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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么买限价房

发布时间: 2022-08-22 20:17:17

天津如何购买限价房

一、什么是限价商品住房?

答:限价商品住房是住房保障政策的一种,是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对住房销售价格、销售对象、户型比例及单套面积等进行限定而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上比测定价格之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

二、限价商品住房户型和面积是怎样的?

答: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其中一居室、两居室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三、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男性25岁以上单身,女性23岁以上单身

(三)家庭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四)申请家庭原则上应为2人(含)以上家庭。单人户申请须为年龄超过30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

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四、到哪去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答: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区房管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五、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二)家庭成员户口簿;

(三)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

(五)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

有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证明。

六、如何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答: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七、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贷款吗?

答: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

八、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上市交易有什么规定?

答: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即可上市转让。交易税费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标准相同。

九、目前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都有哪些?

目前已确定7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具体如下:

昆俞北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该项目东至规划海渺路,南至规划满江东路,西至祁连路,北至外环线,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19.09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运河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西青区,该项目东至规划福姜路,南至规划凯安道,西至规划盛姜路,北至公路工程总公司、赫泰制药公司,建筑面积约10.08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红旗农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北辰区,该项目东至规划姚江东路,南至规划汾河道,西至规划姚江路,北至规划淮河南道,建筑面积约17.45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贵庄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该项目四至为:东至规划雪山路,南至规划青岚山道,西至规划柳岚路,北至规划天柳道。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17.16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待定。

津滨大道南侧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该项目东至登州南路,南至方山道,西至贵莲南路,北至海昆道,建筑面积约12.64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待定。

华明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东丽区华明新家园居住区,该项目北至杨北公路,南至津汉快速路,东至环外快速路,西至赤海路,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

双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津南区双港新家园居住区,该项目北至梨双路,南至南边界路,东至主干路,西至津港高速公路,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处: 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处
业务分类: 房管类
作者: 吴梅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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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天津单人户申请限价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男性25岁以上单身,女性23岁以上单身
(三)家庭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四)申请家庭原则上应为2人(含)以上家庭。单人户申请须为年龄超过30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
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四、到哪去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Ⅲ 天津河东区办限价房的流程是什么越详细越好!谢谢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哪些单人户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答: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如何确定?答: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可以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房吗?天津限价房申请流程一、办事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关于落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8〕291号)、《关于放宽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09〕13号)二、办事须知�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人,持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1、本人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三、办事程序及时限�1、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2、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工作时限5日。3、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进行收入核查,工作时限15日。4、区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进行审核,工作时限5日。5、区房管局将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公示期限5日。6、区房管局开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天津限价房申请相关各单位联系方式市国土房管局23316187和平区湖北路80号市民政局23412041转8716 南开区苍穹道1号市 建 委23192271和平区南京路131号市物价局23280891 河西区苏州道35号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23138217和平区香港路港澳大厦市经济租赁房管理中心23317818和平区成都道94号和平区房委办23329370和平区长沙路95号河西区房委办28138773河西区黄浦南路4号一楼河东区房委办84122032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Ⅳ 天津买限价房需要什么条件呀

部分单人户也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或农业户籍可共同申请限价房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计租面积应换算为建筑面积,其中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房。
上年总收入单人家庭不超4.5万,2人户不超9万可申请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为上年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
申购限价房证明材料要带齐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宅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住房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有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区房管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贷款担保费给予50%补贴限价房5年后即可上市交易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另外,目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贷款担保费给予50%的补贴。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即可上市转让。交易税费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标准相同。
限价房套型建筑面积不超90平方米
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其中一居室、两居室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目前,本市已有8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华城丽苑项目现已开盘销售,其他项目今年上半年将陆续上市。此外,今年将再新开工建设150万平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以更好的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

Ⅳ 我想了解一下现在限价房的办理流程和要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想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及提供材料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

1. 非天津户籍,在滨海新区工作,滨海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家庭和个人;

2.具有天津市户籍(非滨海新区户籍),在滨海新区工作,滨海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家庭;

3.具有滨海新区户籍,滨海新区范围内不超过一套住房的家庭。

非滨海新区户籍申请人,其所在单位须在滨海新区注册。

(二)申请购买定单式商品住房,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要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在滨海新区工作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及购房情况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

4.申请人(在滨海新区工作职工)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需要件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除特殊要求外请用A4纸复印

(一)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二)家庭成员户口本;

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需复印配偶页和子女页;如果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复印所有户口本首页;如果户口页有变更信息的,需要复印变更页。

(三)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达到法定年龄但未婚的申请人需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

申请人已婚但与配偶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或在一个户口本上夫妻关系不明确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

申请人离异或丧偶的,需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

申请人离异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丧偶且未在申请人户口本上显示的,还需提供申请人配偶死亡证明。

(四)申请家庭住房有关证明: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权属证明或房屋买卖合同;

(五)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委托其他人申请的需提供经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时限

十二个工作日


Ⅵ 关于天津市限价房的购买条件问题

《关于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津政发〔2010〕38号)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出台了《关于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二、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特指那些?
《通知》中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而不以户口薄记载的成员为家庭单位。
三、限购起始时间是什么?
自《通知》发布之日,即2010年10月18日起。
四、限购区域是什么?
凡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在市内六区范围之外的其他区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受本政策限制。
五、限购新建商品住房包括哪几类?
《通知》所称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含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不包括因拆迁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在《通知》发布之日起,如果在市内六区范围内购买了限价商品住房,就不能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了。
《通知》发布之日后,因拆迁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或者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家庭,仍可再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六、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事项?
1.凡购买市内六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按照各自家庭情况填写《申报表》。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的经纪机构)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指导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同时依照购房家庭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对《申报表》的填写内容进行核查。购房人应当主动配合,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应的证件。
4.《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一并在商品房销售网签系统上下载打印。
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时,需要提供购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房地产登记机构将《申报表》的填报内容与相关证件进行核对。同时,房地产登记机构将在商品房销售系统中对《申报表》中的购房家庭成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进行查询,凡发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在《通知》发布之日起,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记录的,不予受理预告登记和合同备案。
八、何种情况下应当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凡户口簿记载为已婚,但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说明(使用市内六区各房地产管理局登记机构提供的《婚姻状况承诺书》

Ⅶ 天津如何买限价房 如何申请 可以贷款吗

1、限价房的条件:
限价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
(五)大龄未婚女青年,好像是满26-28周岁!
2、不行
3、限价房一般位置都不大好,价格在7000左右,根据地点来的,有些位置不错的地方价格稍高,远一点的就便宜点!

另外只要你申请下来了想选择个你喜欢的楼盘多花钱就OK了,你懂得!!!@

Ⅷ 天津限价房买卖新政策

一、限价房买卖新政策是什么
1、限价房买卖新政策如下:
(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2)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如下:
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
3、限价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
4、对于限价房过户手续和流程等方面,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

Ⅸ 天津市限价房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要件: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户口簿;3.家庭住房有关证明。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存证明等相关要件。
(二)初审。区县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转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收入、财产。
(三)收入、财产核查。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民政局进行收入、财产核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材料,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转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转区县房管局。
(四)审核。区县房管局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五)公示。区县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将申请人相关情况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简称市住保办),由市住保办通过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各级公示期限均为5日。
(六)发证。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凭该资格证明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Ⅹ 限价房如何办理

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广州限价房申请流程:

(一)进行购买预登记

开发建设单位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受理购买预登记。受理购买预登记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预登记申请人应提供符合购买条件的证明文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购房者还应该提供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证明文件。

预登记期间,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向预登记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开摇珠确定审核和购买顺序

预登记截止日,开发建设单位将所有预登记者分优先购房者、其他购房者两类,以公开摇珠的方式分别在两类预登记者中确定购买资格。

(三)确认购房者名单

开发建设单位将预登记申请信息通过市房屋管理系统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审核。

市国土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摇珠确定的顺序依次审核预登记者购房资格;并按照可售住房套数的两倍提供合格购房者的名单(分为优先购房者和其他购房者两类)。

(四)预登记公示

市国土房管局将审查合格的预登记者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预登记申请为有效预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