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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家庭困难什么标准

发布时间: 2022-09-02 08:46:57

⑴ 天津低保户申请标准及申请条件,低保补助标准

一、天津市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天津市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⑵ 天津生活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天津生活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补贴是国家财政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生活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天津生活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一)深度困难职工帮扶措施

1、生活救助。

在中央财政、市总规定的生活救助补贴标准及配比金额外,商务工会每季度为每户发放1000元救助金。

2、金秋助学。

在全总、市总规定的助学标准及配比资金外,商务工会每年9月份对高中阶段的每人发放2000助学金,大学阶段的发放3000元助学金。

3、医疗救助。

在全总、市总规定的.医疗救助补贴标准及配比资金外,商务工会每年春节前为每户发放2000元救助金。

(二)相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措施

1、生活救助。

在中央财政、市总规定的生活救助补贴标准及配比金额外,商务工会每季度为每户发放800元救助金。

2、金秋助学。

在全总、市总规定的助学标准及配比资金外,商务工会每年9月份对高中阶段的每人发放1500助学金,大学阶段的每人发放2000元助学金。

3、医疗救助。

在全总、市总规定的医疗救助补贴标准及配比资金外,商务工会每年春节前为每户发放1500元救助金。

(三)意外致困职工的帮扶措施

根据意外致困困难程度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救助,按照《天津市商务工会解困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困难职工(商务工会建档标准)的帮扶措施

1、生活救助。

依据中央财政、市总规定的生活救助补贴标准外,商务工会每季度为每户发放500元救助金。

2、金秋助学。

按全总、市总规定的助学标准外。商务工会每年9月份高中阶段的每人发放1000助学金,大学阶段发放1500元助学金。

3、医疗救助。

依据全总、市总规定的医疗救助补贴标准外,商务工会每年春节前为每户发放1000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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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天津市特困认定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低保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1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调整为1560元;
4.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8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170元。
农村低保标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农村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6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10元;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调整为1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调整为1050元;
4.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0元。
特困认定父母退休金怎么算?
1.独生子女父母补贴
当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个月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贴,也可以一次性领取,补贴标准各地会有所区别。
2.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
持独生子女证书,在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领取一次性补助。据了解,上海市补贴力度最大,父母双方可以各领5000元。
综上所述,关于天津市特困认定标准的问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低保标准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以上内容。
法律依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四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⑷ 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2022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的;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或抚养能力的;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一、农村低保办理步骤:
1、申请农村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委会代为提交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后,应指导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3、区(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入户抽查。入户调查结束后,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二、农民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⑸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天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30元。本次政策除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还调整了城乡居民特困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城市居民特困救助范围由现行的家庭月收入401元至500元调整为431元至530元。特困救助标准由现行每户每月120元调整为130元。农村居民特困救助范围由现行的家庭月收入201元至250元调整为231元至280元。特困救助标准由现行每户每月60元调整为65元。此外,还调整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联动机制补助范围。享受城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联动机制补助的低收入家庭范围,由现行的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调整为530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⑹ 天津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1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调整为1560元;
4、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8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170元。
农村低保标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农村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6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10元;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调整为1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调整为1050元;
4、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拓展资料:家庭低保和个人低保一样吗?
不一样的。区别主要在概念和政策上:
1、概念上:个人低保指单独一人享有低保,家庭低保指家庭两人或两人以上享有的低保;
2、政策上:2016年国务院已经有文件,国发2016.47号文。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享低保。家庭低保即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⑺ 天津市低保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城市低保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1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调整为1560元; 4、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8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170元。 农村低保标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农村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6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10元;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调整为1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调整为1050元; 4、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