合机械及其对场地要求等。
2.7.3 检测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7.4 检测场地的道路、供电等满足检测要求后,检测设备方可进场。
第三章检测方法
3.1静载试验
3.1.1静载试验的试验目的是确定基桩承载力。为工程提供设计依据的试验应加载至出现极限荷载,为工程提供验收依据的试验应加载至不少于设计要求的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3.1.2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的加载方法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维持荷载的精度不大于每级加载增量的±10%.
3.1.3常规静载试验反力有锚桩反力、压重反力、锚桩压重联合反力三类。静载试验仪器、设备、试验反力的安装除必须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4.2.1-4.2.5款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
1.反力容量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2.反力装置应设有足够能力的安全支墩,预防偏心、失稳;压重反力应采用固体、规则形状荷载物(反力容量≤500kN时可使用袋装砂、土),全部压重反力应于检测前一次整齐码放到位。
3.对大吨位(≥10000KN)的静载试验,应增加变形基准的辅助测量。
4.严禁采用静力压桩机或类似的打桩机架作为竖向抗压试验的反力平台装置。
5.作业环境应安全、防风、遮雨,满足计量器具的使用条件。检测人员必需在压重反力装置下操作时,应增加安全监控措施。
3.1.4静载试验提倡使用自动控载、自动记录方式。静载试验的原始记录应统一格式,记录内容必须包括:
1.每一观察时刻及其对应的分级(包含加、卸载)荷载值、实际荷载值、各点沉降值;
2.使用人工抄表时,应有每次维持荷载的过程记录;
3.终止加荷时的荷载值、沉降值应有第二检测人的核对签字;
4.试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异常现象(包括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记录,及检测人的现场处置(包括告知本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部门并通知委托方的过程)记录;
5.现场检测人的签名。
3.1.5对水平承载力试验,
被检桩的控制条件应尽可能和实际设计条件接近;对竖向抗拔承载力试验,被检桩不宜选择桩身中、下部有明显扩颈和中间有接头的桩,若被检桩中间有接头须由委托方提供接头抗拔强度验算资料。
3.2高应变检测
3.2.1高应变方法可以检测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6条规定的预制桩、灌注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3.2.2高应变检测应具有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静动对比验证资料,并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进行承载力分析计算,输入的桩、土参数应在岩土工程的合理范围内。
3.2.3高应变检测的操作必须强制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9.2.3、9.2.4、9.4.2、9.4.5、9.4.15各条的规定。
3.2.4高应变法不得检测桩身质量出现明显缺陷、桩身截面多变或局部扩颈扩底的混凝土桩。
3.3低应变检测
3.3.1低应变法可以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和位置。
3.3.2低应变检测应综合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施工工艺等因素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表8.4.3对桩身完整性判定。
3.3.3 每棵桩根据桩径大小对称布置2-4个测点,每个测点记录的有效信号不得少于3条。
3.3.4检测仪器的采样时间间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桩长、桩身波速合理选择,采样点不宜少于1024点,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长度宜在2L/C时刻后延续不少于5ms.敲击锤的材质、重量和锤垫应根据桩型、桩长、桩径及地质条件合理选择。通过调节敲击能量、改变冲击入射波脉冲的宽度和频率成分,可以改善检测效果。
3.3.5低应变法不宜检测设计桩身截面不规则的桩和异型桩。
3.4钻芯法
3.4.1钻芯法可以检测大直径灌注桩(D≥800mm)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完整性,判定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3.4.2钻芯法应确保钻机在钻芯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位,钻芯孔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
3.4.3钻芯法应根据混凝土芯样的特征(如钻进深度、芯样连续性、完整性、胶结情况、表面光滑情况、断口吻合程度、骨料大小分布情况、气孔、蜂窝麻面、沟槽、破碎、夹泥、松散等)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表7.6.4对桩身完整性判定。
3.4.4对持力层的描述应包括持力层深度、岩土名称、颜色、结构构造、裂隙发育程度、坚硬状态、风化程度等。
3.4.5芯样混凝土强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检测。
3.4.6同一根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钻芯孔时,应考虑各钻芯孔的芯样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桩身完整性。
3.5声波透射法3.5.1声波透射法适用于预埋声测管的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判定桩身桩身缺陷的程度和位置。
3.5.2声测管的布置数量根据桩径D确定:0.6m<D≤0.8m时为2管,0.8m<D≤2.0m时为3管,D>2.0m时为4管。声测管应固定且相互平行。
3.5.3为使同一桩各检测剖面的结果具有可比性,便于综合判定,对同一桩的各检测剖面,声波发射电压和仪器设置参数应保持不变。
3.5.4相邻测点间的垂直距离不宜大于250mm.出现桩身质量可疑的测点时,应采用加密测点或斜测、扇形扫测的方法进行复测,以进一步确定桩身缺陷的位置和范围。
3.5.5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表10.4.7对桩身完整性判定。
第四章检测位置与检测数量
4.1检测位置(被检桩(点))的确定
4.1.1为工程提供设计依据的检测位置由设计单位确定,并形成文档。
4.1.2为工程提供验收依据的检测位置由建设(监理)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形成文档列入报告附件。选择具体位置时,除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4.1.2条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1 施工桩长与设计桩长偏差较大或施工记录有疑问、离散性较大;
2 桩身材料有明显变化或更换施工设备、施工队伍;
3 局部地质条件复杂。
4.1.3每一检测位置都应具备委托方提供的施工记录。
4.1.4每一检测位置都能满足相应检测方法的可操作性。
4.2承载力检测对被检桩(点)的要求
1.成桩工艺、质量标准和其他施工参数与工程一致。
2.桩身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或混凝土龄期达到28d,且桩顶部分应平整、密实、桩顶面中轴线与桩身中轴线重合。不满足设计强度、已破损、不平整、不密实的受检桩应加固补强,加固后的混凝土强度也应达到设计强度。
3.当采用高应变法时,被检桩还应满足桩顶部分的自由长度大于2倍桩径且和桩身(桩端)截面基本一致。
4.被检桩的休止期应满足相应设计规范的规定。提前检测的,应有委托方的书面要求并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4.3完整性检测对被检桩的要求
1.低应变法要求桩顶材质、强度、截面尺寸与桩身相同,检测面平整、密实、干燥,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或混凝土龄期不少于7d.
2.钻芯法要求受检桩桩径不小于800 mm、长径比不宜大于30,桩顶开挖裸露。
3.声波透射法要求受检桩在灌注过程中预埋2根或2根以上的声测管。
4.4承载力检测的检测数量
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承载力检测,必须采用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5条规定的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用静载试验:
①同一条件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②对于采用多节预制桩的工程(仅指二节及二节以上且单节长度≤4米),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3.对于挖孔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常规静载试验反力检测单桩承载力时,应同时采用下列方法:
① 浇注混凝土前,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方法检验桩端持力层的特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② 浇注混凝土后,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实际桩端持力层岩芯芯样检验桩端持力特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4.对于其他类型的大直径灌注桩,
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常规静载试验反力时,可以采用预埋荷载箱进行桩端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6条规定的工程桩承载力的验收检测,可采用高应变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4.5完整性检测的检测数量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和道桥工程中的大直径(D≥800mm)灌注桩应全部采用低应变法检测;
2.设计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每一承台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数量不得少于1根;
3.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和采用沉管灌注桩及其它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的工程,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0%,且不得少于30根;其它桩基工程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4.对大直径(D≥800mm)灌注桩,还应增加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第五章验证检测与扩大检测
5.1验证检测
5.1.1对于静载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应查明原因。在被检桩的桩身完整且没有改变承载模式时,可重新试验。必要时,可增加试验数量。
5.1.2对于高应变法提供的单桩竖向承载力有争议或高应变法检测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静载法验证,并以静载试验结果为准:
1.桩身存在缺陷,无法判定竖向承载力;
2.单击贯入度大,桩底同向反射强烈且反射峰较宽,侧阻力波、端阻力波均反射弱,波形反映竖向承载性状与地质资料明显不符。
5.1.3对于嵌岩桩,通过高应变检测发现桩底同向反射强烈、且在时间2L/C后无明显端阻力反射的情况,可采用钻芯法校核桩端持力性状。
5.1.4对于低应变检测结果有争议时或通过低应变检测发现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进行验证:
1.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能确定的Ⅲ类桩;
2.桩身截面阻抗变化幅度较大;
3.桩身存在明显缺陷或预制桩接头处存在明显裂隙(接头脱开),且不宜评价缺陷(接头)以下的桩身质量时。
5.1.5对于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可重新检测。必要时,可在同一桩身中用钻芯法验证。
5.2扩大检测
5.2.1当基桩工程的承载力、成桩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应扩大检测。扩大检测的方法和数量由建设(监理)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及检测等有关单位共同确定,
并形成文档。
5.2.2扩大的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前一批检测数量。扩大检测的结果应单独评定,若扩大检测的承载力结果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5.2.3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被检桩数的20%时,应加倍检测,直至全部工程桩检测。
5.2.4声波透射法和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被检桩数的20%时,可增加钻芯法检验,增加的数量不应少于5根。
第六章检测报告
6.1检测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真实、结论准确,用词规范。报告内容分为通用部分和专项部分。通用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名称,基础形式,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地质条件描述,包括土层分布及主要物理力学指标;
3.被检桩(点)的编号、布置和相关施工记录;
4.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与检测内容相适应的检测结论;
6.检测中异常情况的说明;
7.检测机构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8.检测、分析、校核、审批人员(技术负责人)签名,加盖检测机构报告专用章(包括骑缝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有网上备案页。
6.2检测报告还应包括如下专项部分的内容:
6.2.1静载法检测报告
1.被检桩(点)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被检桩(点)的桩身截面尺寸及配筋情况;
3.荷载分级和实际维持荷载的范围和控制方法;
4.各被检桩(点)的实测数据,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要求的计算分析曲线和表格;
5.承载力的判定依据和实测结果;
6.提供反力类型、反力装置、测量系统的技术参数(如荷载检定系数、系统最大反力、锚桩的尺寸及配筋、压板面积、荷载箱工作面积、工作压力及布置图等)和相关照片。
6.2.2低应变法检测报告
1.被检桩的实测信号曲线,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要求的曲线时域信号时段所对应的桩长长度标尺,指数或线性放大的范围及倍数。
2.被检桩的桩身波速取值、桩身完整性描述、缺陷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
3.本次检测的桩身完整性统计结果;
4.桩身完整性的判定依据。
6.2.3高应变法检测报告
1.被检桩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被检桩的桩身截面尺寸及配筋情况;
3.被检桩的实测力与速度信号曲线、实测贯入度;
4.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要求的被检桩拟合分析曲线、土阻力沿桩身分布图,包括所选用的桩身波速值和Jc值、各单元桩土模型参数、拟合分析结果、桩身完整性分类。
5.检测使用的重锤尺寸、重量(型号、类型),试打桩和施工监测时得到的锤击数、桩侧和桩端静阻力、桩身锤击拉应力和压应力、以及能量传递比随入土深度的变化。
6.2.4钻芯法检测报告
1.钻芯设备情况;
2.检测桩数、钻孔数量、每孔总进尺(架空进尺、混凝土芯进尺、岩芯进尺)、混凝土试件组数、岩石试件组数;
3.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附录D附表D.0.1-3的格式编制每孔的柱状图;
4.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结果;
5.全部芯样彩色照片;
6.2.5声波透射法检测报告
1.声测管布置图;
2.受检桩每个检测剖面声速-深度曲线、波幅-深度曲线,并将相应判据临界值所对应的标志绘制于同一座标系;
3.若采用主频值或PSD值进行辅助分析判定时,绘制主频-深度曲线或PSD曲线;
4.缺陷分布图。
6.2.6 预埋荷载箱法检测报告
1.荷载箱在受检桩中深度和布置图;
2.荷载箱工作面积、工作压力和荷载箱的检定系数。
6.3检测报告采用江苏省基桩检测报告统一格式。
6.4
基桩检测档案由检测单位自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合同、检测方案、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书、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副本,档案的目录、页码应清晰完整,档案应长期保存。
第七章附则
7.1
对混凝土桩和钢桩的质量检测,还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规定;对支护桩的质量检测还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的规定;对各类地基的质量检测还应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的规定。
7.2 施工过程中对基桩工程的原材料(钢筋、混凝土等)及桩位偏差等指标的检测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7.3 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前有关规定与《导则》中不一致的地方以《导则》为准。
7.4《导则》由江苏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7.5《导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㈢ 一般桩基础检查内容有哪些大应变、小应变又是指什么
1、呵呵,应该是高应变、低应变之分。
2、桩基检测主要有低应变、高应变、声波透射、静载实验。这几部分。
3、低应变主要检测桩身完整性,比如缩颈、断桩、离析等缺陷。
高应变除了可以检测低应变那些项目外,还可以检测桩承载力,但是现在高应变不推荐用,因为它的准确性值得商讨。声波透射也是检测桩的完整性,但这项检测需要在打桩之前预埋声测管,一般多用于桥梁混凝土灌注桩。静载实验检测桩的承载力,一般分为竖向抗压静载实验、竖向抗拔静载实验、水平推静载实验以及复合地基载荷实验。一般用的多的是竖向抗压静载实验和复合地基载荷实验。
㈣ 高应变检测 是特征值 还是标准值
高应变检测特征值。
㈤ 高应变检测单桩承载力,费用大概为多少
1、在不了解灌注桩桩身阻抗变化的前提下,CASE法假定了桩身是均质的一维杆件。 $ /p/9 -
事实上,做过超声波成孔检测的人都知道,钻孔灌注桩桩身断面是很复杂的,特别是潜水钻机的成孔效果,孔径变化大大小小,桩孔呈“S”型、“L”型等等五花八门。特别是大长桩,更为显着。 t5"g9`AL
2、CASE法假定动阻力集中在桩端,桩侧动阻力为零。 T1YCld
对于成桩28天后的钻孔桩,桩周土阻力都已经恢复,在瞬间的锤击力作用下,桩身明显会受到被裹紧的周围土体所给予的惯性力的反作用力。总阻力中的动阻力将占有一定的比例,CASE法是无法区分的。 d)yu`U
3、端阻力的滞后发挥。 iS]4F_|vd
桩端阻力的发挥需要较大的桩土相对位移才能充分发挥。所以真正的端阻力应该在2L/c之后的某个时刻才到达传感器。而CASE法中的t2时刻确定在桩底反射时刻2L/c,所以为了简化模型,CASE法中有条假定就是土阻力为刚塑性体——只要有很小的桩土相对变形,土阻力就全部发挥。事实上是不存在这种现象的。美国人为了弥补这个问题,提出了最大阻力法,人为地将桩端作用时间在2L/c之后延迟了20ms,认为那时的桩端阻力最大,或者认为2L/c之后的最大上行波就是端阻力完全发挥的时刻。其结果导致人为性很大,误差也很大。 2^;zj0]Rt
4、动静对比真的可行吗? XGCjB{IV
陈凡主编的“检测规范”,包括很多地方的规范,都知道了CASE法的缺陷,一改老“高应变检测规程”,都提出要求在试桩上做动静对比,根据静力载荷试验的承载力反推CASE法的Jc值,然后运用在本工程其他基桩的高应变试验计算上。开始我也以为找到了一条真理之路,就认真地去做了。在很多工程中,我发现将反算出的Jc用在工程桩上时,得出的承载力小的很多。在我结合了超声波成孔检测的结果后才知道真相。原因有2个,其一是孔底沉渣试桩与工程桩完全不同,试桩清孔比工程桩干净的多,回过头来再看曲线,桩底反射的拉伸波,工程桩比试桩显现的幅值大,而且较宽缓,上行波在2L/c之后试桩明显要大于工程桩,有的工程桩几乎看不到在2L/c之后的上行波幅值。其二是试桩很容易出现扩径,桩身阻抗的变化与工程桩相差较大,同样锤击力作用下的波形,两者差异较大,所以导致CASE结果具有很大的离散性。 K275{ydN
㈥ 高应变检测监理需要干嘛
监理要在现场见证整个检测过程,对执行标准和选取的检测点有自己的意见。
高应变测试是一个复杂的理论与实践体系,它涉及诸多的学科,这就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应认真操作,确保各项数据的准,否则会产生不可预想的后果。与低应变测试不同,高应变测试要求测出两个绝对数量,即力F与速度V,这两个量的准确与否会影响桩承载力的可靠性。在高应变检测过程以下问题需特别注意:1、应用的局限性:从CASE法本身的理论推导过程,不难看出,由于假设条件比较苛刻,首先,假设桩体本身均匀,这对于预制桩来讲,一般较容易满足,但对于灌注桩,大部分情况比较难以满足这一前提。再者,假设桩土相对运动所产生的动阻力完全集中于桩尖之上,而实际情况是当桩被打动时,随着桩土的相对位移,桩侧也必然产生动阻力,只是相对较小而己。最后,假设静阻力模型为刚-塑性体,即桩一旦被打动,则静阻力马上达到极限值,这一假设也与实际有些不符,所以,CASE法测桩,必须在桩被打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土的全部静阻力,从波形上正确判断桩尖的反射位置和选用恰当的阻尼系数Jc值,才可比较准确地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而Jc值的选取,不但与桩尖土的类别有关,而且与桩的阻抗有关,这也就决定了CASE法主要应用于预制桩的测试,一定条件应能够得到实际控制,而且经验系数的选用应保证其最终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2、测试现场的准备工作:(1)对工程需了解桩型、桩外形与几何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方法、地质情况、承载方式、工程的重要性、建筑物等级等,根据这些明确检测要求。(2)混凝土灌注桩必须先将桩头的浮浆层凿去,露出密实层,无松动现象,桩头顶面应水平、平整,桩头中轴线与桩身中轴线应重合,桩头主筋应全部直通至桩顶混凝土保护层之下,各主筋应在同一高度上。(3)应对桩顶1倍桩径范围内做加固处理,严格执行高应变规程。3、传感器的灵敏度:一条高质量的测试曲线,其准确性主要是由传感器来决定的,如果传感器的灵敏度不够或标定不准确,则会给测试结果带来恶劣影响,高应变测试所用的应变计和加速度计,应定期标定。4、传感器的安装:(1)传感器必须分别对称安装,在离桩顶不宜小于2倍的桩径或边长的桩身两侧面,可以对测的信号进行平均,以消除锤击偏离中心的影响,决不能一侧安装传感器。(2)传感器的安装必须有专人负责,牢固安装,不能用暂雇的临时工安装。尤其应变器的位置要有良好的平面,要紧贴桩壁,用膨胀螺丝紧固于桩身完好的密实混凝土上,不能弯曲、松动或接触不良,如果应变未上紧,波形产生自振,波形信号不归零,造成信号不真实。所以要保证传感器和桩身一起变形。(3)应变传感器与加速传感器的中心应位于同一水平线上,要保证同侧的应变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0mm。传感器的中心轴应与桩中心轴保持平行,各传感器的安装面必须平整垂直,将其磨平,防止传感器倾斜安装,造成采集数据的不真实。5、锤击力的选择:高应变(CASE)法测试是通过对桩施加一力,激发出桩的全部静摩阻力,从而确定桩的承载力,所以,锤击力的大小及其脉冲宽度是高应变测试的关键所在,锤击力如果太小,则不能达到CASE法所要求的将桩打动这一条件,所测得的承载力会偏低,如果打击力过大,桩土的相对位移将大大超过摩阻力充分发挥所需的位移,则得到的静阻力实际上是由阻尼引起的,结果会偏大,一般情况下,根据实践经验,锤重的选择应不低于规程所要求的,而且落距应大致根据约40%落锤全部能量传递给桩这一比例粗略估算,保证其最大打击力达到最佳,当然,对不同的场地类别,不同的桩型,对力的准确控制还需要大量的实践。再者,就是激振力的脉冲宽度,理论上讲,它应是一个窄的脉冲力,越窄越好,即可提高分辨率,又可减少静阻力对动阻力的延迟,提高分析精度。所以,在测试时必须保证锤为自由落体或用柴油锤。6、锤重和落高:高应变动力试桩,为了使桩土间产生一定的相对位移,这就需要作用在桩上要有较大能量,所以要用重锤锤击桩顶,锤型最好采用整体锤型,通过检测验证整体锤型优于组合锤型。应按规程规定的锤重一般为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落高大小是影响峰值桩顶速度的重要因素,一般落高在0.8m-2.0m间,不能超过2.5m,重锤低击是保障高应变法检测承载力准性的基本原则。“重锤低击”的好处:(1)重锤低击可避免“轻锤高击”产生的应力集中,而应力集中容易使桩身材料产生塑性甚至破坏。(2)重锤低击荷载脉冲作用时间长,且荷载变化缓慢,可以使桩产生较大的沉降位移。(3)重锤低击,桩体产生的速度较小,速度变化率也较小,因此动阻力的影响较小,可减少动阻尼参数误差对拟合分析影响,提高拟合分析精度。(4)重锤低击作用可类似静荷载中快速加载及静动法试验。7、混凝土强度对检测数据的影响:要想测得真实的结果,采集到可靠的数据使力和速度曲线理想,应严格按规程规定的对于混凝土灌注桩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方可进行高应变检测。如果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检测,出具的结果只作参考值。通过多年的检测,大量的试验证证明,在高应变检测中,对预制桩型很适合,检测的承载力数据与静载对比误差很小。而混凝土灌注桩检测的承载力与静载对比误差很大。这只能说明高应变检测混凝土灌注桩时,应满意规定的条件,因它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基中就是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是不可检测的,即使检测的话,承载力值会偏低。8、数据采集及其处理:数据的采集与处理是高应变测试的最终环节,由于高应变测试是外业工作,对信号的准确控制和判别也需现场进行,以便能及时调整,消除不利因素。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应注意两点:一是信号的放大倍数,由于高应变是大能量激振,故而对应变计与速度计的放大倍数不宜太高,以免产生削波。另一点是采集间隔符合高应变的测试特点。它要求采集桩开始振动直到几乎不动的全段振动波形,这就要求记录时间足够长,采样间隔也相对较大,但过大的采样间隔会导致承载力偏低或缺陷位置误判,为了较好的地解决这一矛盾,应根据现场的成桩条件,合理地选择参数,这也要求检测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高质量的现场实测信号一般是有以下特征:(1)两组力和速度时程曲线基本一致。(2)F、ZV曲线一般情况下在峰值处重合。(桩身浅部存在缺陷或浅部土层阻力较大时除外)(3)F~t曲线、ZV~t曲线最终归零。D~t曲线对时间轴收敛。(4)有足够的采样长度,拟合法需求拟合时间长度为max{4~5L/c,2L/c+20ms}。(5)波形无明显高频干扰,对摩擦桩有明显的桩底反射。(6)贯入度宜为2~6mm。贯入度太小,土阻力发挥不充分。贯入度太大,桩的运动呈明显的刚体运动。波动特征不明显,波动理论与桩的真实运动状态相差较大,不适用。对信号的处理主要是现场对信号的判读和室内的处理,而前者是关键,如果现场不能采集到理想的曲线,也就谈不到室内处理了,采集信号的现场判别,不但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也需要大量的实践,对一条采集到的信号不但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测试。以上是在高应变工程的检测中经常遇到的几个主要问题,桩基工程是隐蔽工程,对其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情况的判断分析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桩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合理的依据。对于一个检测项目,牵涉到的各单位其要求是不同的,建设方要进度,施工方要质量,监理方要过程,设计方要结果,而检测方具有医生与法官的双重职责,无论各方如何要求我们检测方,都应按规程规范去做,这样才能得出最为准确的结论。
㈦ 高应变动测法检测单桩极限承载力适用于什么桩
高应变动测试桩法检测可检测单桩承载力,计算桩侧阻力和端承力;通过工程实例分析桩基受力特性;分析该法应用范围及注意事项,包括凯司阻尼系数Jc取值对检测精度影响、应与静载试验相结合等;对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极限承载力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并提出合理使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