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首先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进入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理-我要提取。选择业务类型:进入“个人网厅”界面点击“按揭贷款还贷提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贷款:提取本人贷款的,直接选择拟提取的贷款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办理界面。提取配偶贷款的,点击“配偶的贷款”,输入配偶身份证号,点击验证调取配偶贷款信息,选择拟提取的贷款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办理界面。选择额度:输入提取金额点击“查看提取明细”,可以查看此笔业务拟提取的账户及其提取金额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接收的手机动态验证码和业务办理密码点击“确认提取”提交系统审核。业务受理完成,等待提取金额到账即可完成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❷ 天津公积金怎么取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❸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摘要 离职后,凭借《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离职证明,身份证,银行提取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即可,一般要求25日前办理,办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一般住房公积金缴纳是一个季度缴纳一次,如果现在离职那么七月份的需要等到十月份才会缴纳,现在提取只能提取六月份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所以需要等到十月份提取。
❹ 天津的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天津公积金的取出需要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❺ 天津北方人才的人怎么提取公积金
天津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1、员工凭提取证明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出具一式两份提取申请书;2、员工凭提取申请书等提取申请材料,向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携带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及提取通知,当日到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职工提取天津住房公积金包括以下三个步骤:①持住房公积金龙卡且住房公积金账户未集中封存的职工,应凭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分核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集中封存的,应凭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集中封存的分核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③职工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且住房公积金账户未集中封存的,应凭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单位申请开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简称《提取申请书》)后,持《提取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到分核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❻ 天津如何提取公积金
天津提取公积金需要几个步骤。1、需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2、公积金中心会告知提取公积金所需要填写的材料以及办理的程序;3、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所在单位核实信息之后并出具相关的证明,并同时也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填写相关的事项和所需的信息再加盖预留印鉴。
❼ 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法律分析: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天津公积金app或到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提取。
2、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❽ 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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