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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天津如何办理护照

发布时间: 2022-08-17 11:25:35

1. 天津怎样办护照

下面办理护照需要准备的有:2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的可以办理时照),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这些都是办证需要的,申请单到时候会给你。尽量穿深色衣服去,可能会拍照。

在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局都可以。
下面是办理的一些步骤,您可以看一看:
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特别提示:提交因私护照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申请被受理后,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
5、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为7到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

2. 天津办理护照去哪里

到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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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3. 天津办护照和签证的地方在那里

有以下地方可以办理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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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 天津办护照地点在哪里需要带什么_

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应提交的材料 :

一、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申请人办理护照加注,除须履行与首次申请相同手续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护照;

2、加注姓名和曾用名的,须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加注英文姓名或姓名其他非标准读音的,须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加注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4)到了天津如何办理护照扩展阅读:

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5. 外地户口在天津居住,可以在天津办理护照吗

一、申请条件
可以的。
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就近的公安处办理护照即可。
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6. 天津护照怎么办理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接待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6:00。

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须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及同样照片一张。
二、交验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交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役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原护照已经过期失效的,按照首次申请办理,还须提交原护照及首页的复印件;原护照遗失或者被盗,但已过期失效的,须提交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办证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国境证件。 取证方式:
(一)、到该局领取的,须由本人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按照回执上注明的预约取证日期领
取。取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二)、选择邮政专递寄送的,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到该局一楼大厅办理邮政专递手续。

7. 天津办护照在哪里

到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天津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接待时间:

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自6月27日起,内部装修,暂停受理)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到了天津如何办理护照扩展阅读:

天津市护照办理要求:

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1、护照遗失或被盗;

2、护照损毁;

四、护照加注:申请人已持有护照,但护照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包括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可以申请办理加注。加注内容以本人户口簿或公证书为准。

应提交的材料

一、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申请人办理护照加注,除须履行与首次申请相同手续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护照;

2、加注姓名和曾用名的,须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加注英文姓名或姓名其他非标准读音的,须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加注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程序

1、照相并填写表格

2、窗口递交申请

3、缴费

4、审批并制证

5、领取证件或免费邮寄

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或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收费标准

《护照》新申请160元/证;一次加注20元/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