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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低保怎么评定

发布时间: 2022-09-03 15:30:24

‘壹’ 天津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天津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下面就是我整理的天津城镇低保申请条件,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的;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或抚养能力的;

3、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简退职职工、起义、投诚宽释人员、外侨、归侨、台胞救济人员、下乡知青因公致残或病残、地震截瘫救济人员以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优抚救济事业单位的'收养人员(不含自费人员)等。

二、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在领取当月(年)应得收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在领取实际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交纳社会保险费的集体企业中的退休人员;

(2)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的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

(3)失业保险期满后未重新就业的无业人员。

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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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天津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1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调整为1560元;
4、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8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170元。
农村低保标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农村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6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10元;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调整为1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调整为1050元;
4、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1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拓展资料:家庭低保和个人低保一样吗?
不一样的。区别主要在概念和政策上:
1、概念上:个人低保指单独一人享有低保,家庭低保指家庭两人或两人以上享有的低保;
2、政策上:2016年国务院已经有文件,国发2016.47号文。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享低保。家庭低保即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叁’ 天津市低保标准是什么

天津市低保相关政策如下:(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肆’ 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2022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的;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或抚养能力的;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一、农村低保办理步骤:
1、申请农村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委会代为提交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后,应指导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3、区(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入户抽查。入户调查结束后,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二、农民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伍’ 天津市低保标准

法律分析:天津市调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标准,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94元调整为每户每月303元。天津市还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由每人每月18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7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8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30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20年9月1日起,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

二、调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标准

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94元调整为每户每月303元。

‘陆’ 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

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

导语: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欢迎阅读参考。

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

适用哪些群体

天津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可享何种待遇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通过发放救助供养金,保障供养对象吃穿等基本生活;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办理丧葬事宜,丧葬费用按照天津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标准,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教育救助,依据《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给予教育救助。

怎样办理申请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后,可获得救助供养。特困人员有了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除外);特困人员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特困人员死亡的,终止其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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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天津市申请低保的条件

根据《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天津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第七条下列居民、村民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的;

(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

(三)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原特殊救济对象。

第八条居民、村民有一定的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具体差额享受对象由市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

(7)天津低保怎么评定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捌’ 天津市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天津申请低保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的;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或抚养能力的;

3、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简退职职工、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外侨、归侨、台胞救济人员、下乡知青因公致残或病残、地震截瘫救济人员以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优抚救济事业单位的收养人员(不含自费人员)等。

二、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在领取当月(年)应得收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在领取实际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交纳社会保险费的集体企业中的退休人员;

(2)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的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

(3)失业保险期满后未重新就业的无业人员。

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玖’ 天津低保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6、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7、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8、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法律依据:《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七条下列居民、村民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的;

(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

(三)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原特殊救济对象。

第八条居民、村民有一定的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具体差额享受对象由市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