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刷许可证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印刷许可证就是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都需要办理印刷许可证,可以到文化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印刷许可证需要如下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章程(个体无需提供);4、《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6、《设备清单》;7、公司类需出具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个体类需出具企业负责人的银行资信证明;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⑵ 印刷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办单位或组织向行政中心社会事业窗口提交申报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办理时限;
2、行政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3、对批准设立的印刷经营机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行政中心社会事业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⑶ 印刷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印刷经营许可证需要经营者持相关材料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要求为有企业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等。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3)天津河西印刷许可证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⑷ 关于如何办理印刷许可证
一、申请资格:
1、注册资本:包装装潢类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场地:包装装潢类不少于600平方米,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100平方米;
3、生产设备:包装装潢类不少于两台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4、个体企业只能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第8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
二、申办材料:
(一)申请书(“关于申请设立××印刷企业的请示”);
(二)《xx省设立印刷企业筹建表》(一式四联);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五)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企业拟购设备清单;
(七)《xx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一式四联);
(八)验资报告原件;
(九)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设备发票(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其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并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二)省局政务大厅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完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⑸ 如何办理印刷许可证,去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资料,请详细讲明具体流程
办理步骤:
第一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区政务中心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后领取《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第二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窗口”递交按照《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的材料,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当场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
第三步、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将申请材料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实地考察核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经实地考察核实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参加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组织的印刷业有关法规培训,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后,填写印刷企业登记表。
第四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申办企业进行注册,并报上级机关——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五步:温江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1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
所需材料: 一、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经营打印复印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需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申请材料包括:
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制作的《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材料。
⑹ 如何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这个是成都的办理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步骤:
第一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区政务中心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后领取《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第二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窗口”递交按照《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的材料,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当场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
第三步、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将申请材料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实地考察核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经实地考察核实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参加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组织的印刷业有关法规培训,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后,填写印刷企业登记表。
第四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申办企业进行注册,并报上级机关——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五步:温江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1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
所需材料: 一、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经营打印复印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需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申请材料包括:
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制作的《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材料。
⑺ 印刷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步骤:
第一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区政务中心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后领取《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第二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窗口”递交按照《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的材料,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当场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
第三步、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将申请材料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实地考察核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经实地考察核实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参加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组织的印刷业有关法规培训,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后,填写印刷企业登记表。
第四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申办企业进行注册,并报上级机关——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五步:温江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1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⑻ 印刷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印刷许可证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需要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
6、《设备清单》;
7、公司类需出具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个体类需出具企业负责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